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道理還會收下這麼一尊玉石獬豸。
“送的當然不會收,不過這尊還是有點來頭的。”
寧帆看著玉獬豸講出另一個故事。
“慶曆元年到嘉佑六年,足足二十年時間,包拯在任上不收一文,兩袖清風,為人稱道。”
“一直到嘉佑六年三月,包拯主動拒絕調任禮部侍郎,乞老,同僚們籌錢雕了這尊獬豸,想要送給包拯,表彰他這一世英名。”
“當時包拯不願收下,同僚們沒有辦法,隻能將東西交給宋仁宗,並請求宋仁宗賞賜下去。”
“這段曆史在宋代野史中也有記載。”
“正史中倒是沒有見到影子,大概也是其他人覺得不好記錄。”
眾人微咽口水,不敢相信這尊獬豸的來曆居然這麼曲折。
而且寧帆還說得明明白白,就像是真的一樣。
寧帆轉頭,收了一眼萬年的效果。
不得不說係統出品就是好用,看這東西的過往就跟看電視劇一樣,還是大型實景的那種。
沉浸感特彆強!
“寧大師,照你這麼說,這個東西,還是一件寶物了?”
羅律師皺著眉,清瘦的臉龐五官糾結。
寶友們樂了起來。
頭一次見到撿漏成功還這麼難過的。
“羅律師,你賺了啊!這東西絕對比律師費多。”
“是啊,北宋的玉石獬豸,顏家雕工,還是包拯的東西,又有這麼曲折的經曆,這要是上拍賣會,嘖嘖。”
“千萬起步,上不封頂!”
寶友們比羅律師還要狂歡。
“不對,我要去起訴他!”
羅律師搖搖頭,麵色嚴肅。
“???”
眾人完全傻眼了。
不愧是法外狂徒的張三的老爹,這話說的,寶友們都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吐槽了。
彆人送的東西抵律師費,不夠才起訴。
這不是已經價值足夠了麼?怎麼還要起訴?
“你們不知道,所以不奇怪,這次的客戶是一個博物館的管理人員。”
“案件也和博物館中的文物流失有關。”
“如果這東西是真的,那麼很有可能是從他的博物館中流出來的。”
“如果我不知情的時候收了,我會想這個東西夠不夠律師費,可現在我更關心這個是不是觸犯了私贈文物藏品罪。”
“如果沒有經過文物管理部門的批準,這種行為就要三年以下了。”
“為了我的安全,張三現在應該怎麼做?”
“起訴嘛!”
“輸了大不了交錢,東西就是自己的了,贏了這就是犯罪證據!”
羅律師說到激動處簡直像是上課。
“這是我不交錢就能聽的東西麼?”
“要是換個直播間,這一堂課起碼要賣五十元,感謝寧大師幫我們省錢了。”
寶友們紛紛直呼賺到了。
可還有一些寶友則是繃不住了。
他們沒想過私人送東西都有問題,連忙詢問自己之前和朋友互換小東西是不是也觸犯了這條法規。
“那要看情況了!”
羅律師到了自己的專業場合,搓搓手,張三附體,直接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