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四個小賊!_回到明末做梟雄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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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四個小賊!(1 / 2)

崇禎五年—三月初八,秦鋒率領天威軍兩標人馬在白城子—大校軍場內祭旗出征,南下討伐流寇。

三月十六,與雷大鵬部八千人馬彙合於蘆關嶺,而後繼續南下。

三月二十四,渡過洛水。

四月初八,大隊人馬推進到沮水北岸。

沮水位於延安府的南部邊界處,再往南就是西安府了,也就是關中流寇們的活動區域。

長途跋涉一月有餘,人馬已經有些疲憊了,因此上,秦鋒下令,在沮水北岸安營紮寨,一麵修整人馬,恢複疲勞,一麵派出大量的遊騎兵,進入西安府境內探查流寇大軍的情況,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

不想安營紮寨的第三天,營地內就出事了。

清晨時分,寢帳內,秦鋒起床洗漱之後,享用楚夢溪準備的美味早餐,正吃的高興呢,就見好兄弟耗子一溜煙的跑了進來。

“鋒哥,不好啦,昨天晚上,我的輜重營內出現了盜竊事件!”

“盜竊事件,都丟了什麼東西?”

“是一個夥房裡麵,共計丟了兩袋大米、八條臘肉、四塊鮮肉、兩隻肥雞,還有二十多副碗筷!”

“哦,如此說來,事大了!”

天威軍數萬人馬,每天要消耗大量的物資,按理來說,丟了點大米、臘肉、碗筷……根本不值一提,為何耗子火急火燎的前來報告,秦鋒又說事大了呢?

因為這件事得細思,細思極恐!

要知道,天威軍的待遇極好,不僅軍餉豐厚,吃穿用度更是從不短缺,加之軍紀森嚴,故而從建軍那天起,營中就從來沒出過盜竊的事情。

退一步說,就算有士兵手腳不乾淨,也該偷點值錢的東西才對,而不是偷米、肉、碗筷……這些價值不高、又不方便藏匿的東西。

因此隻有一個解釋,丟失的東西,不是天威軍的士兵們偷的,而是營地內進來賊了。

天威軍的營地,乃是秦鋒親自設置的,壁壘層層,壕溝道道,不僅有大量的士兵日夜巡視,還設置了很多明哨、暗哨、移動哨,時刻監視情況,如此營地,用戒備森嚴、固若金湯八個字來形容一點不過分!

如此戒備森嚴的大營,竟然有賊人摸了進來,偷走了東西,還沒被巡邏隊、哨兵們發現,這說明什麼?

說明營地的防務有漏洞,這次來的是賊人,偷點東西不要緊,如果下次來的敵人,偷營劫寨、殺人放火可就麻煩了。

因此上,耗子才急匆匆的前來報告,而秦鋒則說事大了。

事情已經發生了,光著急、生氣沒有用,儘快將事情解決才是正理,正好今天軍務不多,秦鋒決定親自查看一番,營地的漏洞究竟在那裡,如果可能的話,還要將盜賊抓住。

自己一定要親眼看看,究竟是什麼樣的盜賊,能神不知、鬼不覺的潛入自己的大營中偷東西,這簡直是打自己的臉嘛!

打定主意之後,秦鋒快速吃完了早餐,而後和耗子一起前往輜重營,熊大、熊二帶著一隊親兵陪同前往。

失竊地點,是輜重營的一個夥房。

今天早晨,幾名夥頭兵來準備早飯,結果發現夥房內非常混亂,還有被翻動過的痕跡,且少了大米、臘肉、碗筷……等物品,於是將情況上報了。

令人奇怪的是,丟失的兩袋大米不是被賊人直接扛走的,而是用小刀劃開了袋子,再將裡麵的大米弄走的,留下了兩個空袋子和一些散落的大米。

而在夥房內的一些物品上,沾染了少許水漬、泥漬,清晰可見,顯然都是賊人留下來的。

“熊大、熊二,你們好好看一看,究竟有幾個賊人,又是如何溜進來的!”

“諾!”

熊家兄弟是獵戶出身,以前常年在山中打獵,久而久之,練出了一對火眼金睛,能憑著地上的痕跡,精準的判斷出獵物的種類、大小,數量、行走方向和經過時間,而後進行追捕,百擊百中。

看野獸精準,看人同樣精準!

很快的,熊家兄弟根據賊人留下的痕跡,判斷出了很多信息

“啟稟大人,如果卑職們沒有看錯的話,昨天晚上,共計有四名盜賊潛入這裡,全都光著腳丫子,而且腳印比較小,說明四名盜賊的年紀不大,也就是十歲出頭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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