寶貝你是誰!
直到被搶劫的婦人報了警,淩旭被請去了派出所作證人,他都還有些恍惚,沒有回過神來。
警察問他是怎麼攔下騎摩托車的搶包人時,他站起來做了一個踢腿的動作,說“就這麼一腳就攔下來了。”
那一腳踢出去非常沉穩有力,甚至帶起了一陣風。
警察在旁邊扶了一下帽子,說道“不錯,練過啊。”
淩旭自己也很驚訝,他又踢了一下腿,發現自己身體的柔韌性比起過去好了許多,這一腳甚至能夠直直踢過頭頂。
警察說道“夠了,我知道了,繼續做筆錄吧,你踢了一腳然後呢?”
淩旭恍恍惚惚坐下來,說“然後摩托車一下子就飛了出去倒在地上……”
做完筆錄,淩旭帶著天天從派出所走出來。
站在派出所大門前,他疑惑地低頭看著天天,問道“我練過嗎?”
天天仰著頭看他,沒說話。
“唉,”淩旭歎了一口氣,他發現這孩子不愛跟人溝通,交流起來還真是挺費勁的,於是對天天說道,“我們去吃晚飯吧,想要吃什麼?”
天天終於回答了一句“吃牛排。”
淩旭“哇”了一聲,“哪裡有錢吃牛排,我身上隻有十五塊錢了,我們去吃麵吧。”
天天停了下來,“那你又問我?”
淩旭說“我問你又沒說我會聽你的。”
等他拉著孩子去了路邊的小麵館,才發現十五塊錢連兩碗二兩的麵錢都不夠,隻好讓老板來一碗二兩,一碗一兩。
麵上來的時候,他跟天天說“你那麼小,吃一兩就夠了。”
說完,淩旭伸手過去想把那個一兩的小碗推到天天麵前,可是還沒使勁,又沉沉呼出一口氣,說“算了,我還不餓,你吃大的吧。”
一兩麵對淩旭來說當然是不夠的,他兩口就吃完了,心裡想著不知道回去還有沒有剩下的蛋糕可以吃。
以前讀書,淩旭身上的錢都是爸媽或者哥哥給的,他沒有存過一分錢,都是有多少用多少的。現在從他受傷醒過來,他也一直就著身上的錢在用,現在用光了,才開始想自己是不是還有些彆的錢?銀行存折之類的東西。
天天吃了半碗麵,放下筷子。
淩旭看他“不吃了?”
他伸出手去扯了紙巾擦嘴,搖了搖頭。
淩旭看著還剩下的半碗麵,猶豫一下,說道“還是彆那麼浪費了。”隨後把麵碗拿過來,自己把剩下的麵都吃了。
晚上回去麵包店,淩旭討到了一個賣剩下芝士蛋糕,跟天天一人半個分來吃了。
一邊吃他還一邊覺得膩得慌。
嘴裡咬著蛋糕,淩旭打開衣櫃在裡麵翻找,最後在掛著的一件衣服口袋裡麵翻出來了一個錢包,裡麵有自己的身份證還有銀行卡。
這張身份證他自己是沒有印象的,因為一直到高二他都沒有去辦過身份證,應該是後來才辦的。
至於那些銀行卡,他一張密碼都不記得。
他用卡在天天麵前晃了晃,問道“密碼?”
天天不肯告訴他。
淩旭伸手抱住天天,在床上打個滾,然後開始撓他癢,“告訴我吧告訴我吧。”
天天剛開始還繃住了不想和他說話,後來就被他撓得滿床打滾,眼淚都笑出來了,說道“我不知道。”
淩旭怒道“不知道?不知道你耍我啊?”
說完,開始變本加厲地撓他癢。
天天又笑又叫地要躲開,結果在床上鬨了許久,兩個人還是沒能知道密碼是多少。
淩旭想了想,問天天道“你生日是多久?”
天天喘著氣回答道“8月15號。”
“中秋節啊?”淩旭說道,“真是個好日子。”
天天的八月十五是陽曆的八月十五日,跟中秋壓根兒不沾邊。
不過淩旭咬著卡片,想著可能要去試試是不是天天的生日,不然是他自己的生日?對比起來,可能兒子的生日可能性更大一些。
第二天上午,淩旭被老板娘要求正式開始工作了,因為另外兩個師傅開始抱怨了,不能所有工作全部都落在他們兩個肩上。
“我不會啊,”淩旭說道。
老板娘聞言滿是氣憤,“你不會那我請你乾什麼?”
淩旭指了指腦袋,“我是工傷,你不管我我就去法院告你。”
老板娘一時語塞,不過後來仍是說道“不會也得去幫忙,從最基礎的做起也好,反正從今天就開始正式恢複工作。”
淩旭沒有提出反對意見的餘地,他還得寄人籬下,不讓自己跟天天露宿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