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你不知道手銬就不知道?”
當然,4號看了一眼5號。
“我們四個,我和那個女生認識,死者和那個男生認識,我和那個男生在此之前,從未見過一麵,那手銬是男生自己提前購買的,我一個連麵都沒見到過的人,怎麼知道他有這個東西?”
又何談偷走鑰匙,讓兩人被迫留在篝火地?
對她而言,朋友和那個男生,都是不確定的因素,她怎麼保證那兩個人就一直停留在原地?
“那就是突發情況,一切都是巧合。”
5號說道。
“你用病的名義,約對方去到另一個距離篝火很遠的地點,本來你們沒打算怎麼,但你和他因為醉酒發生爭執,你不小心殺死了他,因此才沉屍,篝火那兩個人完全就是意外。”
也有可能是男生約了她,兩人偷偷跑出來,然後發生意外。
4號無語的看了一眼他。
“首先,他沒有其他傷,就是脖子上的勒痕,死於機械性死亡;其次,我真的發高燒;最後我當天穿的是裙子,身上沒有任何絲帶等可以勒脖子的東西。”
也就是,如果是突發情況,她怎麼勒死對方的。
掐脖子那是手掐,但4號提過,對方是被不知名的東西勒死。
勒死和掐死還是有區彆的。
3號思考了一會,說
“如果是你動手,又采取沉屍的方式,那你一定在河流的右側很遠的位置下手的,因為左側營地都有人。”
之前就討論過,沉屍是為了不讓屍體順著河流而下導致被左右兩側營地的人發現屍體,如果是發生在河流左側很遠的位置,就完全沒有必要沉屍,直接讓屍體順流往下就是了。
“白天你們已經知道河流對麵有人了吧?或者說晚上在篝火的時候,你們是知道河流對麵有人的,對嗎?”
麵對3號的詢問,4號點了點頭。
“沒錯,我們是知道對麵有人的。”
3號繼續分析
“既然4號已經知道了河流對麵有人,根據晚上的火光和吵鬨聲也可以斷定人的大概位置,那為什麼4號動手要選擇河流右側,而不是河流左側。”
或者說,為什麼要選擇上流,而不是河流的下流?
5號補充道
“會不會是意外,因為不是預謀,當時兩人隻是約著,並沒有殺人的意思,後麵才發現,於是不得不當場沉屍。”
但5號自己都沒發現,自己又繞回原點了。
“我說過,我當天穿的是裙子,如果是意外,我怎麼勒死對方,又從哪裡拿出繩子出來?憑空變的嗎?”
意外根本說不通,應該是預謀殺人。
可預謀殺人在明知道河對麵有人的情況下,為何還要選擇河流上遊殺人,而不是下遊?
“我隻要把他約到下遊位置,利用他的信任將他推入那個河流中,一場因為醉酒意外溺死的完美凶殺案就製造出來了,何必非要勒死他?又麻煩的沉屍?”
4號的反問讓大家都沉默了。
是啊,這個案子充滿了太多的矛盾了。
怎麼想都覺得說不通。
“那個各位,猜到我的作案手法了嗎?”
4號看了大家一圈。
5號直接擺手。
“4號,你不要誤導我們,凶手是可以撒謊的,你說你當天穿什麼就穿什麼?你說你手上沒武器就沒武器?不就是激情殺人,興許你和8號一樣是個變態,生病了就覺醒了另一個人格。”
然後掐死對方沉屍了呢?
麵對5號的胡攪蠻纏,4號並不理會,她的目光直直的看著沽紓,似乎在期待沽紓的答案。
“8號,你的回答是什麼?”
沽紓抬頭看了她一眼,手又開始摩挲著拐杖的頭部。
“4號,我大概知道你的意思,但我的好處是什麼,我不會無緣無故幫忙的。”
4號一怔。
“你解答出來了?”
沽紓靠著後椅,神情放鬆。
“所以呢,好處是什麼?”
兩人的對話讓其他人都聽不明白,什麼好處?
“就是剛才我承諾的。”
4號說罷,又補充
“我承認我撒謊了,那個條件不是x先生逼我的,是我自己編出來的,承諾……是真的,我願意為了真相,付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