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墅裡,討論還在繼續,大家覺得有個第三者幫助7號完成詭計,才會讓7號有不在場證明。
“誒誒,你們忘了一個最重要的點。”
4號提醒大家。
“楊絮的頭部受到重擊,昏迷了,如果7號要利用彆人完成這場詭計,那個外人會配合7號,去傷害楊絮嗎?這可是犯罪,這不是平白無故給彆人留下把柄嗎?”
等同於弄了一個定時炸彈,隨時都可能反水威脅。
6號嗤笑一聲。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彆忘了,保險箱的東西都不見了,有錢能使鬼推磨啊,有人看在錢的份上做這樁買賣,倒也不是不可以。”
這麼說……
還挺有道理。
這樣7號的不在場證明就被破解了。
“3號,你怎麼想呢?”
2號問。
3號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
“我覺得,從作案手法上看,凶手是一個很變態的人,他非常享受死者的掙紮,喜歡折磨死者,凶手是這樣的人的話,那他會放過傷害楊絮的機會,把這個讓受害者一家痛苦的機會拱手讓人?”
3號說著,用戴著手套的手,敲了敲桌子。
“為了寫小說,我看了一點犯罪心理的書,我覺得從作案手法到凶手行凶的風格來看,傷害楊絮的機會絕不會給他人,楊絮一定是他親自動手的。”
2號不解,一直皺眉。
“可7號和楊絮認識啊,凶手親自動手,不會被楊絮認出來,那他的計劃不就失敗了?”
3號搖頭。
“興許楊絮根本沒看到,他是從後麵襲擊的,也或許正如最開始推測的,楊絮見到了是7號,但因為這個真相實在是太令她痛苦了,她就自動屏遺忘了那段記憶。”
4號思考了下。
“我還是覺得開車的確實是第三個人,楊絮追出去後,7號躲在了暗處,看見楊絮追出去,於是親自動手,從背後襲擊,這也解釋了為何楊絮沒看到,並堅信7號是無辜的。”
用第三者做偽證,最後自己動手?
“那楊絮要是沒失憶,警方豈不是就知道凶手不止一人了?”
4號攤手。
“可問題是,楊絮已經失憶了,事實已定,或者說,凶手猶如神助,變相的讓凶手有兩個人的信息被隱匿了。”
不不不……
6號搖頭。
“如果是這樣,那7號是怎麼十分鐘之內,從彆墅趕到小賣部的?他用飛的嗎?”
一時間,大家都仿佛走入了死胡同。
如果按照犯罪心理的行為模式,凶手用那麼殘忍的方式殺人,那楊絮的傷,一定不會放過,一定是他親自動手。
可如果是凶手,那就一定會存在一個開車的第三者。
隻有存在一個不屬於村子的第三者,才會留下一個不屬於村子車型的車轍印,用來混淆大家的視線。
同時,凶手一定是潛伏在暗處去襲擊了楊絮。
保證楊絮看不到凶手的同時,又失去了知覺。
但這個凶手又是如何逃離現場的呢?
當然,如果這個凶手是7號以外的人,兩人團夥作案,那這一切的謎題都能解開,外人就能做到這一切,且毫無邏輯紕漏。
但問題是……這涉及到7號。
他們都知道,他們每個人都涉嫌了一樁犯罪,沒人是無辜的,7號那樣,也不像是個無辜者。
同時,如果是第三者犯案,那x先生就沒必要讓他們玩這場遊戲了。
所以那個動手的殺人犯,隻能是7號。
而推理就這樣陷入了僵局。
不解決7號是如何在十分鐘之內從彆墅出現在小賣部,那這個案子就永遠隻能推給第三者。
討論到這裡,卡著了。
“誒,8號,該你說了吧?”
大家討論了半天,沽紓就隻是靜靜的聽著,一副興致缺缺的樣子。見他們戳自己,她慵懶的抬眼,趴在桌上。
“我困了,上去睡覺。”
眾人……
接著,沽紓就打著哈欠上樓了。
“等下,他怎麼去7號的房間?是我看眼花了嗎?”
5號不可思議。
“她不會直接拿拐杖去刑訊逼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