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檢察院卻否定警方調查,認為愛德華才是真正凶嫌。因為多次測謊結果顯示愛德華明顯有撒謊行為。
並且被害人(身高176公分)致命傷口皆是“由上至下斜”插入頸部的刀傷,因此檢方推斷身高180公分,體重105公斤的愛德華,比起身高173公分,體重約75公斤的帕特森,來得嫌疑重大。
最後,檢方以殺人罪正式起訴愛德華,愛德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帕特森則因為藏匿與毀滅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但隔年1998年光複節,帕特森特赦出獄。
他利用巡捕方申請限製出境令的疏失於隔年潛逃回到艾美國。
而不斷尋求上訴的愛德華也因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寒國水原市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慘案,凶手名叫吳原春,是一名中國來韓的農民工。
他綁架了一名28歲的婦女並在其住所將其殺害。
當巡捕方抵達逮捕吳原春的時候,他們發現受害人的屍體幾乎已經被肢解為400多塊碎片。
調查結果表明在受害人打電話求助之後巡捕方並沒有迅速采取措施,足足花了半天時間才找到吳的住所。
事件曝光之後,輿論一片嘩然,巡捕對案件的處理手法廣受批評。
審訊之後,寒國地方法院認為吳原春肢解屍體是為了將其販賣,將吳原春判處死刑。
但是之後上訴法院推翻了這個決策並將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寒國高級法院的改判引發了一係列的民眾抗議,民眾呼籲將其處以死刑。
儘管死刑是合法的,但是自從1997年以來寒國就沒有執行過死刑。
2010年2月7日,有人在忠清北道梧倉邑的山坡上意外發現燃燒的箔紙,走近之後發現箔紙下的窖井裡竟懸掛著一具屍體,雙手被綁。
經過警方調查,崔某當天是為了工程貸款,從清州前往安山,但是途中突然改道梧倉,還曾經在梧倉的一個便利店裡出現,而這整個過程都是他自己一人。
此外,崔某的屍體雙手的打結方式也很奇怪,不像是他人綁上的,倒像是自己弄的。
因此最終警方暫定結論是崔某自殺,並偽裝成他殺,或者是有他人協助的自殺。
然而,崔某家人也提出了不同的主張,堅稱崔某是他殺,因為在後來發現的崔某的車輛裡。
發現了一副碎了的眼鏡,同時,崔某離家當天穿的是一雙防寒靴,而在梧倉便利店裡的錄像裡則是穿著皮鞋,那是他要見什麼重要的人才會穿的鞋子。
再者,崔某家人還主張說,如果是為了騙保險金,那偽裝成車禍才更有可能,因為崔某的車輛保險要遠比他的生命保險值錢。
因為雙方都無法進一步有力的證據,所以此案至今仍然處在未結狀態。
靈玉眉頭一挑,嗬嗬……這家夥還真的是能搞事情啊!
“我想問一句,寒國這麼不要臉,你們的祖先知道嗎?”白澤詢問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