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普華的過往_穿著肚兜當妖王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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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普華的過往(1 / 2)

這場麵讓大家哭笑不得,罪魁禍首反倒成了無辜的受害者。

胡嫣然這時柳眉微皺,指著新聞上的一個人說道“這個穿西服的和尚,是一位捉妖師,法號普華,目前在特殊行動調查科工作。佛法修為不弱,出手極為狠辣,一點都沒有慈悲之心。青丘山方圓一百裡的妖族,被他抓了不少。畢竟有官方背景,隻要沒傷害到狐族,我們也不好做的太過。有時候遇到了過兩招,也隻是做個樣子。以後見了他,一定要小心。這次由他出麵,肯定會找到這裡來的。隻要你們不出青丘山的範圍,我可以保你們無事。”

齊小勝略帶不解的問道“咱們狐族難道還怕他?再厲害不也是個人嗎!誰要是敢惹咱們,咱們就半夜去砸他家玻璃。”這次他可學乖了。為了套近乎,張嘴“咱們”閉嘴也是“咱們”。

錢滿山一看,這傻小子說話不經大腦,讓狐族下不來台呀!於是忙解釋道“你小子懂什麼?當年女媧娘娘要殺紂王,還要弄出了一個封神大戰。曆經了好幾年,為什麼?就因為紂王,有人王之氣護體。位置越高的人,必定有氣運加身,這是天道。必須先破壞他的氣運,才能動手。這普華和尚有官方背景,你打他一個,立馬就能跳出來十個,你打得完嗎?還砸玻璃,電視劇看多了吧!你記住,非到生死關頭,不要和官方的人動手。”

錢滿山的話有點重,但也沒辦法呀,他們之所以落到現在這個田地,都是齊小勝胡鬨的結果。

齊小勝聽到這裡,又腦抽的問了一句“那個迷惑紂王,殘害忠臣的妲己,和你們狐族是什麼關係啊?”

胡嫣然的臉色立馬沉了下來。胡玉武連忙說道“小勝啊,電視劇裡的橋段你彆當真。曆史和故事是兩回事。”

齊小勝看到胡嫣然的臉色不悅,也知道自己說錯話了,抱歉的笑了一下,然後自顧自的悶頭吃飯,半個字都不敢說了。

胡嫣然就是這樣一個狐狸,兩個人互相聊什麼都行。但是如果牽扯到了族群和九尾天狐,她的立場還是非常鮮明的。

嶽思雅心裡卻有幾分幸災樂禍,起碼現在胡嫣然不會再挑逗齊小勝了。胡嫣然說了句“你們先吃吧,我先去辦點事。”然後就離席了。

一場接風宴不歡而散,大家都責怪齊小勝說話莽撞,齊小勝心裡也奇怪,我平時不這樣啊。怎麼今天說的話,一點都不像我的風格呀。難道是………齊小勝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兜。

吃完了飯,自然有侍女安排了居住的房間。

此時的胡嫣然,則是走進了一間密室,密室裡坐著一位女子。一身白衣,纖塵不染,就是看不清相貌。手裡拿著一條手帕仿佛還有點點血跡。

胡嫣然見到這名女子,立即彎腰行禮。白衣女子問道“事情辦得怎麼樣了?”

胡嫣然回答到“那小子,我沒看出有什麼特彆之處。隨便用點魅惑之術,他就把持不住了。身上也沒有修為,而且還是個人族。說話口無遮攔,一點沒有城府。但身上確實有一種壓製的力量,若不是胡玉武說,親眼看到了那件肚兜,自動的穿在了他的身上。我真想把這小子放在鍋裡燉了。”

白衣女子笑道“隻要肚兜穿在他身上就不會錯,也許他沒有覺醒。”

這時胡嫣然又說“他還提起了當年封神的事,好像對您頗為不敬。”

白衣女子愕然了一下,自言自語的說道“哎…這麼多年了,她還是在怪我。那話不是齊小勝說的,而是肚兜借著齊小勝的口說出來的。這回萬無一失了,他肯定就是咱們要找的人。”

王嫣然不解的問道“那肚兜到底是什麼來曆?還可以控製人的言語嗎?”

白衣女子說道“現在還不是時候,以後你就知道了。”

王嫣然接著說“但是他身邊有個女孩,好像很不一般。身上沒有妖氣,是人又不像人。還隱約帶著佛光,屬下著實看不透。”

白衣女子聞言也來了興趣,帶著玩味的語氣說道“這就有意思了,難道西方也派人來了?你先下去吧,好好盯著他們。”

胡嫣然答應了一聲,又仿佛想起了什麼,說道“我看到了關於那幾個人的通緝令,這次辦案的應該是普華。萬一遇上了……”

白衣女子皺了皺眉,說道“不著急,先看看普華會不會來,估計他沒這個膽子。”胡嫣然告退一聲走出了密室。

鏡頭一轉,咱們來看看錢滿山他們。潛逃小組的眾人,圍在一起開了個小會。目的很明確,當他們發現狐族似乎忌憚普華的時候,就猶豫的要不要離開。可是離開又能去哪裡?難道真的出國嗎?外國菜吃不慣啊。

於是錢滿山定了大致調子,就是先打探一下普華和尚的過往經曆,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然後看看官方的態度,搞定任何一個難題,他們就有喘息的機會。

還是由胡玉武出麵,在狐族裡找到了幾個關係不錯的朋友。都是同族,說話方便一點。這些年,胡玉武奉命離開了狐族尋找齊小勝,所以對附近的局勢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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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胡玉武就帶了其中的一位朋友,過來和大家見了一麵。這位朋友叫胡信,也是一隻五尾狐。他負責的工作就是打探消息,所以知道的比較多。胡信講了講普華和尚的過往經曆。

那普華和尚,原本隻是一個普通的捉妖師。有著自己的家庭,一個賢惠的妻子和一個懂事的兒子。一家人的主要來源,就是抓一些小妖小怪,都是百八十年的修為的。雖然還沒能力化人形,但這個時候的妖獸,要比一般的猛獸要強大很多。而且皮毛好,肉質也好,很受一些修道者的喜愛。某些大宗門或者居於高位者,開一場宴會,就要用掉幾百頭妖獸。好在妖獸繁殖的也快,那些大妖們,也不會為一些小妖和人族起衝突。

直到有一天,普華抓住了一隻70多年修為的灰狼,皮毛極為好看,於是高高興興的帶回了家,那天正好是他兒子13歲的生日,回家途中,把狼皮拿到集市上賣了,而狼肉就留下來自己吃。這時在屋裡的還有幾個,孩子的玩伴。其中一個小姑娘,他們兩家已經訂了娃娃親,就算是自己的準兒媳婦了。看著孩子們吃的滿嘴都是油,普華的兒子說道“爹,我明天還能吃狼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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