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有一個秘密她重生了沈玉戰雲梟!
不說,不代表心裡滿意。
連收了銀子的雲恒益,臉色也緊繃著,擠都擠不出來笑意。
更彆說雲懷瑾兄弟了。
任誰,都不想讓自己家裡被旁人做主!
老太太一眼看出眾人的心思,笑著道“鼎天啊,你們回來之前,靜璃就多次說起讓你們就在淮安侯府,把淮安侯府當家。”
“這麼一來倒真是一家人了,恒益的俸祿有限,多了人負擔更重,你既然有銀子,就該大大方方的拿出來一起用,沒得隻給這一點供著你們自己。”
“姑母教訓的是。”雲鼎天按了按腦門,似乎才想起來“瞧我,年紀大了,竟忘了這回事,來來來。”
雲鼎天一邊說,一邊朝福伯招手“你回來,再多拿點銀票出去,給我們買東西,也要給淮安侯府置辦些好的。”
福伯隻是個管家,哪裡敢接銀票,站在原地不敢吭聲,視線小心翼翼的盯著雲恒益。
“哪裡的話。”雲恒益頓了頓,乾笑幾聲,道“伯父不是才給過我銀票,哪裡還能要呢?”
話是這麼說,視線卻黏在銀票上。
白來的銀子,誰也不會嫌多。
雲鼎天看出雲恒益的貪婪,心底鄙夷,臉上卻堆滿笑意,打著哈哈道“你是晚輩,我這做長輩的給你銀子也是應該的。”
“再說我們一大家子,還不知道要在淮安侯府叨擾多久,總吃你們的用你們的,不給點好處,我不好意思,鬨得大家都不自在。”
“彆這麼客氣。”老太君輕咳一聲“你們住在淮安侯府,不是早就說好了嗎,銀子就算了,免得生分。”
不知道是不是林州雲家的人相繼表現出的野心,連一直信任他們的老太君也有所防備了,說完還補充道“反正你們也住不了多久。”
“這。”雲鼎天頓了頓,拿著銀票的手往回縮了一些“實不相瞞,我們本打算年後就找地方搬出去的。”
“畢竟我們人太多了,住在淮安侯府也不像話,可母親與老太太感情好,多年未見,舍不得分開。”
“老太太惦記淮安侯府是她的根,不願意同我們一起去彆處住,所以思來想去,我們決定留在淮安侯府。”
留到什麼時候,雲鼎天並未明說。
但誰都清楚,肯定是留到老太太殯天。
可瞧老太太紅光滿麵,精神十足的樣子,顯然活到百歲不成問題。
雲鼎天打著老太太的旗號,老太君和雲恒益無法反對,其他子孫就更不能了。
一時間,屋內無人說話。
老太太臉色頓時沉了,質問道“怎麼,靜璃,你先前裝的大方,真到這一步就不願意了?”
“還是說,你不想讓我這老婆子達成所願,有意不給我痛快?”
老太君很想說,她現在,的確不想讓林州雲家的人長期住在淮安侯府了!
可就在她猶豫的那點時間,老太太忽然變了臉色,乾嚎道“我的哥哥啊,你死的早,瞧不見你的子孫們如何不把我當回事。”
“早知這樣,我還不如死在外麵,這淮安侯府我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了……”
老太君哪裡還能說出口,趕緊安撫道“老祖宗,哪裡的話,您的身子要緊,我怎麼能反對呢?”818小說
“答應就好。”老太太見狀擦了把不存在的眼淚,二話沒說,以淮安侯府主子的身份吩咐福伯“既然是老爺給的,拿著就是。”
“老爺一家人錦衣玉食慣了,往後夥食置辦高一個檔次,用度也是。”
老爺都叫出來了!
明明雲恒益才是這個家裡的老爺!
林州雲家整體比淮安侯府的人長一輩,稱呼上已經占了上風,這個家,還算個什麼家?!
雲恒益滿心不甘,動了動嘴唇,想到老太太那撒潑的樣兒,終究是什麼話都沒說出來。
老太君垂著眼眸,從雲晚意的角度看去,似乎有些後悔。
哼,事到如今,後悔有什麼用,狼都被引進來了,不吃點肉喝點血,能心甘情願的走?
哦,不對,從林州雲家的做派來看,他們壓根沒想走!
這頓洗塵的家宴,就在各懷心思中進行了。
老太君好麵子,不僅席麵上菜肴全是用的山珍海味,請來助興的,也是上城最好的戲班子和舞姬。
但也就林州雲家的人看的靜靜有味,上城雲家幾人除了雲柔柔,全懷著心思。
雲柔柔看出來局勢不對,知道兩家都要淮安侯府的控製權,隱約生出投靠林州雲家的心。
畢竟,雲鼎天那麼闊氣,隨隨便便就是幾十萬兩銀子,玩兒似的,比淮安侯府的人大方百倍!
她將來和三皇子在一起,多的是用銀子的時候。
淮安侯府已經吸不出來血了,找這個新靠山也不錯。
打定主意後,舞姬跳完一曲,雲柔柔就舉著酒杯朝林州雲家幾人道“各位長輩,下午我緊張失誤,掃了大家的興致。”
“為此事,我內疚許久,趁著酒勁兒,給大家賠個不是,我先乾為敬,並且自罰三杯。”
說完,舉起酒杯一飲而儘。
不等眾人反應,緊跟著又喝了兩杯。
酒是為了待客專門準備的陳釀佳釀,酒勁兒十足。
三杯下肚,雲柔柔的臉頰飛起酡紅,倒是將她襯的多了幾分顏色。
隻是,林州雲家的眾人並沒和她想的一樣,對她的行為表示喜歡或者認同。
尤其是夫人王氏,緊蹙著眉心,整張臉上都寫著不悅兩個字。
她身邊的側夫人麵上,更有著幾絲鄙夷。
在看雲鼎天和太夫人,沉著臉望著雲柔柔,毫無表示。
最後,是雲翠如譏誚一聲,打破沉默“聽聞柔柔你不是雲家的親生女兒,可規矩比親生女兒學的多得多。”
“是哪位教習嬤嬤告訴你,在長輩們沒說話前,你能出風頭?”
雲柔柔麵色一僵,原本兩頰才有的酡紅,刷的一下紅到了脖子根。
“我不是出風頭。”她支吾著,解釋道“我,我下午掃興,以酒水賠罪,有,有什麼不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