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秘密_我在漫威做英雄_思兔 
思兔 > 曆史軍事 > 我在漫威做英雄 > 第17章 秘密

第17章 秘密(1 / 2)

我在漫威做英雄!

反正這個組織乾了很多壞事,早就讓人恨得牙癢癢的。我覺得他們肯定不在乎再被安上幾個黑鍋。嗯?也許不能說是背黑鍋,應該講這是他們罪有應得。我估計萬磁王會在搞亂局麵前樂意先乾掉一批九頭蛇。畢竟比起人類政府來說,九頭蛇可是他的死對頭。

那些九頭蛇比納粹還惡劣,他們對變種人的態度非常差勁,漢克博士,你不是說過他們公開拿變種人做實驗嗎?所以,還是讓萬磁王先把重點放在收拾這群家夥上麵吧。這樣一來,至少能減少不必要的傷亡。李傑大致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羅傑斯嘴角勾起一絲微笑“這算不算引禍東流呢?”

“要是說得糙一點,也可以說是狗咬狗,兩敗俱傷。”李傑攤開雙手,表示隊長愛怎麼稱呼這個計劃都可以。

“提起這個,神盾局的大牢裡還關了不少被抓的九頭蛇成員呢。”羅傑斯隊長想起了這件事,“但是他們都嘴硬得很,審不出啥有用的情報。”

李傑輕輕拍拍查爾斯教授的輪椅“在教授麵前,沒人能把秘密藏得住,這次恐怕又要勞煩您了,教授。”

x教授無奈地笑了笑,至少讓萬磁王去對付九頭蛇,在場的所有人都沒什麼心理壓力。

李傑忽然想到,或許相比超級英雄而言,九頭蛇才是這個世界不可或缺、至關重要的組織。每當我們有了些見不得人的念頭,或者想轉移視線時,總是能在適當的地方看到他們。

不管你理不理睬,他們都在那裡堅定不移;不管你是否動手除掉他們,他們人數依然不增不減。這就是九頭蛇——一個致力於反對人類的事業,甘願背負一切黑鍋的“俠客”。隻要你敢扔黑鍋,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幫你接住。

這個世界離不開你們,九頭蛇!李傑心中默默地想著。多虧有你,九頭蛇,如果沒有你們在這個世界,我還真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九頭蛇,萬歲!

當史崔克將軍從華盛頓返回x武器計劃基地時,眼前隻是一片狼藉廢墟。基地內的士兵和研究人員大多數已經遇難,幸存者屈指可數。

他耗費多年心血打造的x武器計劃研究成果也被徹底摧毀,那些費儘周折抓回來作為試驗品的變種人也悉數被人救走。

換句話說,史崔克將軍多年來的心血,頃刻間化為了泡影。而這一切幕後黑手還能有誰?當然是變種人!

x戰警們襲擊這座基地主要是為了營救變種人,並非來搞大規模破壞。因此,當一些士兵和研究人員逃離戰場時,戰警並未予以追殺。

於是,史崔克很快便知道了是誰襲擊了他的基地。就算那時基地內已無人存活,史崔克最終還是會查明真相。因為既然萬磁王設定了這一步,他必定會考慮接下來可能發生的事情。即便史崔克當時沒能發現凶手身份,萬磁王隨後也會讓他明白這一切。

此時怒氣衝天的史崔克早已忘卻了先前與國會議員們製定的逐步管控變種人的計劃。此刻他隻想一股腦兒將所有變種人逮捕並囚禁起來!在他眼中,這些變種人就是人類社會的病毒和禍根!

“讓飛機升空!我要立刻回華盛頓!”史崔克幾乎沒有彆的念頭。此刻他隻想儘快推動那些管控變種人的法案。毒瘤終究是毒瘤,早晚都要清除乾淨!史崔克登機前如此思量著。

……

在紐約,喬治·斯坦西得知了麥考利議員遇刺身亡的確切消息。由於整個計劃需要他的協助,所以李傑向他透露了一些必要的信息,而無關緊要的部分則未提及。

“這麼說,被神盾局列為頭號變種人犯罪分子的萬磁王埃裡克,其實是此事的主要策劃者?”喬治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

本來一起暗殺案涉及到市議員就已經夠棘手了,而這名市議員偏偏還是個變種人。如今更糟糕的是,這位變種人竟然是某個變種人恐怖組織潛伏在政府高層的偽裝者。

這意味著這名間諜在此之前的行為都值得高度懷疑。然而涉及到了像萬磁王這般棘手的角色,這不是紐約警方所能應付得了的。僅一個萬磁王就能讓全紐約警方毫無辦法。

“沒錯,喬治警長。這件事疑點重重。我想你應該清楚,如果變種人與普通人之間的矛盾激化,後果將會如何。”李傑朝喬治點了點頭。

喬治警長愁眉不展地點點頭。他並不認為夜行者有必要欺騙自己。早在得知麥考利議員是個變種人時,他內心隱約就覺得這件事不會那麼簡單。

如今隻是由夜行者證實了整件事情罷了。

“那麼,你的想法是什麼呢,夜行者?”喬治向李傑征求意見。

“我的看法對副警長可不算數。這是紐約警察正在調查的案件,但如果在這個案子裡你需要額外的幫助,隨時打信號燈,我和蜘蛛俠會立刻出現幫忙。”李傑心裡清楚,有時候沉默比說話更有效,因為喬治非常聰明,也有自己獨立的看法,多言反而無益。

“我已經安排蜘蛛俠把麥考利議員的遺體送回了停屍房,並且我們的人會在暗中全天候守衛。作為警方的支持力量,隻要你有需要!”臨走前,李傑揮揮手,再次強調道。



最新小说: 平民在木葉,走出屬於自己道路 法師怎麼就不能近戰了? 三界打卡:社畜拒絕被壓榨 葉美妍的幸福生活 高武:開局超越大宗師,鎮壓天下 老祖宗在娛樂圈爆紅了 尼爾:渦漩 修仙路人甲?不!種田小天才 滿級德魯伊,降臨異世界 反派簽到:女主竟是我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