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賴床_閻門老大的殺手妻_思兔 

第3章 賴床(1 / 1)

閻門老大的殺手妻!

初春的早晨,帝豪山四下靜悄悄的。因為一場春雨澆灌了樹木花草,被雨水洗滌過的它們,綠意盎然,生機勃勃。

帝豪山被濃霧籠罩,寧靜安逸的山間,連小鳥都還還在睡夢中不願早起。更不要說其他正在睡覺中的人們。

砰砰--砰砰砰---“淩雪,起床了,該上學了。”

一陣敲門聲過後,沈書毅富有滋性的嗓音,在彆墅樓上響起

沈書毅敲了敲門,斜靠在門邊,仔細的聽著裡麵的動靜一分鐘後,裡麵仍然沒有傳出任何的聲響,看來淩雪還在懶床。

正對淩風所說的,淩雪在淩風來過後的星期六星期天,都回到彆墅,跟沈書毅呆在一起。今天又是新的一天,預示著淩雪又要上學了。

砰砰--砰砰砰---“淩雪,再不起床,可就遲到了。”沈書毅聽裡麵依然靜悄悄的,又敲了幾下門。

沈書毅敲完這一次,便一手環腰另一手撐著下巴靠在門外等,按老規矩,讓淩雪再多眯五分鐘。

實際上,淩雪從小就被他的師傅嚴格訓練,接受師父的一切艱難考驗,就連晚上睡覺也不安寧,師父總是會突然襲擊他。

從淩雪十歲以後,她的警惕性就非常的高,從而可以輕易的避開師父的乾擾。同時她的身體時刻處於戒備狀態,睡眠非常淺,晚上基本沒睡熟過,以防有人偷襲。

所以沈書毅在外麵的敲門聲,淩雪其實早就聽到了,隻是不願意起來而已,隻想在床上再呆會兒。

淩雪其實是很自律的一個人,隻有跟沈書毅住一起的時候,才會賴床。不僅因為帝豪山彆墅的環境優美空氣好,最主要是因為沈書毅跟淩雪的關係。

沈書毅是淩雪的義兄,也就是沒有血緣的親人,是值得淩雪信任與依賴的存在。加上沈書毅十分的疼愛淩雪,每次淩雪回彆墅的時候,沈書毅都會耐心十足的遷就她,讓她可以多休息一會兒。

淩雪閉著眼睛在臥室賴床,時不時的翻一下身,沈書毅則背靠著臥室門,好笑的看著手上的瑞士名表,計算著時間。

賴床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五分鐘時間一閃而逝,沈書毅站直身體,左手插在褲兜裡,右手砰砰的敲門。

砰砰--砰砰砰---“雪兒,還沒起床嗎?那我進來了。”聽了聽房間裡麵,一如既往的沒有動靜,沈書毅左手推門,右手握門柄,打開門走進屋裡。

開門進去,首先看到一副很大很大的照片,基本占滿床頭上麵的整堵牆麵,粉紅色的桃花朵朵飄落,畫麵唯美動人。

照片裡是一大片的桃花林,在桃花林中間,站著一個嬌小玲瓏的二八佳人,烏黑細致的長發,乖巧的披在身後,偶有一縷軟軟的搭在其肩上。潔白的皮膚如玉一般晶瑩剔透,大大的眼睛像寶石一樣璀璨,正賊亮賊亮的盯著鏡頭,裡麵還閃有一絲不明顯的錯愕。櫻桃小嘴微微上翹,勾勒出不明顯的淡淡笑意。

原本隻算清秀的女子,看起來十分靈動活潑,淡漠的氣質加上盈盈一笑,整個人有種特彆的吸引力,瞬間將人的視線吸引過去。

照片下是一張紅色的大床,沈書毅無奈的搖搖頭,走向紅色大床。

隻見床上的女子跟照片上的主角一模一樣,隻是稍稍成熟了些。

她烏黑的長發像瀑布一般散在床上,一條壓在棉被上,纖細的雙手抱著被子的一角,穿著緊身衣褲的身材,玲瓏有致一覽無餘。

女子將頭枕在棉被上麵,長長的眼睫毛一閃一閃,像蝴蝶一樣起舞,眼看著好像就要醒來一樣,實際上她早就醒了。

沈書毅沉穩的眼神,無奈的瞄了眼床上的淩雪。雪兒是今年剛二十歲的小女生,年齡雖小卻是a市著名大學的大三學生。

側躺在床上的淩雪那隨意的睡姿,真是讓人不敢恭維。

沈書毅掃了一眼淩雪,長腿一邁走到窗邊,拉開窗簾打開窗戶,讓陽光跟新鮮的空氣進來,整個房間瞬間敞亮。

然後徑直走到床頭,一把將淩雪的被子給掀了,從窗戶轉了進來的點點涼意,瞬間包圍著失去溫暖的淩雪。

淩雪嗖的一下就坐起來,雙腳彎曲縮成一團,“毅,不用每次都這樣叫我起床吧,天下還這麼涼,也不怕把我弄感冒了?”

淩雪拉過被子,圍著卷縮成一團的身體。雖然很喜歡賴床的感覺,但初春的早晨,氣溫還是有點低的,即使不冷也還是圍著好。

沈書毅轉身走向衣櫃,從裡麵取出一套白色運動型的套裝,給淩雪扔床上。“你壯得跟牛一樣,那會那麼容易感冒的。”

沈書毅邊走邊回頭看淩雪,“快點起床,你遲到不要緊,我可不能遲了。不然,我們倆要喝西北風了。”

“那有那麼嚴重。”淩雪神情淡然自信的道,“公司如果沒你坐鎮就不行了,那公司裡的管理層也就該換換血了。”

“還是不用了,那些人都跟我幾年了,你快點起床,我先下樓了。”沈書毅抬腳出門,隨手把門給淩雪帶上。

“我馬上、立刻起床,給我五分鐘就好。”淩雪雙手揉了揉頭頂,對著沈書毅的消失的門,大聲的喊叫,烏黑的頭發被揉得亂糟糟的,就像雞窩一樣的。

幾秒後,淩雪雙手推開被子,直接將白色的運動套裝穿好,赤腳踩著淡青色的地毯,快速的衝進盥洗室。

等淩雪再出來的時候,已經打扮好自己。

隻見她及腰的烏黑秀發隨意的綁在腦後,黑色的大眼鏡架在高挺的鼻梁上,乾淨的小臉上沒有什麼妝容。整個人給人一種平凡之極的感覺,如果不看她身上的冷漠之氣的話。

淩雪光著腳丫走回床頭,伸手在枕頭下麵摸了摸,終於摸出了一把銀白色的小型手槍,小巧的手槍像極了玩具槍,但是它卻是真的。

淩雪拉開衣服的拉鏈,快速的將手中拿著的銀白手槍,放進衣服裡麵,拉上拉鏈,穿上拖鞋朝樓下走去。

淩雪隨身攜帶的這把銀白手槍,是淩風特意在德國最大的軍火頭子湯姆處特彆定製的,拿回來後他自己再進行了一些打磨,成為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一把手槍。

這把銀白手槍非常小巧精致,隻有手掌心般大小,並且帶著消音器,可裝十幾發子彈,淩風給它取名為追命。

之所以叫它追命,是因為它的子彈是特質的金屬製成,每顆子彈都被淩風用特殊的藥物浸泡過,造價不菲。

隻要被這種子彈所傷,人就會被麻醉,很容易就被捉住。不僅如此,子彈還會讓傷口血流不止,這樣就算逃走,很容易會被找到,並且解決掉;再厲害一點的人,即使逃脫了,也沒關係,傷口會一直潰爛,除非,給你的傷口上點特殊藥,不然要麼死掉,要麼隻能受煎熬。

這把銀白色手槍,一直跟隨淩雪的身邊,就連上學的時候也從不離身,以防發生任何意外的時候,可以全身而退。

淩雪白天帶著追命,晚上則把它放在枕頭下麵。

這把追命跟隨淩雪多年,也沒有派上用場,因為淩雪跟隨師父學武功,並且武藝高強,不是什麼人都能打贏她的。再加上身為大學生,身邊的危險也都是一些小打小鬨,根本不會用到槍。

淩雪步伐懶散的下到一樓客廳,轉頭看了看廚房的位置,聽到裡麵傳出勺子與鍋輕輕碰撞的聲音,看來是大哥在裡麵煮早餐。

“毅,我先去跑步了,等會就回來。”淩雪邊說邊走向門邊的鞋櫃,彎下身從裡麵拿出一雙白色的運動鞋,快速的換上。

“我正在煮稀飯,你回來的時候應該剛剛好。”沈書毅拿著大勺子從廚房裡麵探出聲,回完話又收身回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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