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和張晗看完房子出來,天黑了,倆人都饑腸轆轆,去吃燒烤。
“我不喜歡這個房子。”寧稚咬著串簽子說,“通風不好,一進去就一股怪味兒,我估計采光也不怎麼樣。”
“便宜嘛。如果要采光好通風好,價格得貴上兩三千塊。”
說到這個,倆人都狠狠歎氣了。
張晗還是學生,生活費靠父母給,負擔不起更貴的房租。
寧稚的工資倒是能負擔,但她還得存錢給外婆買墓地,不舍得拿大半工資租房。
“現在想想,我那個小房子有點香了。雖然在五樓,也沒電梯,但南北通透、冬暖夏涼,格局還方正。”
張晗點點頭“而且離金誠所也近,你早上能多睡會兒。算了,暫時彆折騰了,等將來我工作了,咱倆再合租個好房子!”
“好!”
寧稚吃完燒烤還是回蕭讓的房子。
早上誤會蕭讓要放棄婦佳醫院的案子,內心認為她是人渣,是堅決不想再借住他的房子,後麵雖然知道是自己誤會了他,也取消了對他人渣的認定,但還是得早點搬回去才是。
寧稚祈禱婦佳醫院的案子早日開庭,早日結案,這樣自己也能早點搬回自己家住。
兩個月後,婦佳醫院故意傷害一案在當地中級法院開庭。
蕭讓帶張旭出庭,寧稚與孫晴旁聽。
蕭讓換上了黑色律師袍,紅色領帶,左胸膛處彆一枚律師徽章。
他坐在原告席上,平靜嚴肅、有理有據地揭露婦佳醫院的所有罪行。
“這些因為被告一故意延長第二產程而出生的嬰兒,出生後都有不同程度的窒息、缺氧。他們先是被送入新生兒重症監護室,花上十幾萬元進行治療。一年之後,他們無一例外,都被確診了腦癱、癲癇、孤獨症、智力低下、發育遲緩等等需要終身康複、乾預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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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讓申請送上一份證據材料,法官允許後,他繼續發言“這些孩子在確診後,經由被告一成長發育科的引導,前往一家叫做‘英嘉康複中心’的高端康複中心,也就是本案的被告二,進行各種各樣昂貴的康複訓練!證據材料便是被告二開給原告方的收款收據,以及原告方的轉賬回單。”
法官神色凝重地翻閱厚厚的證據材料。
這遝收據,是幾百個無辜家庭的血淚。
法官看向蕭讓“提問原告代理人——這些孩子一天得多少康複費用?”
“回審判長——平均一節課三百餘元,不同程度的孩子,每天所需上的課時也有所不同。有的孩子一天上三節課,有的孩子一天上滿六節課。”
旁聽席小聲議論。
“那一天就得一兩千啊?一個月不得萬?”
“父母去賣血也交不起這學費呐!”
“可不是嗎?這不是故意要把人逼死嗎?”
法官敲法槌,示意現場保持安靜。
他看向蕭讓“原告代理人可還有什麼想補充的?”
“回審判長——原告方認為——被告一與被告二相勾結,故意傷害新生兒,致使新生兒成為腦病患者!我方申請提交雙方利益輸送的證據材料!”
這份證據材料,便是從稅務那邊調檔過來,清晰、直觀、鐵證如山!
法官翻閱片刻,臉色越發難看。
“辯護人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被告席除了被告律師,還坐著兩個長相相似的中年男人。
他們就是婦佳醫院的產科主任和英嘉康複中心的院長。
被告律師回答道“審判長,由於原告方提交了新證據,我方申請休庭。”
法官批準,宣布一周後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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