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審判庭”,並不是某座建築,而是一座巨大的城市,阮望等人穿過專門的傳送門來到這裡。
一落地,阮望便發現,這座城市的風格確實與外界大不相同。
路上行人雖然不少,卻沒有太多生活的痕跡,街道兩旁甚至沒有店鋪,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無人酒店,不時能看見有人提包入住,或有人離開。
不難想象,這是一座人口流動性極大的城市,來到這裡的人們似乎都隻是過客。
辛守介紹道
“審判庭原本隻有最中央的一座建築,但在幾百年前,滅世末日到來,帕蕊黛絲湧入了大量外來居民,他們並不適應帕蕊黛絲的律法和規則,鬨出了很多大亂子。”
“正義裁決過於嚴肅,往往會讓人付出沉重代價,於是人們圍繞著審判庭,自發建造了這座城市,為民事糾紛設置緩衝地帶。”
“在神明的審判庭腳下,無論是誰都會心存敬畏,大部分民事糾紛得以自行調解。”
“當然,若是當事雙方無法調解,也能就近申請正義裁決,請神明下場,乾脆利落地結束一切。”
阮望點了點頭,他大致明白辛守話裡的意思了。
說白了,這座城市存在的意義,就是在付諸法律審判前,讓當事人能通過調解,得出一個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畢竟大多時候,若是直接根據法律進行審判,得出的結果雖然大快人心,卻八成不是雙方都希望的。
「正義之神」當然鐵麵無私,但對眾生而言,利益與正義卻是同樣難以割舍的。
舉個例子,若是有人憑武力將他人打至殘廢,按照法律進行判決,將處以數十年的漫長監禁,以及適量賠償,這代表的便是正義。
但對受害者來說,他們想要的可能是更多的賠償,而不是能讓對方牢底坐穿的刑期。
這時候該怎麼辦呢,請神明調解嗎?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法律就是「正義之神」的態度,既然犯了罪,就理應接受相應的處罰,沒有商量的餘地。
而眼前這座城市,就是帕蕊黛絲的居民們,為了避開神明審判,為自己爭取利益的產物。
所以,阮望反而費解了。
他抿了抿嘴唇,眸中藍白色光暈轉動,抬頭望去。
他看見了熟悉的力量,無形無質,卻沒有靈能波動——是意誌法則的力量,那位「正義之神」是一位「唯我之神」。
“……”
見阮望臉色變換,辛守忽然問道“阮望兄弟,帕蕊黛絲的「正義」與你想象的不一樣嗎?”
“在正義的國度,犯下罪過後竟然還有妥協的餘地,你覺得這不正常?”
這話說到阮望心坎裡了,他點了點頭
“嗯,確實有點怪怪的……”
審判庭的存在似乎非常合理,畢竟即便是在外界,公訴案件在付諸公堂之前,也會有民事調解的步驟,可以根據當事人意願,適當調整刑期和賠償。
但是,這裡可是“永恒正義的國度”啊。
在神明的「正義」之下,竟然可以允許“利益”存在嗎?
阮望無法斷言“正義”二字所代表的意義,卻相信一位「我神」的純粹,祂的「正義」之中……不應該出現雜質才對。
換句話說,如果帕蕊黛絲用法律來代表「正義」,在加入了利益的衡量後,就更偏向於「秩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