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日本之以劍稱聖!
第二天的清晨,死神狂舞酒吧三樓。
站在窗口,望著一輛摩托車由遠而近駛來,洛克臉上表情有些發苦——那個穿著白色運動服的瘟神又回來了。
昨晚這裡正是舉行黑拳比賽的關鍵時刻,貴賓雲集,他可不敢和這位翻臉大打出手,所以幾乎對這位瘟神有求必應。
在這位瘟神的逼迫下,他不但把克拉克他們幾個常常出沒的地方都交代出來,而且連他們出沒的時間都說的一清二楚。
還好,說這些事的地方是在三樓,一般成員根本不會上來。不然,出賣自己人的名聲可不好聽。
原本洛克還抱著一絲僥幸心理,希望這位找那幾個混蛋隻不過是打聽些消息,可是今早得到的消息打破了他的幻想——整整四個人,三個死了、一個失蹤。
結果今天一大早,這個混蛋又來了。
死神狂舞酒吧,有人把這裡當成狂歡的場所、有人把這裡當成淫亂的魔窟、還有人覺得這裡就是一幫混蛋聚集的地方,可這位瘟神踏馬的,簡直把這裡當成免費補給點了。
“奧威奈特先生,您回來了,昨天晚上玩的開心嗎?”不管洛克怎麼腹誹,但是見了麵,他還是禮貌周全,客氣的不能再客氣。
“還不錯,洛杉磯果然是個有意思的地方。”柳生元和隨手把摩托車一扔,反正這是死神鐮刀會的東西。
昨晚,他根據原田木真發來的消息,得到打傷小林菊和高木美影的凶手姓名,又從鐮刀會這裡逼出了這幾個人常常出沒的地方和這些人的照片(幸好就算是黑道,現在也實行數據庫管理了,不然想找個照片出來還真不容易)。
用了一晚上時間,逐個順藤摸瓜,將四個混蛋一一乾掉,柳生元和覺得自己算是給自己兩位姐姐出了一口惡氣。
柳生元和本想今晚解決了這件事以後,就直接打道回府飛回日本,結果卻從最後一個凶手——克拉克的口中,聽說這件事背後居然還有個指使者。
柳生元和認為自己還是一個講究人,做事當然要做完,看來還得在洛杉磯耽誤兩天時間。
“給我安排一間房間,然後派人查一下,泰德克裡斯這個混蛋人在哪裡。”柳生元和大大咧咧的隨口吩咐,一點也沒把自己當成外人。
三林會雖然在日本已經可以算是龐然大物,但是在洛杉磯可沒什麼人買賬。
原田木真的情報也不過是向一些地頭蛇購買搜集的消息,所謂蝦有蝦道,作為黑道人物,在洛杉磯這麼個國際性大都市裡,原田木真想找些情報來源還是不難的。
可是,畢竟這裡不是東京,當地的黑道人物想要糊弄他也就糊弄了,所以這些消息無論真實性還是實時性都大成問題,甚至連保密都很難做到。
畢竟花錢的話,對付幾個小混混當然不算什麼,但是想對付像泰德克裡斯這樣的富家子弟,可就未必那麼方便了。
所以,聽到原田木真都顧慮以後,柳生元和乾脆直接對死神鐮刀會施加壓力,畢竟像這種地頭蛇想要找出一個人,比起原田木真這麼一個外國人,可要方便多了。
洛克微微猶豫了一下,他當然不是查不出泰德克裡斯的下落,但是他不能給這位瘟神一種‘死神鐮刀會可以隨便差遣’的感覺,不然,後麵還不知道有多少麻煩呢?更何況,他還想通過這個情報,交換一點好處。
混黑道不能軟弱,不然死神鐮刀會早就被人一口吞掉了。
“對不起,奧威奈特先生,鐮刀會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這種事情我也需要和彆人商量一下才行。”洛克硬著頭皮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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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說這句話也不是全無底氣。
昨天這個瘟神走了以後,洛克就趕緊和鐮刀會其他幾位大佬在電話裡商量了一下應對方法。
雖然大家覺得洛克說的,對方用手硬接了子彈這件事還是有些天方夜譚,但是既然酒吧大門被砸碎、地板像是被炸彈炸過似的,有這些照片作為證據,外加一些監控上麵模糊不清的鏡頭畫麵,也就沒人完全否定這事。
而大家商量下來的最好結果,就是想辦法推薦這位奧威奈特先生去參加無差彆格鬥大賽。
(死神鐮刀會自己的黑拳攤子太小,可容不下這位大神。而如果這位大神參加無差彆格鬥大賽,光是他們提前掌握的信息,就足夠讓他們下賭注,合法的賺到大筆收入。這個錢可要比他們販賣軟毒品、控製賣、開設地下黑拳要乾淨多了,這是可以直接拿出來用的錢!)
至於讓這位大神為他們所用?大家雖然混的是黑道,但不代表腦子就有坑,至少在死神鐮刀會裡,沒人覺得自己能控製住一位空手接子彈的大神。
至於今天,為什麼還是洛克來負責談判,一來洛克也算已經在這位麵前混了個臉熟;二來嘛,這種危險的事,幾位首領中,一向是由洛克來負責的,靈感之槍趨吉避凶的能力赫赫有名,已經幫大家好幾次規避了巨大風險。
要不然,憑什麼洛克後來才加入死神鐮刀會,就能當上首領之一?這裡是花旗,是講究真金白銀的地方,光靠著一點老交情可不行。
現在不是昨天晚上,當時各路貴賓雲集,其中很有些人是死神鐮刀會都惹不起的人,如果那些人在這裡出了什麼事,死神鐮刀會就麻煩大了。
要不是這位瘟神出現的太突然,鐮刀會根本就沒有做好應對準備,一時間沒有辦法隻能任由宰割,隻要不鬨出事就比什麼都強。
但是現在,經過這幾個小時的調度,光是洛克接待這位瘟神房間左右兩側,兩間隔壁房間裡,就各有五名配備著紅外眼鏡的槍手在時刻準備著。
隻要洛克發出一聲信號,他們甚至不需要從門外衝進來,直接在隔壁房間裡,從牆壁後通過紅外視野瞄準射擊,子彈可以穿牆而過直接射殺此人,幾乎可以說是萬無一失。
要知道,這些槍手使用的都是通過非法渠道搞來的軍用槍支16a2步槍,口徑足有556x45,有效射程600,子彈初速945s,使用又是地下渠道弄來的特製全鋼子彈,打穿這種紅磚水泥的牆壁,比打穿一張紙難不了多少。
昨天洛克用的手槍是glock18,口徑9x19,子彈初速隻有375s,有效射程三十米,和16a2步槍比起來,兩者威力簡直天差地遠。
要知道以16a2步槍威力來說,就算世界上最好的防彈衣,在五十米以內,都扛不住16a2的直射,何況這位瘟神身上就一套單薄的運動服,哪裡有什麼防彈衣?
這位瘟神能用手接住手槍子彈,難道還能接住16a2步槍子彈不成?
但是,即使做了這麼周全的準備,洛克還是能不翻臉,就不想直接翻臉。
畢竟能用手直接接住手槍子彈的人,洛克以前連想都沒想過,世界上竟然有這種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