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小女孩的心思在作祟,即便知道對方在拋棄自己以後是去尋找所謂的“更光輝燦爛”的未來,卻還是想要看見惡人有惡報。
郭子義這渣男,最好過得淒淒慘慘的,比她生活得再艱難困苦一萬倍,如此才能稍稍平息一些她的怒火。
萬萬沒想到,這家夥如今生活的倒是人模狗樣。
且不說實際上是不是這樣,起碼表麵上看起來還是很風光的,寧菀有些意難平。
不過,那都是過去的事了,再糾結又有什麼意義呢?
她受過的苦難沒辦法被彌補,逝去的青春也不會再回來了。再揪著從前的那些破爛事不放,搞得好像自己還對那個家夥舊情難忘一樣。
寧菀是絕對不會容許這種情況發生的,同樣的,也不容許對方還對她心存妄念。
從五年前分彆的那天開始,他們就注定橋歸橋、路歸路,老死不相往來都算是客氣了的結局。
寧菀花了五秒鐘的時間,克製住對他揮拳頭的衝動,打算漠視掉走人,然而——
有些人就是不知趣。
在錯身而過的那一刻,郭子義蓄謀已久的拉住了她的手,若不是寧菀即刻反應過來定住腳,估計就要被對方扯到懷裡去了。
郭子義見寧菀一臉的漠然,一眼也沒往他這邊看,那張深情的臉就有點繃不住了。
“我……”
“放手!”渣男抓她的力氣還不小,寧菀用力掙了掙手腕沒掙脫,瞬間感覺煩躁得很“三秒鐘,放手,不然我不客氣了。”
郭子義搖頭,一臉的受傷,“寧菀,我……”
“你知道的,我不隻是嚇唬嚇唬你而已。”寧菀開始活動筋骨,全身的骨頭正一處一處的開始響,“三……”
寧菀的身手,他自然是知道的,但他就是有源自於一種名為“盲目”的自信,以及對事態把控不敏感的遲鈍感官,才導致了郭子義以為眼前的這位,自小就在武館裡長大,八歲是打遍全村無敵手的姑娘會對他——這個不要臉的負心漢手下留情。
那麼寧菀到底會不會動手呢?
答案是——想動手,但還能克製一下。
畢竟這裡不是她小時候生活的那個小村莊,這個時代,也不是喊打喊殺也不用付出代價的年代。
若不是真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她是不會出手的。畢竟為了這麼個人渣讓自己去一趟警察局也不是一件光鮮亮麗的事。
警察局的茶不好喝是一回事,重點是她現在是一個有工作的人——女保鏢!
去掉那個性彆前綴,重點是“保鏢”。
保鏢是什麼意思知道嗎?
就是有人付錢才能讓她動手,換句話說就是,給錢了才會動手,不然就是虧本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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