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被偷的兒子回來尋親了_快穿一章完結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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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被偷的兒子回來尋親了(1 / 2)

快穿一章完結!

原主一家引狼入室,一歲多的孩子被保姆偷走,尋找了十幾年無果後,決定再生一個。

三十年後,失蹤的兒子上門認親,要求他們給他買車買房,幫助他成家立業。

原來,兒子是被保姆偷走了。

這麼多年,保姆一直都知道他們在尋找兒子的下落,卻沒有一次上門將孩子還給他們。

原主和丈夫要報警將保姆送進監獄,但兒子攔著不讓,養母這些年一直都沒有虐待他,他不想當那個白眼狼,更舍不得養母因為自己的原因進監獄。

原主看著這個顯然已經被養廢掉的兒子,陷入久久的沉默。

親兒子固然血濃於水,但他們之間沒有感情。

更何況兒子對帶給她們一家絕大傷害的保姆關心愛護,顯得她這個母親就像是他們“母子”的工具人。

“要不是我媽沒有錢給我買房子娶老婆,我也不想來打擾你們。”

“我媽辛辛苦苦將我養這麼大,我不能對不起她。”

“她幫你們養來那麼多年的兒子,你們為什麼還要報警抓她?她隻是太喜歡我這個兒子了,更何況我現在不是回來了嗎?”

“我是你們的兒子,給我買房子不是應該的嗎?再說了,你們死後,那些錢都是我的,我隻是提前支取了而已。”

“等買了房子,我就帶著我媽住進去,不會再來打擾你們了。”

看著他大義凜然的樣子,原主恨不得從來就沒有生過這個兒子。

原主根本就不想搭理他,但保姆不是一個柔弱的人,找到了節目組來調解他們的“矛盾”。

節目組隻在意流量,根本就不會感同身受,原主和丈夫被節目組搞得下不來台,最後被逼著給兒子和保姆買房,還要支付保姆一大筆撫養費。

節目組走後,原主丈夫突發腦溢血,被送到醫院後也沒救過來。

原主的心願,就是不想要這個兒子了。

……

“老婆,你預產期快到了,我提前請好了保姆,到時候跟月嫂一起照顧你。”

原主的老公領著一個年輕的女人進來,這就是上輩子偷走原主兒子的保姆王春梅。

“這人看著這麼年輕,靠譜嗎?”

“夫人放心,我是經過正規培訓,持證上崗的。”

說著,王春梅將自己的證書拿出來給張姍看,張姍看到她身份證件上的地址,是a城管轄下的一個小縣城,人口隻有十幾萬。

“先坐著看,要是不合適再換人。”丈夫江城說道。

保姆和主人都是有磨合期的,要是不合適他們再換,好的保姆少,但保姆並不少,慢慢挑。

張姍點頭,“好,那就先住下來吧。”

張姍從係統那裡得知王春梅因為身體原因,生不了孩子,但她又很喜歡孩子,之前也在被人家做過保姆,但因為教小主人叫自己為“媽媽”,被主人家發現,才被辭退。

但因為王春梅照顧他們那麼久了,他們也不想讓王春梅被行業封殺,所以就沒有將這件事告訴家政公司。

王春梅這回像是得到了教訓,十分乖覺,家裡也打掃得乾乾淨淨,地上更是沒有水漬。

要不是她會偷孩子,張姍還會覺得她是一個儘職儘責的好保姆。

臨近預產期,張姍在小區裡溜達,原主不想要這個孩子,但孩子都這麼大了,她也不可能將孩子流掉。

再說了。

白眼狼不生下來體會人間疾苦,那她這個代打業務就不算成功。

出門溜達的時候,路過烈士陵園,看著那些童子軍,張姍突然有了一個想法。

於是,用在某個世界學到的“請鬼”技能,將一個小鬼請到了自己腹中的孩子身上。

至於原主那個叉燒包兒子的靈魂,就暫時放在瓶子裡。

回去的路上,張姍心情十分愉悅,這回生下來的兒子,應該不會是個白眼狼了吧!

三天後,小紅軍的靈魂徹底跟肉體契合,張姍也住進醫院,準備生產了。

經過一天一夜,張姍終於將兒子生了下來來。

“恭喜媽媽,生了一個小皮夾克,3800克,眼睛和鼻子長得跟媽媽一模一樣。”

護士將小孩抱到張姍麵前,張姍看著孩子,倒是跟她長得相似。

“對了,我之前預約了存臍帶血,麻煩將胎盤也裝好留給我,謝謝!”

“好的,您放心,我們一會兒就將胎盤給您送過去。”

張姍點頭,將孩子抱在懷中。

護士將張姍和孩子推出手術室,外麵隻有王春梅等候,至於原主的丈夫還在國外出差,趕不回來了。

這對張姍來說,他不在更自在一些。

孩子的名字張姍之間就想好了,叫江無恙,江山無恙!

“夫人,孩子餓了。”

“抱過來我給孩子喂奶。”

彆的孩子可以不喂,但這個孩子必須要喂,而且還要喂養得白白胖胖的。

她和這個孩子是雙向選擇,雙方對此都很滿意,所以願意花費的精力就多一些。

“夫人,醫生將胎盤送過來了,您看要怎麼做?”

“一會兒我預約的醫生會過來處理,你先回家給我準備晚飯吧。”

“好的。”

王春梅將孩子抱給張姍後,有些不舍的離開了。

張姍讓係統屏蔽醫院的監控,用了點“玄學”和科技,將胎盤變成一個嬰孩的模樣,然後將白眼狼塞了進去。

當然,玄學跟科技狠活會改變胎盤的基因序列,即便是親子鑒定,重合率比一般人都低。

以前常聽人抱怨,生你還不如生個胎盤,她現在也想知道,胎盤兒子會不會比正經兒子好?

在醫生到來之前,張姍將白眼狼兒子藏在係統裡,直到回家才放出來。

她自己喂養的是正經兒子,王春梅要抱去哄的時候,她就換成胎盤白眼狼。

所以,王春梅每次接觸的都是白眼狼。

以至於,在白眼狼一歲的時候,王春梅很順利的就將白眼狼給偷走了。

在王春梅將“孩子”偷走後,張姍佯裝孩子被偷走,在小區裡“找瘋了”,但始終還是找不到孩子。

“夫人,小恙可能被人販子抱走了,是我沒有照顧好她。”

王春梅一臉愧疚,張姍雖然傷心,但還是不忘安慰她,“不能隻怪你,要是我多留個心眼,寶寶就不會被人販子抱走。”

“我們家現在這個樣子,恐怕也不好留你,王姐,你一會兒就離開吧。”

王春梅努力壓住上揚的嘴角,“好。”

在王春梅辭職的三個月後,張姍和江城終於將江無恙“找到了”。

張姍還特地打電話給王春梅,“王姐。小恙找到了。”

電話那頭王春梅正在哄胎盤白眼狼吃飯,看他吃得一臉都是米飯,王春梅不僅不覺得生氣,反而洋溢幸福的笑容。

得知張姍找到兒子,不僅不覺得心虛,還笑著恭喜道“是嗎?那真是太好了,恭喜啊!”

雖然知道張姍找到的兒子不是她親生的,但親生不親生的有什麼關係?

她現在養的這個,不也是彆人生的孩子,她不也是視若親子?

得知王春梅將胎盤養得不錯,張姍就放心了。

養吧養吧!

現在這個兒子跟上輩子的可不一樣了,胎盤“進化”而來的劣質品,不管是體質還是智商,都比不上正經的孩子。

即便白眼狼有上輩子的記憶,那也是沒用的。

是的,就在剛剛,張姍幫助白眼狼,將他上輩子的記憶給他了。

張姍掛斷電話,就抱著一歲多的兒子在地毯上玩積木,江城進來,將公文包放在沙發上。

這段時間他忙到飛起,之前因為“找”兒子,積攢下很多工作,現在可不是忙到起飛了。

“我給寶寶取了個小名,叫盼盼怎麼樣?”

“盼盼!嗯,盼望無恙,也不錯。”

張姍點頭,掐住盼盼的小臉,“盼盼、盼盼?”

吃完飯,江城又跑書房去工作了,自從孩子“找”回來後,江城再忙,也會回家陪老婆孩子,即便隻是抱著盼盼幾分鐘。

轉眼間,盼盼就上幼兒園了。

而遠在淮縣的白眼狼王浩也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但王春梅並沒有打算將他送去幼兒園。

她覺得,自己以前當過保姆,在教育小孩這方麵,她也是能說得上話的。

才三歲的孩子,什麼都不會,到了幼兒園也隻會哭鬨和玩耍,什麼都學不到,隻會浪費錢。

雖然以前她在大城市當保姆,但錢總是不經花,光將王浩養到三歲就花了將近十萬塊錢了。

她雖然心疼這個錢,但她並不後悔養王浩。

王浩因為有上輩子的記憶,雖然反應遲鈍,但在王春梅看來還是很聰明的。

電視上經常播放厲害的人物事跡和經曆,很多人從小就跟彆人不一樣,她以前學過的簡單心理學,都說了,那些行為怪異的孩子,有可能是比普通孩子聰明,他們不是傻,而是天才!

所以,王春梅一直堅信,王浩是一個天才。

王浩從一歲多的時候,就擁有了上輩子的記憶,想起上輩子的屈辱,他感到十分憤恨,也暗暗發誓,以後一定要出人頭地,讓那對親生父母後悔。

上輩子,王浩最喜歡看重生爽文,並且幻想著自己有一天也會重生,為此背下了很多彩票號碼。

萬事俱備,隻欠重生!

但現在的他重生了,卻怎麼想不起那些號碼。

他隻是以為自己年紀太小,腦子沒辦法記住那麼多東西,隻要他長大了就好了。

此後,他更心安理得的當一個小孩了。

三歲的時候,王浩也覺得自己好歹高中畢業,根本就不用跟一群小屁孩擠在教室裡搶一個玩具。

“母子”二人想法一致,都沒有提去幼兒園的事。

……

江無恙小朋友以優秀的成績,順利從幼兒園畢業,成為一名光榮的小學生,還是少先隊員。

戴著鮮豔的紅領巾,帶領一群小朋友在了烈士陵園紀念先烈,在老師的講解下,小小的江無恙在心裡有了一個夢想。

那就是長大了要去當兵!

當江無恙將這個夢想告訴張姍的時候,她並不覺得意外。

“不管你做什麼?爸爸媽媽都支持你!”

“謝謝你,媽媽。”

晚上,張姍在江無恙的房間裡給他講故事,哄著他入睡,但今晚的江無恙特彆興奮,一直都沒有睡著。

“媽媽,我跟你說一個秘密。”

江無恙靠近張姍的耳邊,小聲說道。

“是什麼秘密呀?”

“媽媽,我還記得媽媽在一群小夥伴裡,第一眼就看到了我,孩問我要不要當你的小孩?我那時候好高興好高興,就牽著媽媽的手回家了。”

“真的呀?那盼盼的記憶可真好,盼盼還記的其他的嗎?”

“不記得了。”

張姍摸了摸盼盼的小腦袋。

漸漸地,盼盼閉上了眼,沒一會兒就睡著了。

夢中,盼盼站在一棵大榕樹下,周圍都是他的好朋友,都在嘰嘰喳喳地叫著他的名字,跟他招手打招呼,問他過得幸不幸福,開不開心。

盼盼很高興地跟朋友們分享了自己的幸福和喜悅,久彆重逢的好朋友們在榕樹下唱起了兒歌。

第二天,盼盼從夢中醒來,嘴角還掛著笑容,但昨晚夢裡的事,他一點都記不清了。

“盼盼早上好呀?”

“媽媽早上好!”

盼盼看到爸爸也坐在餐廳裡,一邊看文件一邊吃早餐,小跑過去,“爸爸還沒去公司嗎?”

江城放下手裡的文件,摸了摸盼盼的小腦袋,“今天不用這麼早去,爸爸陪盼盼吃早餐。”

“好。”

一家三口吃完早餐,才出門,該上班上班,該上課上課,該逛街逛街。

王浩發現,自己都已經七歲了,但身體完全不受自己的控製,感覺每隻手每隻腳都有自己想法。

“媽媽,為什麼我跟彆的小孩兒不一樣?”

“浩浩,你當然跟彆的小孩兒不一樣了,我們的浩浩是天底下最聰明的,是個天才,以後肯定有大出息。”

王浩也被王春梅的話給洗腦了,他也覺得自己是個天才,即使不是天才,那也是大氣運者。

畢竟他可是重生的!

但讓王浩不滿意的一點,就是他要上小學了。

跟一群小屁孩坐在學校裡,他總覺得彆扭,“媽媽,我可以不去上學嗎?我不想跟他們一起上學。”

“雖然我們的浩浩很聰明,但我們還是要上學的。”

王春梅覺得再聰明的小孩也是要上學的,便反駁了王浩的想法。

然後背著一個大書包進入小學一年級的課堂。

他總覺得自己與他們格格不入。

無獨有偶,一年級的小學生們也覺得王浩奇奇怪怪的,有點不聰明的樣子,但有禮貌的他們,並沒有將這些傷人的話說出口。

一轉眼,江無恙和王浩都15歲了。

江無恙從初一開始,每到寒暑假都會通過江城的關係,進入軍營裡進行集訓。

在十五歲時就通過內招,進入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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