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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凶手竟是我自己?!(1 / 2)

(注本章節第一人稱,算是一些主角自敘的前情提要吧,看不了第一人稱的可直接跳到第一章。第一章開始是第三人稱了,正式開啟正片)

這作者腦子有泡吧!我上一次這麼無語還是在上次。

終於把小說肝到了“全書完”,我關掉手機,心力交瘁地睡覺了。

忽然,一股濃鬱的詭異味道襲來,我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

啊……好黑,天還沒亮。

這什麼味兒啊?

外麵的旅館就是不乾淨,還網紅旅館呢,真是衛生堪憂。

勉強支起身子,幾秒鐘的功夫,我瞬間看清了周圍的一切——

血……入眼到處都是觸目驚心的血!

地上,牆上,全都是飛濺的紅色!

橫七豎八倒下的孩子屍體,猙獰到血肉模糊的傷口……

四肢開始發涼發冷,我渾身都起了一層雞皮疙瘩,險些站不住。

他們哪冒出來的?為什麼我住的房間裡會突然死了這麼多人,而我卻一點都不知道?

是什麼人乾的?凶手……會不會就在這個房間裡?!

快速思考後,本能使我跑了出去,但跑出屋外我卻發現外麵居然成了一大片雪地,而我剛才出來的地方根本就不是我住的旅館!

那是一座簡樸的小房子,房頂上堆滿了黃稗草,就像過去農村的那種,但是式樣又不同,那門,那窗,是很明顯的日式風格。

抬頭,是明朗的皓月;低頭,是鋥亮的皮鞋鞋尖。

哎等等……皮鞋?!

我發現我居然不知為何穿了一身西裝,再細細一看,不得了,手也不是我自己的手了!

這一切簡直荒誕離奇,我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由於實在看不到更多,周圍又一戶人都沒有,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我隻好忍著心理障礙又回到那房子,鬼鬼祟祟做好看到凶手隨時開溜的準備,然後去一個房間裡找了麵鏡子照了照。

黑暗中,我清晰地看到了我自己——蜷曲的黑發,猩紅的豎瞳,還有這張帥到慘絕人寰的臉……

我豆,這人誰啊,怎麼好像挺眼熟?!

什麼情況,我怎麼變成一個男的了,還有我這是來到了哪兒啊!!

原地傻站了好一陣,我終於想起來,我熬了幾個大夜剛剛看完的小說裡的段評裡,有很多讀者發了這人的圖片。

這人不是彆人,正是那本小說裡的大反派——鬼王·鬼舞辻無慘!

那本小說是一部動漫的同人小說,我並沒有看過那部動漫。不過小說軟件可以段評,有很多熱心讀者會在評論區附上一些圖或者補充一些說明。

難道我是在做夢?

為了驗證我的猜想,我用了小說裡常見的一個自檢法——

掐自己。

清晰強烈的痛感自手背傳來,我又想起在夢裡人也是聞不到氣味的,而剛剛那血腥味可濃鬱了。

現在很明顯,我可能是遇到了傳說中的穿越。

——我穿書了。

……

剛剛一直提防凶手的我簡直就像一個小醜!

原來,凶手竟是我自己。

不過那也是原主乾的事,不是我啊!希望死者不要怪罪到我頭上,我可是妥妥五好青年,以前年年都被學校評為“文明小標兵”,還經常在手機上給退伍老兵捐款呢……

胡思亂想一通,心情終於輕鬆了起來。

就當是噩夢一場吧!隻要回到現實,那一切都隻是幻覺。

身為多年書蟲,博覽群書的我自然知曉,回到現實的方法,那就隻有兩條要麼完成任務,要麼死。

“係統係統?”我對著空氣喊了半天,卻並沒有等來腦海中的電子音。

好吧,看來沒有係統。

那這麼一來就隻有第二條路了,好在鬼舞辻無慘這個人,哦不,這個鬼比較特殊——

他用刀劍殺不死,唯一能讓他殞命的東西隻有陽光。

還好還好,曬個太陽而已,不算太凶殘。

路過“地獄現場”走到屋外,我坐在式階上,靜靜地等待著旭日東升。

不知過了多久,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終於劃破黑暗照耀到了我身上。

啊,那助我回到現實的神聖之光啊!

接下來,更多的陽光從山腳下傾瀉而出,將整座雪山都照得無比透亮。

我閉上眼睛,靜靜享受著皮膚灼燒的痛感。

小說裡寫了,鬼舞辻無慘曬到太陽的話,五分鐘內皮膚會泛紅過敏,十分鐘會起疹子和小水泡,到了十五分鐘就會一命嗚呼了。

不過根據小說的段評,動漫原著裡似乎是一曬到就會死。可能是作者為了突出女主九條汐月的厲害,所以才故意改了吧。

啊……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就這樣回去了會不會有點可惜?

但是沒有辦法,我實在是不喜歡無慘。雖然書裡他和九條汐月愛得死去活來騙了我不少眼淚,但卻依舊掩蓋不了他是個殺人如麻的十足爛人。

我,可不想當反派……

……

就像被扔進了焚燒爐,渾身劇痛到失去知覺,我終於看到自己的身體像紙錢一樣化灰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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