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熱愛_籃球之黃金時代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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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章 熱愛(1 / 2)

【裡弗斯說:“我告訴你,歸根結底,你渴望擁有的隊友是那些熱愛比賽的人,也就是那些會打球的人……”

他的意思是,有隊員不熱愛籃球比賽嗎?

裡弗斯看起來對我的天真感到好笑,我竟然認為職業籃球運動員都熱愛比賽。

裡弗斯接著說:“這個世界有多少種人,nba就有多少種球員。籃球和其它職業一樣,有些人做一份工作就是為了豐厚的報酬。努力工作,多賺錢,獲得一些聲望,儘管這項工作本身並不怎麼吸引他。”

“而有些人做一份工作是因為他的生活就是這麼引導他,子承父業,或者周圍所有人都乾這個,彆無選擇。還有一部分人,少部分人,是因為內心的一些東西驅使他們做這項工作,他們太喜歡這個工作了,除了這個他們彆的什麼都做不了。”

“在nba裡,這些類型的人都有,而最後一種是最少,但往往成就最高的。”

“大部分球員在nba來到球場隻是為了工作,他們努力打球,竭儘全力,爭取勝利,認真對待比賽。但他們的心思並不在籃球上,他們不會為精彩的球賽滿足,不會為勝利太激動,也不會因為失敗過於沮喪。不要誤會,這些球員不是不敬業,也不懶惰,他們很努力,為了拿到優厚的薪水,和企業員工努力工作一樣。但很多時候他們會和企業員工一樣感到無聊。”

無聊?我想說,和阿隆佐莫寧爭搶籃板很無聊?試圖在大衛羅賓遜的防守下得分很無聊?又或者封蓋丹馬爾利的投籃會無聊嗎?

裡弗斯笑著說道:“好吧,我和你保證,沒有人會無聊到跑去和莫寧爭奪籃板球,如果你想從他手裡奪下籃板,你最好比世界上任何事都要關心這個籃板球才行。”

“但是我想說,很多人已經厭倦了籃球,他們中一些人甚至討厭籃球,特彆是那些六年級開始就被父母帶到籃球場,除了成為籃球運動員外彆無選擇的黑人孩子。沒人問過他們是否想打籃球,也許他們想彈鋼琴。他們去打球了,然後發現很受歡迎,老師喜歡他們,給他們打高分,順利進入大學,能得到獎學金,還有球隊願意支付幾百萬美元給他們,隻要他們願意打那愚蠢的比賽。”

“他們照著安排一切照做,但他們不像六年級時那麼喜歡籃球了,他們憎恨籃球,每天清晨醒來都害怕聽到運球的砰砰聲,你不能怪他們。”

裡弗斯搖了搖頭,似乎要將一些糟糕的念頭從腦海中驅逐出去,他接著道:“但有一些人愛上了籃球這項運動,就像和某個人相戀一生一樣。他們根本玩不厭,他們想一直玩下去,他們獻身於這項運動。當他們穿上運動服時,就像第一次參加比賽那樣,每場比賽都是如此。對他們來說,這是世界上最熟悉,最舒服的事。”

“一旦比賽開始,他們根本不在乎比賽時長,你可以把他綁在停車場,鎖在車裡,用鏈子鎖起來,然後第一節進行到一半時,他們會拖著汽車來到球場,大喊‘我有空位,給我傳球!’他們一生都希望與世界上最好的球員一起打球,他們做到了,然後每天都會打球。”

聽著裡弗斯的描述,我有些入迷,我想這樣的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這樣的代表人物是誰呢?

裡弗斯又笑了,覺得我問了一個很愚蠢的問題,他提到了兩個名字,一個是邁克爾喬丹。

他不止一次提到喬丹,很明顯他非常尊重喬丹,但並不非常欣賞他,他既不崇拜也不憎恨。

喬丹是個偉大球員,但那又怎麼樣?因為裡弗斯也是個籃球運動員,他有自己的競爭意識,他不是球迷,不會盲目崇拜,他和喬丹真實的在球場上對決。

不過說到另一個名字時,裡弗斯的眼神明顯不同,他的眼神裡充滿了敬意和驚歎,還有長久的沉默。

另一個是阿甘。

他終於說:“阿甘站在一個距離我們很遠很遠的地方,他仿佛來自於未來,跑到這個時空來告訴我們,其實籃球可以這麼玩。他比我們任何人都會玩,他也比任何人都要熱愛籃球。邁克爾有時候讓人恐懼,我們會克服這種恐懼。而阿甘曾經也讓人恐懼,但有一天,我們突然感覺到,其實沒什麼可恐懼的,輸給他沒什麼,太正常了,和他比賽很有意思。他讓很多球員感受到職業比賽的樂趣,這簡直不可思議。”

我又問了個愚蠢的問題,說是哪一天感覺到的,其實我應該知道‘有一天’不是特指哪一天。

但裡弗斯認真回答了我:“1987年4月19日。”】

————1993年出版,道格裡弗斯、布魯斯布魯克斯合著《tove&ne》,節選。

道格裡弗斯站在場上運球過半場,開始組織老鷹隊的進攻。

在阿甘驚人的表現下,老鷹隊並未崩潰,起碼他們的進攻依舊打得有板有眼。

裡弗斯在聯盟中不是頂級天才,但他有強烈的競爭心,他不想做墊腳石。

隨著甘國陽下場休息,老鷹慢慢追回了一些分數,分差迫近到了5分。

開拓者其他球員顯然不在狀態,畢竟甘國陽占據了很多出手,其他表現機會不多熱不起來。

裡弗斯指揮隊友跑位,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開拓者的防守陣型,和隊友的落位上。

威爾金斯在側翼有接球攻擊的機會,但防守他的是傑羅姆柯西不是範德維奇,裡弗斯想換個更有把握的選擇。

他吊球給了內線,今晚這招很有效,羅林斯利用臂展接到球後,順勢一個接力,球打進了,分差縮小到3分了!

一個好的傳球,裡弗斯開始聽到球迷們大喊、歡呼,但很快他覺得不對勁,老鷹隊球迷們在喊什麼?

“e&np!e&np!我們要阿甘,我們要阿甘!)”

不知道誰先帶的頭,主場上萬名球迷竟然集體呼喊讓客隊的一個球員登場。

裡弗斯有點蒙了,他望向開拓者替補席,然後發現甘國陽脫掉外套從板凳上站了起來。

呼聲更響亮了,現場甚至響起了掌聲,當拉姆齊叫了一個短暫停讓甘國陽重新登場的時候。

裡弗斯心頭一緊,甘國陽已經拿到67分了,他真的要拿70分,比喬丹的61分還要高。

但裡弗斯竟不覺得害怕,也不覺得有什麼屈辱,他反而很期待,阿甘會用什麼方式繼續得分呢?

籃下的腳步,跳投,三分,上下步,還是一些野路子?阿甘像在表演,和大家一起打一場波特蘭亞特蘭大友誼賽。

實際上裡弗斯知道,一開始根本不是友誼賽,是打著打著老鷹隊發現,假裝是友誼賽吧,這樣能留點臉麵。

很少有客隊球員登場會引發這麼大的歡呼聲,甘國陽換下了米切爾湯普森,距離全場比賽結束還有7分鐘。

老鷹依舊努力防守,裡弗斯試圖去夾擊甘國陽,但他接球一個背轉身,然後kikistep後撤步直接底邊中投出手。

球空心入網,手感實在是太好了,超群的體能讓他的進攻感覺沒有絲毫下降,這個後撤步更是絲滑無比。

裡弗斯在內心問自己:這種球除了觀賞,你還能做什麼呢?

在甘國陽的襯托下,威爾金斯的急停跳投像個沒進化成功的黑猩猩在扔實心球。

沒有命中,甘國陽拿下籃板球,自己運球推進,裡弗斯沒有去斷球,他知道不可能成功。

威利斯已經不知道該怎麼防了,還是倔強的威爾金斯過去試圖斷球,甘國陽選擇背身頂住威爾金斯,然後慢慢往三分線內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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