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的姐姐,李春豔平時很賢良淑德,但是這個母親對她來說是最大的痛。
她隻要見了母親,那就像貓見了老鼠一樣。
母親跟同村的男人跑了以後,哥哥李廣浩,姐姐李春豔就帶著弟弟生活,他們的父親出去打工常年不在家。
李廣浩告訴我,記憶最深的一次,看到彆的孩子都有甘蔗吃,弟弟想吃甘蔗。
他們沒有錢買甘蔗,就在地上偷偷的撿起半根甘蔗的梢,又酸又有點甜。
他們撿起來抱在懷裡,帶著弟弟回到家,這才敢掏出來給弟弟吃。
每每說到這裡,李廣浩的眼淚就在眼眶裡打轉。
這次李春豔為弟弟索要那十萬塊錢,李母不給,李春豔氣急敗壞的就打了母親。
在他們眼裡那就不是母親,而是仇人。
我見了派出所的支隊隊長,遞上香煙。
隊長並沒有接過我的香煙,問“你是李春豔的什麼人?”
我說“我是她的村支書,我想問一下她這個事情最後怎麼解決?”
隊長說“這個我說了可不算,被打的受害者願意不願意諒解,檢察院起訴,法院怎麼判,這些都不是我決定的。”
這個過程我也明白,必須要得到李母的諒解。
隊長又說“現在受害者還在醫院呢。”
我說“我能不能先保釋出來?我是群廟村的村支書,前不久市領導還到我們村視察呢。”
我人微言輕,這位隊長不一定能給我麵子,隻能把市領導請出來了。
隊長詫異地問“群廟村?!”
“對,群廟村,就是鳳城縣的群廟村。”
“我知道你們村,上個月我還去過你們村。”
聽到這話,我頓時來了勁“下次隊長你去群廟村的時候,提前說一聲,我把電話留給你,到時候你去了,我一定要請你嘗一嘗我們農家樂的菜。”
隊長說“你們村還有一個最有名的名吃,趙家炸醬麵。”
這話讓我很意外,趙海的炸醬麵竟然在市裡都出了名。
“這好說啊,到時候你去我們村就不用排隊,隨時去,隨時吃。”
一番寒暄,經過派出所的領導們的審核,終於決定可以保釋了。
繳納一萬塊錢的保釋金,先把李春豔保釋出來,我再去醫院找李母簽諒解書。
隻是現在傷勢鑒定書還沒有出來呢。
李春豔仍然不服氣,指著小李說“你下次做決定之前能不能先跟我們說一聲啊?”
小李低聲說“我今年都27歲了,不是小孩子了。”
李春豔氣憤地說“你可以給任何人錢,就算你把錢扔了,你也不能給她!”
李廣浩說“都彆吵了,我去找她,讓他簽諒解書。”
李春豔當即就不乾了“我惹的事,我去,但我不是求她諒解,而是繼續要錢,必須把那十萬塊錢給我。”
我阻止他們的爭吵“這事你們誰也彆去,我和小李去,你們兩個先在車上等我們。”
我開車載著小李來到市第三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