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看天色暮看雲,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從早晨到晚上一直在看著天色雲霞的變幻,走路時想念你啊,坐著時也是想念你!
這個淚痕難拭的癡心女形象就是唐寅創作出來的。
郝運翻看了一下創作初衷,日記本上也確實有說明——日記本上寫是給安小曦創作的。
那就給安小曦算了。
至於她有沒有本事唱,郝運也不怎麼擔心。
比起剛認識那會,安小曦的唱功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即便是放在專業歌手裡麵,也不至於墊底了。
隻要不是特彆難的歌,她都能唱,再經過錄音棚加工,出專輯肯定是沒問題的。
郝運還會把歌曲都交給張亞冬錄製小樣。
可以先讓安小曦試唱一下。
張亞冬在錄製小樣之前,還會幫郝運檢測歌曲有沒有抄襲的嫌疑。
就比如前幾天拿到的《春天裡》。
&neories》副歌部分有些許的類似。
雖然不至於構成抄襲,但是恐怕難免爭議。
郝運就征求了一下張亞冬的意見,看看是買翻唱版權還是修改一下。
張亞冬表示還沒到買版權的地步,給幫忙改動了幾個音符,就把隱患給消除了。
隻能說有張亞冬是真好。
也就是在第13屆東方風雲榜舉辦的前後,郝運在三月底新增了兩個代言。
一個是洗發水,一個是鈣奶。
這種商業代言的行為其實很常見。
郝運拿了柏林電影節的兩個獎項,在音樂類的頒獎禮上也多有斬獲,商業價值提升非常明顯。
多的是各種大品牌想要跟他合作。
可問題在於,這兩個都是差點和安小曦簽約,又因為宋某人誹謗,以官宣的方式放棄和安小曦簽約的品牌。
也是安小曦名譽損害案的關鍵,解決了最難的損失量化問題。
結果呢,這倆品牌沒有因為安小曦名譽恢複而重新談安小曦,卻在第二年和郝運簽約了。
再聯想到目前郝運和安小曦被熱炒的緋聞。
一個可怕的事實逐漸浮現出來。
這是一個局?
一個算計宋某人,一棍子把他敲個半死的局。
媒體瘋了似得打電話給郝運、安小曦、宋某人,還有品牌方。
這幾方都沒有遮遮掩掩。
品牌方的回答最為公式化,說是鑒於郝運商業價值提升,和品牌契合度越來越高,因此經過市場營銷部綜合考察,決定選擇郝運先生成為品牌代言人,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裡合作愉快。
另外,還表達了對宋某人名譽侵害行為的憤慨,以及未能和安小曦合作的遺憾,希望今後有機會合作。
鈣奶甚至明確表示,希望有機會請郝運和安小曦共同代言。
郝運這邊和品牌方說的也差不多。
他拒絕承認參與什麼“設局”,說代言是正常的商業行為。
和宋某人不熟,沒打過交道。
至於品牌為什麼選他,他的答案是感謝品牌方對他的信任,一定會在代言期間努力工作,肩負起代言人的職責。
安小曦就比較簡單了,她表示還沒有徹底從誹謗的陰影裡走出來,已經和品牌方達成了和解並且建立起友誼,但是目前暫時還沒有合作的打算。
其實最大的變數是宋某人。
姓宋的本來就懷疑自己被設計了。
現在,人家都不藏著掖著了,幾乎就明擺的告訴他,就是我在陰你,伱就說怎麼辦吧。
憤怒,委屈……
可是他能怎麼辦啊!
宋某人如果遇到的是法盲型的普通明星,那他肯定要召開新聞發布會,請來全國各大媒體的記者,好好地炒作一番,賣一波慘,把同情心和熱度全都攬到手。
然而,他這種一直關注郝運的人,肯定知道郝運考了法學研究生。
而且還是破格考的北大法學研究生。
他沒想過戳穿這種破格,或者直接去告北大法學院……
那不是作死嗎?
堂下何人,竟敢狀告本庭。
他隻能從這個事情窺探出一個事實——郝運不僅非常懂法,而且還擁有法學圈子的人脈關係。
宋某人現在隻想著郝運忘了他。
怎麼可能主動站出來挑釁。
萬一郝運抓到他什麼把柄,下次不坑他錢了,要把他送進去怎麼辦。
所以,記者問他,他也隻能在電話裡表示郝運和品牌方有合作的自由,他本人對此不便多做評價。
好幾方都不提供有“爭議”的話題,這種新聞就不存在連篇累牘報道的意義。
媒體可以捕風捉影,但是不能違法犯罪。
如果他們直接寫郝運設局坑了宋某人好幾百萬,先不說事實根本沒法成立,總不至於是郝運逼著姓宋的去造謠安小曦是變形人吧。
真要是那麼發新聞稿,郝運甚至可以連他們一塊兒收拾。
所以,這個事情的最終結果就隻能不了了之。
頂多就是成為一些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圈內人則是感慨一下郝運這小子玩起手段來真不是一般的狠辣。
即便是事情過去半年了,現在的宋某人也沒敢繼續蹦躂,如果不是郝運官宣了這兩個代言,可能很多人都忘了還有這個人。
郝運這個人,不好惹啊!
注1:陳琳代表作《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愛就愛了》《卷睫盼》,2009年10月31日去世。ay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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