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第一侯!
將主要罪犯判決完成,而後迎來了對瀆職官吏的判決以及捕賊有功官吏的獎勵。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世之儀表也!有功者賞,有罪者罰。”
孟嘉高呼結束,先是讓獄吏帶上殺人案、博戲案瀆職眾吏:臨江裡裡正、什典、伍老。
“康”能在臨江裡開設賭場,要歸咎於三人的瀆職,尤其是什典,竟然知法犯法,為其子開設博戲便利。
孟嘉示意一旁的獄吏宣布判決:
“伍老對所轄五戶中博戲之人不能察覺,犯‘不勝任’罪,據《二年律令·捕律》:免伍老之位,完城旦。”
“什典放縱子‘康’,致使其博戲害人性命,犯‘故縱、不直’罪,據《二年律令·捕律》:斬左趾,完城旦。”
“裡正對所轄百姓犯罪不能察,因麾下伍老犯‘不勝任’罪,據《二年律令·置吏律》:下屬不勝任,任命官吏同罪,免除裡正之位,完城旦。”
獄吏宣讀結束,退回一旁。
孟嘉看著三人:“爾等可還有要說的?”
裡正杜央苦笑,伏地請求:“罪吏願以爵抵罪。”
“準。”孟嘉淡淡的看了一下,“汝為不更,以爵抵罪雖可免除完城旦,但爵位不存。汝想好了嗎?”
杜央再拜:“請上吏允許罪吏以爵抵罪。”
“記之!”孟嘉沉聲。
獄吏拿著筆匆匆寫下改判結果。
處理結束,三人被帶了下去。
裡正杜央當場釋放,剩下兩個人,都被送去牢獄,待案件結束執行刑罰。
孟嘉臉上的不悅消失,換上了一副微笑:“接下來該賞賜了。”
諶洛、怐正應聲上前,拱手等待宣布。
俄而,孟嘉沉穩的聲音悠悠回蕩:
“按《二年律令》捕律:吏能產捕群盜一人若斬二人,拜爵一級。其斬一人若爵過大夫及不當拜爵者,皆購之如律。”
“嗇夫署、遊徼署、茂陵亭,合力捕賭者八人,按律,參與諸吏皆拜爵一級,因茂陵亭長諶洛爵公乘,嗇夫爵大夫,按律皆不得爵,購之,錢一萬,各分五千。
茂陵亭亭長諶洛,破獲臨江裡殺人案,與部下諸吏生擒殺人者一,諸吏拜爵一級,諶洛為公乘,拜爵免,改為購爵之資,獲錢一萬。”
諶洛與嗇夫皆拱手道謝。
嗇夫自然不會不滿意,他本來就是奔著同事情麵才出人相助,如今能混到賞賜,高興還來不及。
至於諶洛,已經在掐著指頭數錢了。
出去一趟,破了兩個案子,賺到了一大筆錢。
一萬五千錢,如今也算一個萬元戶了,茂陵亭活動資金有了!
因槐裡是長安邊上的小縣,庫存裡麵黃金並不多,因此會以等價的四銖錢代替。
一萬五千錢,相當於一百五十六漢斤,折合之後,相當於二十一世紀八十多斤。
也就是說,如果從槐裡縣背回茂陵亭,那就是在進行四十公斤負重,而且還是幾十裡的那種。
諶洛這兩天都快累垮了,自然不可能做這種沒腦子的事情,於是打算與嗇夫合計一番,能否兩個人一塊雇傭一頭牛車,用車拉回去。
“賢弟恐怕要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