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難怪鄭鬥英會對監獄如此熟悉,因為他早已經在這個地方浸淫了4000多天。
義務教育也就隻有9年。他這都已經算高中畢業了。
那些同監舍的犯人在他眼中,不過是小學生而已。
還彆說,鄭鬥英在之前的11年牢獄生涯中,確實在獄中通過學習文化知識,拿到了高中畢業證。
算是名副其實的高中生。
而在此之前,他完全是個目不識丁的文盲,從來沒有上過一天的學。
但即便如此,他也沒有改變。
出獄之後,他馬上就重操舊業。
因為他唯一的親人,哥哥鄭智英,鼓勵他這麼做。
很快,他因入室盜竊再次被捕,並判刑6個月。
他卻並沒有怪哥哥。
鄭鬥英覺得,哥哥那麼做,完全是為了讓自己過上好生活。
哥哥沒有錯。
隻怪自己作案的時候太不小心。
在鄭鬥英心裡,哥哥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對自己好的人。
是他讓自己有機會品嘗到親情的滋味。
也是他讓自己重新燃起了對生活的信心。
如果不是遇到了哥哥,他可能早就死了。
鄭鬥英短短的人生,卻生活在截然不同的兩個世界。
16歲那年的重逢,是鄭鬥英人生中最重要的轉折點。
甚至可以說是他的重生。
而之前16年的生活,是一段如同地獄般的日子。
不,那是一段,比在地獄中更可怕的日子。
那我們就來說說他的成長履曆。
他的不幸,其實從他出生那天就開始了。
1968年的最後一天,所有人都沉浸在迎接新的一年的喜悅中。
釜山廣域市一個五口之家也在這天迎來了一個新生命。
父親給這孩子取名鄭鬥英。
鄭鬥英是這家的第四個孩子,上麵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
家裡添了新成員,總是值得高興的。
但鄭鬥英的到來,卻似乎成了這個家庭的劫難。
鄭鬥英出生沒多久,母親就病倒了,一直臥床不起。
好不容易母親康複了,父親又患上了很嚴重的癌症。
儘管已經很努力的與病魔做抗爭,但最後還是失敗了。
在鄭鬥英2歲的時候,父親便撒手人寰。
從此,一個女人要帶著4個孩子生活,就算是如今,也是難以想象的。
更何況是在1968年的韓國,當時婦女的地位非常低。
母親為了維持一家的生計,一天要打三份工。
這幾乎占去了她全部的精力。
所以她根本沒有更多的時間來教育孩子。
其他三個孩子大一些,已經懂事了。還比較省心。
但是鄭鬥英才2歲多。正是最需要關心和照顧的時候。
父親已經不在了,母親又整日忙的不著家。
年幼的鄭鬥英從來沒有享受過父母的疼愛。
好在哥哥姐姐對他還算不錯。
隻是他們自己也都是半大的孩子,除了帶著小弟玩鬨,根本談不上什麼教育。
在這樣的環境下,鄭鬥英根本沒有機會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不過,此時的他好歹還跟家人們生活在一起,母親也還在身邊。
但沒過多久,這個家再一次發生了變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