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抓到了丁義珍。
還在現場發現了大量現金。
這都是丁義珍的犯罪所得。
其中,這就包括蔡成功給丁義珍送的五十萬現金。
由於目前丁義珍還沒有進入審判定罪程序。
到底是贓物,還是違法所得沒有界定。
說白了,到底應該退還給蔡成功。
還是直接罰沒,出現了法律上的問題。
彆看這好像隻是一個程序問題。
但是影響著後麵的一係列問題。
尤其是針對大風廠的後續改革。
因為,在祁同偉草擬的公司章程中。
其中有一條,就是關於公司高管違法犯罪的問題。
說白了,這就是為蔡成功製定的。
“公司管理者、大股東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如果被追究刑事責任,且影響了公司利益,將會剝奪股東身份,股權將平均分給其他股東”。
在祁同偉的計劃中,這個條款無比重要。
說白了,就是為了限製大股東以後的行為。
防止股東為了個人目的損害公司的利益。
從而最大程度保護大風廠職工的股權。
但是眼下,蔡成功就在這個條款上遊走。
這五十萬隻要能退回來。
就談不上損失,蔡成功就還是廠長。
一旦這個五十萬,被罰沒。
就是損害了公司利益。
那就剝奪了蔡成功的股東資格。
兩千萬全沒了。
從當下來看,蔡成功不老實。
可以說並不是一個稱職的廠長。
但是,還有沒有更合適的人呢?
鄭西坡?
老鐘?
這些人更不合適。
因為,他們沒出錢,他們沒有把全部身家搭上。
這就注定了和蔡成功的關注點不一樣。
指望著蔡成功良心發現很難。
但是他有一樣東西是怕的。
就是怕自己財富的失去。
要不然,那時也不會向自己求救。
隻要一個人有他害怕的東西。
而且還被彆人抓住。
這個人就不會亂來。
所以說,從保證大風廠組織架構穩定角度上來說。
在沒找到蔡成功的接替者之前。
輕易就剝奪了他的股東資格,無疑是草率的。
即便是要罷免他。
至少也要等到改製完全結束後。
現在對大風廠來說,一個穩定的環境無比重要。
但是這個穩定能持續多久呢?
不能單靠著自己一單一單的軍裝訂單續命吧?
現在不能再拖了,大訂單已經接完了。
後麵的改製流程必須儘快啟動。
趕在丁義珍的案子審結之前辦完。
這樣,無論那五十萬如何定性。
都不會影響大風廠改製這件大事。
……
沈國棟在辦公室裡。
看著祁同偉的辭職批件。
一時間陷入猶豫。
到底祁同偉適不適合在政法隊伍乾?
換句話說,到底哪個崗位才能讓祁同偉完全施展出全部才華?
到底有沒有這種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