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軍隊_高武大秦:收獲美女,修為就_思兔 

第40章 軍隊(1 / 2)

這些人裡有東胡的,也有大月氏的,還有很多不知來自何方的。他們講著各種聽不懂的語言。

全副武裝的商隊,上千人,就像個小軍隊。遇到盜賊也能應對。

況且,能長期經商的,都是非富即貴,他們通常會和沿途的王公貴族交朋友,至少也會送厚禮。

所以他們這群人真有事也不會沒人管。

眼見前方到了一個部落,嬴風他們下馬休息,順便打聽摻駭的下落。蒙恬回信說沒打聽到。

嬴風覺得有意思。

如果真死了,回複該是早幾年就斃命了。至少頭曼單於去世時就應該被殺了。可現在居然沒這樣的消息,沒人知道這位王子在哪。

這就有看頭了。

“殺兄弟,在匈奴人眼裡,並不算什麼大逆不道。他們不像我們中原那樣講究禮法,也沒有什麼孝悌之說。”“兄弟相殘,父子相殺本是常事。小叔娶嫂子,哥哥納弟媳,甚至兒子娶繼母,都是尋常。如果冒頓真殺了摻駭,早就人儘皆知了。”

諸葛亮依舊敏銳。

“所以啊,我得親自來瞧瞧。”他們自稱是出來遊玩的。

此時,他們在一個小帳篷裡,圍著中央的篝火看歌舞,享受著帳篷內的暖烘烘的篝火,還有架在火上的烤肉。曉夢原本從羊身上切了塊肉給嬴風,可細細一看,有點嫌棄。“大人,這肉沒熟呢。”

“沒熟?怎麼可能,烤這麼久還沒熟?”嬴風接過來碟子,嗬嗬一笑。

確實,肉的表麵已熟,還往外冒油,但裡麵卻還帶有血絲。這讓嬴風想起了自己曾吃過的一道菜——“三分熟羊肉”不就是這副模樣?

“嘿嘿,沒事,我們秦人吃飯豪邁得很,常用頭盔當酒碗,刀子割肉,大口吃喝。秦人的風格就這樣,我自然也不例外,給我吧,塵。”說著,贏風接過那塊還帶著血絲的肉,用刀子挑起來送入口中。諸葛亮和衛莊兩人也笑著,同樣用刀割肉吃。其實,像他們這樣的高手,很多時候是不必吃東西的。

在這裡,多數商旅都這樣,租個小帳篷,圍坐在篝火旁,觀賞中間的歌舞表演。

這裡的人不講究那些繁文縟節,尤其是在野外,天氣又冷,不論男女,都是一身衣服睡到天亮。就算擠在一個帳篷裡,也做不了什麼。即便能做點啥,大家也不在乎,因此也就沒啥稀罕的了。

觀看了好一陣子表演後,部落首領過來敬酒。

紫女解釋道“主人,這是這裡的習俗。草原上的民族熱情好客,凡是經過這個部落的商人,哪怕是普通的小販,甚至草原上的流浪者,首領都會親自來敬一杯酒。喝了酒,大家就成了朋友。小部落靠這樣的方式結交各方人士。”

“原來如此。”贏風恍然大悟。

很快,首領來到贏風麵前敬酒。

匈奴不落的人果然不同尋常,個個滿臉紅胡子,笑得十分熱情。贏風也爽快,一飲而儘。首領連連豎起大拇指,又給他斟滿一杯,贏風仍舊一飲而儘。

三杯下肚,首領更是尊敬地將一隻手放在胸前,帶領眾人向贏風行禮。“草原上的規矩,能喝酒吃肉的就是英雄。在他們眼裡,您已是大英雄了。”“哈哈!”贏風大笑,回禮。不管何時何地,拍馬屁總是受用的。

這草原部落首領如此機靈,讓贏風頗為高興。

“這位年輕的英雄,少年英姿。不知此次光臨我們草原部落有何貴乾?”

“沒什麼特彆的,我父親隻是秦地的一個小商人。我喜歡打聽各地的風俗習慣,從未去過匈奴,這次特意來拜訪。”

贏風說得輕鬆自在,可惜他低估了首領的眼光。

首領一眼就看出贏風身穿的是上等蜀錦。

巴蜀遠在南方,自秦國征服巴蜀後,蜀錦便成了秦皇家專用。而贏風身上的蜀錦,更是極品中的極品。

一般百姓可能分辨不出,但作為匈奴首領,怎會看不出?

隻需打量一番,便知贏風這衣物價值連城,連他自己都負擔不起。這樣的人,怎會是“小商人”的兒子?至少也是秦國貴族的後代。

不過,他表麵上不動聲色,敬完酒便離開了。“這老頭有話要說。”

他走後,諸葛亮搖著羽毛扇說。“你怎麼知道?”

“他的目光就沒離開過你,上上下下打量半天,眼珠子差點轉出來。當麵貪心,背後必有所圖。就不知道這老頭打的什麼主意。”

諸葛亮也在原地上下打量贏風一番。“哎呀,主人啊,又忘記換裝扮了。”“裝扮?”贏風看看自己,感到疑惑。他們穿的衣服通常是固定的。

現在他看起來不過是個富家子弟罷了。

“你看你的衣物和鞋。外族不願與中原通商,正是因為中原物品比他們的便宜。如此一來,隻會讓外族越來越窮,而中原越來越富。”

“我們的絲綢、錦緞、木器、鐵器等等都是外族急需的。你這身衣物……唉。”

諸葛亮歎了口氣。

顯然,情況已經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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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就算我穿著華麗,他又怎能知道我是誰?我隻是個有錢人家的孩子,他不可能知道我的真實身份。”

“秦國貴族的身份,已經足夠顯赫。我想,這老頭肯定會說出他想要什麼。”

諸葛亮素有算無遺策之稱。

他說有,幾乎就是板上釘釘的事了。贏風也覺得,這老頭肯定會挑明。

果然,首領敬完一圈酒後,又派人送來許多美食給贏風這邊。有來自西域的紫玉葡萄,還有上等的瓜果,這些即便在這個小部落也是難得一見。紫女和曉夢兩個女孩看起來很高興,但諸葛亮和衛莊卻皺起了眉頭。

隻因其中還有一個禮物——一塊玉佩,竟是狼形狀的!

禮多人不怪,必有所圖,這小部落首領不打算過日子了嗎?眼前這些東西,對他來說恐怕得傾家蕩產吧。怎麼會如此輕易拿出來?

“看來是有事求你。”諸葛亮說道。

“何以見得?”贏風問。

“禮多人不怪,必有所圖,他出手如此闊綽,實在令人費解。”

“沒錯,特彆是這塊狼形玉佩,主人你聞聞,它還能散發香氣呢。”衛莊說。

“這是什麼意思?”

“聞香玉本就是諸侯大夫之間,尤其是結拜兄弟互贈的禮物。你看,送來的是一塊玉玦,是半個環佩。這首領想和你結拜為兄弟啊。”

這玩得可不小!

不過,贏風若想保護這樣一個小部落,應該不在話下。

大不了讓這部落的幾十口人集體遷入秦國成為秦人,也算不上難事。這小首領至於這樣大動乾戈嗎?

出乎意料的是,真正前來祝賀的不是部落首領,而是一個年輕人。這小夥子看起來十七八歲,比贏風小多了。

無論從中原人的審美,還是草原人的角度來看,都算得上英俊。諸葛亮眨眨眼…

他輕搖羽扇,遮掩麵容,低聲對贏風耳語“主上,這事兒未免太湊巧了吧?”“何出此言?”

“摻駭啊。”

哎呀,不會這麼巧的!

贏風心裡暗自發懵,覺得難以置信。

他踏入匈奴地界,本意是要探聽摻駭的行蹤所在。

沒想到,真是想啥來啥,得來全不費功夫。

“兄弟,坐。”

贏風坐上了上位,少年則跪伏於下。

確實,少年用的是極其卑微的跪拜之禮。

這種場麵在草原部落中實屬罕見,一般頂多雙手貼胸,鞠個躬罷了。除非是乞求饒命,否則他們是斷然不會下跪的。

“這是怎麼回事?”

“我們少爺見您英武不凡,有意與您結拜為異姓兄弟。這塊狼形聞香玉,曾是我部族長的珍寶。少爺願與您共享,各得其半,並希望您能以玉佩作為我們結拜的信物。”

果真如諸葛亮所料。

贏風此時的裝扮,正是一位富貴公子的模樣。

有道是,君子以玉比德,無故,玉不離身。

因此,他身上自然佩戴著玉佩。

脖頸間,一塊環狀的玄鳥玉佩格外引人注目。

巧合的是,聞香玉產自秦國,但這玄鳥玉佩卻是源自西域,並非秦國之物。

在秦國,唯有皇室成員才能佩戴玄鳥玉佩,因秦人傳說祖先食玄鳥蛋而孕,故自視為玄鳥後裔。

玄鳥,便是燕子,秦人崇尚外表黑亮、內裡潔白、頸間一抹紅的“玄鳥”形象。

這對環形玉佩本為一雙,贏風便將其一分為二,贈予少年一半。

接下來,還需通過歃血為盟的儀式。

雙方將血滴入酒中,各飲一杯。

這象征著兩人的血液交融,從此結為兄弟。

贏風等待的正是這一刻。

隻要嘗過對方的血,就能識得對方的真實身份。

果不其然,血酒入喉,他難以置信,眼前之人竟真是摻駭,頭曼單於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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