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迅速打殘卡曼,離開現場。
“卡曼雖然是個很小心的家夥,但身居高位時間久了,難免會有掉以輕心的時候,這幾年大家對他又畢恭畢敬,沒經曆過特殊事件,我們得手的幾率很大!”
臟辮小胡子笑道“彆說是他,我在布裡克街沒挑戰的這兩年,都覺得身手大不如前。”
說著,臉上露出緬懷的神色,仿佛在感歎當年,一副年紀大了,身手大不如前的感慨之像。
關於針對卡曼,幾人並沒有商量出太多行動細節。
因為幾乎沒辦法商量。
卡曼處於娛樂圈和混混之間的黑色地帶,做的事幾乎跟他們完全沒有交集。
找的人大多都是鬆下和金元林這些的家夥。
所以能獲得的資料也非常少。
而幾人現在僅僅知道,卡曼最愛去的地方是一家夜總會。
每個星期幾乎都會去一回。
興許哪裡有他的想好,也許哪裡是去哪裡談心放鬆,都有可能。
這不重要。
從夜總會出來,卡曼就會上車,他對寶馬情有獨鐘。
回到家後,絕不外出。
他們是混混,而不是殺人犯,也不精通入室綁架。
甚至卡曼的彆墅大到讓他們懷疑人生,恐怕進去會迷路。
所以千萬不能讓他回到家裡。
能行動的話,隻能是他從夜總會出來,上車回家的這一段路。
但考慮到兩個保鏢就是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如果在路上設置路障或者行車尾隨,以期待更好的下手時機,很容易引起這兩人的注意。
一旦讓他有了準備,那下手幾乎成為不可能的事。
單單人家的兩把槍,就足以要了他們的小命。
“我認為!”在大家討論後,懷特總結,“最佳下手地點,就是他從夜總會出來,上車的那一段路。”
臟辮小胡子吃驚道“他出來從門口到車上,最後二十米!二十米的距離我們要怎麼才能留下他?”
懷特摸著下巴,“兩人持槍,看住其他人,我們親自下手,打完就走,絕不停留。”
“對了,哪家夜總會叫什麼?”
“夜巴黎!”
“夜巴黎?”懷特愣了一下,這開始喬尹娜哥哥旗下的產業之一,這種大老光憑名字就能震懾住他們這群小小的雜魚。
在人家門口動手辦事,第二天會不會被人吊起來?
電話聲響。
“安然先生,您有什麼事嗎?”
安然料敵先機的道“我猜你們唯一的下手機會,是他從夜總會出來的那段路,如果是在車上的話,恐怕會被保鏢發現,所以那段路是最佳下手時機。”
“但從夜總會出來,在到車上,路程過短,你們下手的時候多半在夜總會門口。”
聽著安然侃侃而談,懷特真心生出一種你是我爸爸的錯覺。
似乎自己想的,他全都知道。
“不過夜巴黎背後的老板,可不是你們惹的起的,這個事我已經打過電話了,你們放心行事,夜巴黎的人不會管,隻要你們不破壞夜巴黎的設施,不跟他們起衝突就行,卡曼的他們不管……”
親爹啊!
這簡直比親爹還親,自己想到的人家也想到了。
然後順便幫自己解決了後顧之憂,這好事簡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