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蘭被推到被告席坐穩後,庭審正式開始。
由於本案涉及的受害者人數眾多,他們需要一一出庭作證。
老實說,他們也沒料想過,被告席上這個憔悴的殘疾老夫人居然是投毒事件的幕後指使。
庭審足足持續了三天,控方就匿名人士提供的轉賬記錄以及有害藥劑的購買記錄兩份重要證坐實餘蘭的犯罪事實。
方律雖然很努力地替餘蘭求情,可控方提出,若不是現在證據確鑿,餘蘭知道自己無力回天,她是絕對不可能主動認罪的。
否則,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裡,為什麼餘蘭毫無悔過之意,不僅享受著優渥的生活,甚至還當上了天皇酒店集團的總裁,京市著名大企業的代表。
而且控方還提出,本案犯罪事實惡劣,主張法院不考慮其殘疾人的身份進行判決。
庭審來到第四天,也是最後一場。
就算已經預測到判決結果,沈懷瑾在旁聽席還是非常緊張。
作為事發當天的參與者以及天皇的負責人,陸澤寧、沈懷瑾以及顧長辛在庭審期間都上庭作證了。
沈懷瑾在作供的時候,餘蘭地地盯著他,他知道餘蘭在怪他。
餘蘭清楚沈懷瑾的人脈跟實力,如果他有心幫餘蘭,餘蘭絕對不會處於今天這樣被動的境地。
今天,顧長辛他們三個為了顧及沈懷瑾的麵子,選擇不來聽庭審結果。
旁聽席上,隻有受害者們其中的幾人以及沈懷瑾、陸澤寧。
最後,法官一錘定音,餘蘭被判處了十五年刑期。
以餘蘭的身體狀況,這十五年下來,很可能就是生命的儘頭了。
餘蘭在眾人的注目下,被庭警推走了。
沈懷瑾看著她離開的方向,眼眶還是紅了。
等了二十年,餘蘭終於醒來,母子倆相處了不過才一年多,她卻又要在監獄服刑十五年。
或許,兩人這輩子的母子情分還是淺了點吧,有血緣關係的,不一定能當成家人。
“沈懷瑾,你要探視的話,帶上我吧。
你母親帶著對我的恨,也許會更有活下去的意誌。“
沈懷瑾驚訝地看向陸澤寧,“你不是很怕她的嗎?
要是讓你看到她服刑的狼狽樣子,說不定還開口罵你......“
陸澤寧歎了一口氣,低下頭,“怕呀,怎麼不怕?
可是比起怕她,我更希望你開心,要是她在裡麵完全失去生存的意誌,你會傷心的,我看不得。“
兩人互相攙扶著,跟方律討論了一下這個案件後續的賠償等事宜。
走出法院門口已經黃昏了,記者仍拿著長槍短炮蹲守在此。
看到兩人出來,記者一窩蜂地把他們圍了起來。
他們無非是想拍到沈懷瑾跟陸澤寧尷尬的神情以及他們無法應對記者們犀利提問的場麵。
當年天皇把事情跟自己撇得那麼趕緊,誰能想到,幕後隻是人居然是最位高權重的人。
“沈總,餘總被判了十五年的刑期,您覺得這個結果合理嗎?”
“據我所知,當年的受害者多達38人,您覺得這個判決結果對他們公平嗎?”
“這件事讓天皇的名聲一落千丈,您是否會考慮把酒店關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