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靈又沉默了。
任千秋知道,器靈始終看不上自己。
九霄噬神槍之所以最終能夠認主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受到了係統的強迫。
逼良為娼。
如今他這般弱,這器靈看不上,也不足為奇。
任千秋卻也不甚在意。
他相信,自己總有一天,一定會讓這條小泥鰍刮目相看的。
他對自己有信心。
在離開之前,有幾件事他必須要完美解決,方能離開。
其一,將黃眉大王送回小西天。
其二,找到牛魔王,也把他送走。
其三,自己應該給父母留下一筆錢,以養老之用。
他這一去,再回來,隻怕要在很久以後了。
再有就是,甘老師的事兒,他總要弄個清楚明白。
心中煩悶,他竟在天台之上緩緩練起槍來。
長槍之器,由來最古,車戰時代,將士利用長兵,弓矢之外,惟以矛為最適宜,故矛有丈八之稱,槍之來,實始於此。
惜當時雖為戰鬥之具,惟無一定使用之法;兩陣相對,不過借此兵器,遙相擊刺而己。
相傳槍實傳自苗蠻,槍譜載
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著,不論男女,都嫻武藝,藝精者王,群眾慴服,莫敢有違;其族尤以長槍法著,槍長七尺至八尺,金其鋒而以木為柄,舞動時,寒星點點,銀光皪皪,潑水不能入,用以臨敵,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槍法之始也。
陽光撒下,汗滴點點,不已多時,任千秋早已汗流浹背。
練武,須精、氣、神,合為一處,方為最佳境界。
雜念太多,則不宜練武,易走火入魔,心力憔悴。
“小子,沒想到你鏡心通明,練武悟性頗高,隻是,老夫勸你,還是勞逸結合最為上佳,槍法,是所有兵器之中最難練的,你還是從基礎開始練吧,紮紮實實練好基本功,比什麼都強。”
果真是一語道破天機,任千秋恍然大悟。
槍法和劍法,刀法,有所不同。
前者可以花裡胡哨,以快取勝。
但是槍法不同,威力無窮,卻更注重根基。
根基不穩,生死之戰中,就極容易露出破綻,被人斬殺。
“色蟲,多謝了!”
九霄噬神槍忽然顫抖起來,“小子,老子是龍,不是蟲!更不是什麼色蟲。”
“龍生九子,各有不同,繁衍分支,更是遍布天下,不是色蟲又是什麼?”
龍族,在天庭成立之前,曾是大荒第一大勢力,壓得無數生靈抬不起頭來。
其血脈固然強大,但更重要的,是因為其繁衍能力太強,數量龐大。
隻要體內帶有一絲龍族血脈,便算是其族人。
上古十大神獸,十大魔獸,十大凶獸,超過三分之二,都是龍族一脈。
饕餮,也是龍之九子之一。
任千秋收槍而立,傻妞手中拿著已經洗好的手帕,細心地給他擦著額頭的汗水。
不一會兒,鼻尖飄來飯菜香味的時候,兩輛豪車在院子裡停了下來。
何藍到了。
遊所為,也到了。
何藍喜歡遊所為,而遊所為切卻喜歡肖楚楚。
典型的三角戀。
可惜,如果肖楚楚喜歡何藍就好了。
這個三角形才算完整。
廚房裡,肖楚楚聽到外麵的聲音,高興地前往開門迎接。
“楚楚,他人呢?”
“在天台呢,上去有好一會兒了,也不知道在上麵乾什麼。”
“我知道了,你慢慢忙啊,我先上去看看。”
何藍丟下手中的包,就要朝天台跑去,卻被肖楚楚一把抓住。
“何姐,你上次給我,我沒要的那張符咒,還在不,我跟你說,這家夥就是一神棍騙子,你把那符咒還我吧,待會兒我給它扔了。”
“啊,你不早說,上次你不要,我出門就給扔垃圾桶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