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絕不能做舔狗_我是小說中的反派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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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絕不能做舔狗(1 / 2)

我是小說中的反派!

“對不起啊。”沈琰笑了笑,“我想,既然她不喜歡我,那我也就沒必要勉強了不是?以我的條件,難道就找不到彆的女人了?”

“可霍韻之從家世背景、自身條件來說,無疑都和你是最般配的一個了。”沈懷山麵色緩和了下說道。

“難道就沒有比霍韻之更好的女孩了嗎?無論是是家世背景,還是自身條件,難道沒有更好的嗎?”沈琰反問道。

不錯,在原著中的確是有比霍韻之更優秀的女孩,各個方麵都要優秀女孩。

想起原劇情裡,沈琰記得書中有一位更優秀的女孩存在,優秀到最後男主角都無法征服,那位作者在塑造的這位女性角色,就連男主都配不上她。

沈琰既然重活一世,當然要找最好的女孩才能配得上自己,這樣才不枉重活一世做人!

沈琰是死過一次的人了,好不容易有機會活過來,絕對不可能再去做舔狗了吧。

很多人就沒有理解到,這個不做舔狗的精髓,或者說沒有理解不做舔狗的意思。

以為舔到了就不是舔狗了,殊不知那隻是一條成功的舔狗。

以為成功舔到女主歡心了,就可以摘掉舔狗的帽子了,大錯特錯了!

那句經典台詞乞丐中的霸主,請問那是什麼?不還是乞丐!成功舔到了女主,那是什麼?不還是舔狗,區彆在於舔到和舔不到。

為什麼要放著好好的人不去做,要去當一條狗?

難道自己死而複活,就是為了專門跑來當一條舔狗的?這樣意義何在呢?

明明有各個方麵都更加優秀的女孩存在,擇偶當然應該選擇好女孩啊,娶妻要娶賢嘛!

放著更好的女孩不去追求,去舔一個各方麵都要差的女主,不還是一條舔狗,你說賤不賤了這人!

所以說,要找一個更加優秀的女孩當妻子,夫妻之間舉案齊眉是平等的。

原來的那個未婚妻女主,隻要留著以後當個情人就行了,絕對不能給正妻的地位,這樣才是勝利人生。

這才是成功的人生經驗,家裡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

不過好像還是有點不對,霍韻之這娘們,你給她情人地位都高了,最多當個女仆。

沈懷山一聽,這孩子是有自己的主意了,那也好啊!

不過,隨即又問道,“你剛剛在霍家說的作風不良,是什麼意思?”

沈琰早料到沈父會這麼問,於是便如實把以前發生的事情說了出來,霍韻之多次表明不喜歡自己,想要退婚等等。

還有,今晚霍韻之去酒吧買醉的事,也一並都說了出來。

沈懷山聽了後,對沈琰豎起了大拇指,“你做的對!這樣的女人確實不配進沈家的門。”

隨後,沈懷山又問起,“剛才霍老爺說的,以後還是把你親孫子看,這話你信嗎?”

沈琰笑著看向沈懷山,心想這你不是心知肚明嘛,都是本地狐狸,你玩什麼聊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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