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經典的老歌,你竟然沒聽過。兒子,你已經沒救了。”媽媽算是明白了,她和兒子不在一個世界裡,歌單完全不一樣,“那你就說吧。我能聽什麼歌?”
“野狼dis怎麼樣?”張笙眼睛一亮。
“彆彆彆。”媽媽頭疼地拒絕了他的表演,這幾天公園廣場都被這首歌占領了,她可不想在家裡還聽這首歌,“你自己去一邊唱,我去做飯了。”
“左邊和我一起畫條龍,右邊畫一道彩虹…真是誰寫出來的歌。”
彆說,媽媽的歌聲還挺好聽的。雖然隻是支離破碎的幾句,但是對生活的那股勁兒,都體現在她的歌聲中。
“我覺得這首歌挺好聽啊。”張笙跟在媽媽身後,小聲的bb著。
“好聽也彆唱,心煩。”
“對了。你以後出門的時候,注意馬路上的車。”媽媽似乎突然想起來什麼,她放下手中拿起的盆,回頭叮嚀張笙說道,“彆在馬路上玩手機,過馬路儘量走斑馬線。”
“媽,你是不是遇到什麼事了?”張笙臉色猛得一變,他突然想起來之前係統懲罰中的車禍,他語氣有些著急,“你沒事吧。”
“我沒事,出事的又不是我。”
媽媽大大咧咧地說道,她說著還從冰箱裡拿出一塊排骨,放在水裡泡著,“是旁邊小區的住戶。你李阿姨說,剛才有一家外賣小哥,自行車刹車失靈,撞上了剛出門的一對情侶。不光餃子撒了一地,人仰車翻,可慘了。”
“萬幸的是,唯一的女生沒事。可惜啊,兩個男生都遭殃了。渾身都是血,剛剛已經被送醫院了。”
媽媽說到這,砸了咂嘴,“我聽說,是那男的反應快,及時把女朋友擋在身下,擋住了全部的傷害。要不然他們兩個人都得玩完。”
“你看看,男人就得這樣,要不然怎麼能交到女朋友。”媽媽下意識地看了一眼張笙,心灰意冷地歎了口氣,“哎,你李阿姨家的孩子。小時候那個鼻涕蟲,現在都找到對象了。而你…還是母胎單身。”
父母總是這樣,無論如何,他們的話題最終都會落到戀愛上麵。
“媽…”張笙沉默了一會兒,他小聲地提醒媽媽,“我今年才十八歲,李健他已經二十五歲了。”
媽媽狠狠地剁了一下排骨“是啊,你都十八歲了。”
“一會兒,你李阿姨的兒子李健過來吃飯。你好好和他學習一下。”媽媽又說道。
“啊~李健怎麼還在呢?”張笙有些頭疼。
從小到大,無論什麼事情,媽媽都會拿他和李健比。從學習到生活,他的每一項人生時刻,都離不開李健的冤魂。最糟糕的是,無論是什麼事情,他都比不過李健,包括他擅長的遊戲,都是李健更勝一籌。
因此,李健永遠是彆人家的好孩子,是他童年時的陰影。
不光如此,李健總有一種高人一等的優越感。越是和他在一起,他越能感受到急火攻心。
張笙越想越氣,他跑到陽台上想要抽煙。他抽了一半,風抽了一半。張笙沒有怪風,可能風也有煩惱。
可張笙越想越氣,於是他開始抽風。
沙發上,張笙的手機突然亮了起來。
顯示出他幾個小時之前剛才想要訂的那家外賣。
“秦師傅餃子館。”
聽這名字,似乎和隔壁小區出車禍的那個外賣小哥送的是同一種東西呢。
你說巧不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