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八揭開凶手的麵紗(5)_少年神探事件簿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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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八揭開凶手的麵紗(5)(1 / 1)

少年神探事件簿!

“當然要研究女性,”張鼎軒強調,“我是個人類學家,從生物和文化的角度,研究人類的本質,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興趣所在。就如同達·芬奇所說的,母性崇拜是人類最基本的崇拜。

女性的生殖能力,代表著人類的繁衍和生生不息。我要破解的,就是這生殖能力之謎。所以我不得不解剖她們的軀殼,了解她們的每一個細胞組織。至於男人,我實在沒什麼興趣。”

“可是你殺了他!還解剖了他!”夙夜逼緊了嗓音。

“那是意外,”張鼎軒眉毛打了個結,似乎不太情願的,“我跟你媽媽,偶爾會趁你爸爸上班時,在你家約會,那天我也是去找她。遊戲玩得夠久了,是時候結束了。聽說她手機壞了,當然,即使她手機好好的,我也不會事先通知她,警方會查出通話記錄的。

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在家,當然好,如果家裡沒人,離開就好了。誰知道我敲開門時,沒看見你媽媽,卻看見了你爸爸。而他居然認得我,知道我是你的姑丈。如果他跟你媽媽提起我,你媽媽肯定會懷疑我接近她的目的,所以,我隻好先殺了他。既然已經殺了,當然要廢物利用一下。”

廢物利用……心臟不受控製地突突跳動,血管都要爆裂開,夙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才好不容易強迫自己沒有向他揮出拳頭,咬著牙說“你已經達到了目的,為什麼還要把他擺成那種跪拜祈禱的姿勢?”

“我記得你媽媽說過,你爸爸是個虔誠的佛教徒,我隻是在尊重他的信仰。”

沉默了幾秒鐘,夙夜又問道“我在家裡發現了一瓶tiffany香水,是你準備送給我媽媽的吧?”

“沒錯,你媽媽很喜歡奢侈品,而一個紳士,總是應該隨時隨地給女士以驚喜。那天我本來計劃好,在殺死她之前,先把她心儀的香水送給她,讓她開開心心的去死。”

“你打掃現場的時候,為什麼沒有把香水帶走?”這是夙夜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那是送給你媽媽的,我為什麼要帶走?我很謹慎的,從那瓶香水上,完全找不到,任何跟我有關係的線索。”張鼎軒詫異地問,隨即笑了下,又補充道,“而且你媽媽事前根本不知道我要送香水給她,再說,即使她知道,也不會指證我的。”

“你對自己真有信心。”這句話諷刺的人並不是對方。

張鼎軒若無其事地道“我在她身上可是花了不少錢,成功的男人才能吸引女人。你爸爸從一開始就做錯了,他對你媽媽越縱容,隻會讓你媽媽更看不起他。”

夙夜不得不承認,比起自己的爸爸,他或許更明白媽媽那種女人,所以才能輕易地把她控製在掌中。

媽媽之所以幫張鼎軒隱瞞,也許猜到他是凶手,也許以為他隻是碰巧來過、凶手另有其人,不想把他牽扯進來……媽媽已經死了,她的真實想法無從得知,但毫無疑問,最主要的原因,肯定是基於對他的愛情。

隻不過她太自以為是了,張鼎軒根本沒有在香水瓶上留下指紋,結果她擦掉的,是夙夜的指紋,反而因此露出破綻。

“我曾經在夙家的葡萄架下發現了一隻母貓的屍體,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從腹部到肛門全都是傷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還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張鼎軒驚歎,盯著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會兒,遺憾地聳聳肩,“為什麼你不是我的兒子呢?含玥跟你比起來,簡直就是個還生活在幼兒園裡的小黃毛丫頭。”

“我可不想有你這樣的爸爸。”夙夜淡淡說。

張鼎軒沒在意他的譏諷,坦白承認“那隻貓是我毒死的,在實驗室裡,我解剖過許多隻小白鼠,忽然一時興起,想看看貓和老鼠的生殖構造,到底有什麼不同,就隨便抓了隻母貓。”

沒有什麼需要問的了,這家夥明顯有著雙重人格,迷戀科學、醉心研究,根本就隻活在自己的臆想裡。

極端的偏執,也極端的可惡。

和愛德華·蓋恩一樣,他甚至,不以為自己的行為是錯的。

“你既然說生命是奇跡,又怎麼能把自己當做神祗,肆意的剝奪彆人生存的權利呢?”夙夜站起身,準備離開。

“我是在做科學研究,任何研究都會有所犧牲的。”張鼎軒理直氣壯地說。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沒法溝通的,夙夜轉身,剛抬起腳,就被張鼎軒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頭,詢問地望著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問,你也應該投桃報李吧?”張鼎軒皺著眉頭。

夙夜靜靜地等他說下去。

“你是怎麼發現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許久,嘴角慢慢浮現一絲嘲諷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歡科學研究嗎?那麼,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審判和執行死刑還有挺長一段時間。”

沒再理會身後氣急敗壞的張鼎軒,夙夜毫不遲疑地打開鐵門,一步一步離開。

為什麼會懷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牆上的血十字,中間那個“十”字的豎,明顯比其他筆劃粗重。如果不考慮蘸血量多少的問題,那麼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後來刻意添加了一筆,加以掩蓋?

夙婭總是直接去掉姓氏,稱呼張鼎軒為‘鼎軒’,而‘鼎’字太難寫,諧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當然,寫‘張’也可以,不過最容易寫的還是‘丁’字。

張鼎軒很聰明的,估計他看見那個“丁”字,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著夙婭的手指,把那個“丁”字描成了“十”字,因為要掩蓋下端勾的痕跡,所以那一筆特彆粗重。

至於另外兩個“十”字,不用問張鼎軒,夙夜也可以斷定,一定是他後來添畫上去,用來掩人耳目的。

在這個世界上,喜歡達·芬奇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熱的女性崇拜主義者,讚許他盜竊屍體用以解剖研究的行為,並且青出於藍勝於藍,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絕對不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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