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81有個家!
楊小山以前編瞎話,說自己能把山貨運到地區去賣高價,那是因為他有消化山貨的地方,拿到他的山貨店去賣正好。
可野豬也好、熊瞎子也好,放到後世可都是保護動物。
自己上午拿著野豬肚、熊膽出去賣,下午警察叔叔就得登門,自己得多大的心啊!
可是……
楊小山看著周圍人那非你莫屬的眼神,就知道這件事自己不乾也得乾。
誰讓咱,地區“有關係”呢?
唉!
又給自己挖了個坑。
要不有句名言說,撒一個謊需要一百個謊言來圓。
楊小山莫名想到了自己在地區的諢號——李雲龍,以後要是被地區那幫人發現了,不知道後果會怎麼樣。
他想著英子姐暴怒的場麵,下意識的打了個冷顫,太可怕了!
張兆林提議野豬肚、豬鬃毛、熊膽、熊掌、熊皮、鹿皮這些東西,大家直接作價賣給楊小山,至於楊小山到地區去賣了多少錢,就跟大家沒關係了。
他說的話老成持重,如果這些東西是委托楊小山去地區賣,那麼萬一有人心中不滿,懷疑楊小山在其中耍貓膩反而不美。
不如現在就直接將東西賣給楊小山,這樣一清二楚,反而少了囉嗦事。
大家一致同意了張兆林的意見。
這年頭野豬、熊瞎子並非保護動物,收購站對於這些動物身上的零碎也多有收購,且價值不菲。
就比如熊膽,最貴的時候收購價達到了35元一克。
大家打的這顆熊膽重量一兩多一點,被大家作價160塊錢賣給了楊小山。
其它如野豬肚、豬鬃毛、熊皮、熊掌、鹿皮價值比熊膽均遜色不少,最後合計作價120塊賣給了楊小山。
總計280塊錢,拿出這些錢對於楊小山來說毫無壓力。
痛快的付了錢,東西便被交到楊小山手裡。
眾人喜滋滋的分錢,平均下來每人分了20塊錢。
楊小山本來也有一份,不過他拒絕了分錢的事。
分完了錢,身子也暖的差不多了,眾人扛著分到的肉喜笑顏開的離開了楊振禮家。
“小山哥,那熊皮和鹿皮你交給我吧,我讓我爸給你鞣了,等鞣好了再給你。”
獸皮在扒下後是需要鞣製的,楊興邦父親楊振坤就是獵戶出身,正好會這門手藝。
“那我就不客氣了。”
楊小山笑著將東西交給楊興邦。
剩下的東西則將收到手的這些東西帶回了家中,然後放到了空間當中,怎麼處理這些東西是個問題。
像熊皮、鹿皮這種東西很好消化,不賣可以放在家裡自用嘛,哪怕當個裝飾也好。
豬鬃毛還沒想好,不行就在這邊直接賣給收購站吧。
父親年輕的時候落下了胃病,現在也會偶爾胃疼,那幾個野豬肚帶回去孝敬父親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