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賒賬。
不準調戲老板娘。
三更前必須離開。
這些年來,有很多亡命徒,在這裡喝酒吃肉,喝多的就鬨事,吃霸王餐,或者調戲美麗的老板娘。
無一例外,所有違反前三條鐵律的人,腦袋都被砍了。
龍門客棧外有十二根高高的木柱子,每一根木柱子上都掛著密密麻麻的人頭。
有的人頭已經成為骷髏,有的人頭顯然是剛割下來沒多久,還沒有完全腐爛,禿鷲還在啄食著上麵的腐肉。
至於三更前必須離開,是因為這裡不準留宿。
在這裡吃飯喝酒可以,沒住宿這項業務。
這許多人都感到不解。
既然是客棧,為什麼不給客人留宿?
後來才知道,是留宿的代價太高。
一晚上需要千兩黃金。
如果這些亡命徒有一千兩黃金,還會跑到塞外吃沙子?
下午,葉小川在廚房忙碌著。
秦閨臣拎著一個大酒缸走進來,道:“宗賜,酒窖裡的酒水可不多了。”
葉小川道:“摻水。”
秦閨臣道:“摻多少?”
葉小川道:“一碗酒,七碗水。”
秦閨臣苦笑道:“那還有酒味嗎?”
葉小川道:“這個年代,能喝到一口摻水的酒就不錯了,還挑剔什麼?
摻水之後,把價格也改一下,從一埕三兩,提高到一埕五兩。”
秦閨臣搖著頭,喃喃的道:“真是個奸商。”
她來到大堂,裡麵擺放的七八張桌子已經被坐滿了。
這些客人叫嚷著“老板娘快點上酒啊!”
秦閨臣道:“酒水緊張,從今天開始,一埕酒五兩銀子。”
眾人先是安靜,然後就開始吵鬨起來。
葉小川端著一盆羊肉走進來,目光一掃,那些吵鬨的客人立刻就安靜了下來。
三年四百三十九顆腦袋,就是這小子砍下來的,誰都不想自己的腦袋被掛在外麵的木柱子上。
與此同時,麒麟山東部某處采石場。
浩劫沒有降臨,戰備卻沒有一天停止,這九年來,大量的石頭被開采出來,加固各處防禦工事。
戰英赤著上身,掄起大錘,用力的開采著石頭。
九年了,他在四個采石場工作過。
這九年的辛苦勞作,讓戰英黝黑了許多,表情也堅毅了許多。
最近幾年,很多人都在抱怨浩劫已經過去了,沒必要再開采石頭了,他們都想回家,每天都有私下逃跑的民夫被捉回來砍頭。
戰英沒有這種樂觀主義精神,因為他很清楚,浩劫並沒有過去。
平靜的時間越長,未來的戰爭就越殘酷。
他覺得就在這一兩年之內,浩劫必定會重臨人間。
快下工的時候,一隊百十人的騎兵,開進了采石場。
大聲的喊道:“趙子安大帥征招騎兵,年紀十八歲到三十五歲,身高五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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