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_晉江文學城係統_思兔 

第65章(2 / 2)

什麼情況?

法律上,這渣父壓根就不是她們的監護人。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她們現在住的房子,是她們親媽的,雖然隻是身子的親媽,但基於她們繼承了原主的記憶,待她們離開後,原主會融合繼承她們這段時間的記憶and脾性會被她們所影響,直接算她們親媽了。

她們花的錢是她們親媽的。

她們親媽給她們的遺產被渣父以監護人的名義拿走了。

也就是說,現在渣父和小三住她們家的房,吃她們家的飯,花她們家的錢,最不可忍受的是,竟然還罵她們是賠錢貨!!

這奇葩的,絕對不能忍!!

於是蒼古涵和蒼古靈毅然地告了!!

(以下流程及法律切勿深究,作者非專業人士,請默認為世界設定特殊!謝謝!)

這場官司,可真是一場戲劇,看得旁聽那叫津津有味。

被告‘談情’

“原告與我當事人是父女關係,女告父是何其的不孝……”被告律師很有文學水平,引經據典地談及孝這一傳統道德的重要性,抨擊原告告父母的行為,聞著傷心,聽著流淚,原告在他嘴下成了罔顧人倫的不孝女。

原告‘說理’

“被告林自強於年月日與其前妻——我當事人母親,協議離婚,原因是我當事人母親生下了兩個女兒。其離婚理由已經否認了我當事人的存在意義!離婚後,我當事人之所有花銷全數來自我當事人之母穀笙女士,可以說離婚後被告林自強從未付過贍養費……”

“王雪琴雖為林自強之妻,但與我當事人並無法律上的直接關係……”

“被告林自強與我當事人之母穀笙已無配偶關係,無權繼承穀笙女士的遺產……”

張裕文為原告律師,陳山雪作為助手在一旁幫助,張裕文條條在理,嚴格根據法律條文來辯駁,讓人無可反駁。

被告‘說理’

“我當事人雖與其前妻離婚,但在法律上仍舊是原告父親,也是其法定監護人,有權管理其巨額財產……”

原告仍舊‘說理’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被告在未經我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為自己……為其妻女……這些是相應的證據,這些行為損害了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順帶地,還遞交了取消林自強監護人資格的申請書。

林清雅、林清蓮姐妹勝訴,林自強被責令限期歸還穀笙遺產。

退庭後,記者們圍了上來。

王雪琴見形勢不妙,泣聲連連“自強他是你們的親生父親啊,你們再怎麼討厭我,也不該這樣對待你們的親生父親啊!都是我的錯……”這一哭訴,把事情從渣父侵權硬是扭成了女兒對繼母不滿而任性生事。

“爸爸這麼疼你們,你們竟然為了錢這樣對待爸爸,你們不是人!!”林清雪怒斥道,楚楚可憐。這兩母女好一手顛倒黑白的絕活。而林自強沉默,默認了其妻女對自己另外兩個女兒的指控。

顯然,這對母女在記者麵前演這一處,就是為了把林清雅和林清蓮的名聲搞臭。

蒼古涵和蒼古靈覺得莫名其妙,名聲什麼的,能吃嗎?不過也不願意順著這兩母女的意。

“罵我們賠錢貨是對我們好?私吞我媽的錢是對我們好?”蒼古涵不可思議地反問。

“叫我去親近未來姐夫是對我們好?”蒼古靈更絕,這一曝料,絕對是頭條啊!!

林清雪不可置信地看著這兩姐妹,沒有想到她們竟然自己向外傳家醜,兩女追夫這一點對她們姐妹的名聲也是有損的!

蒼古靈和蒼古涵完全無法t到林清雪的想法,就好比她們無法理解林自強那麼肆無忌彈,更加無法理解為什麼所謂的名聲有損需要顧慮。

彆人的想法,和她們有關係麼?

雙方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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