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警務大廳,我直接說要報警。
警察同誌問“報什麼警?”
我說“找人,有人丟了”
警察同誌又問“找誰?什麼時候的事”
“找我女朋友,名叫閆鳳琴,她從宿州來的,阜陽人,年齡26身高168,長發,從家裡走的時候帶著一個行李箱,淺紅色”
說著我打開手機並且找到閆鳳琴的照片。
“就是這個人”
警察同誌接過手機看了看,然後說“電話能不能聯係上”
我說“電話偶爾開機偶爾關機,反正我聯係不上,但我確定她人此時就在上塰”
警察同誌又問“彆的人可以聯係上她嗎?還是說隻有你聯係不上?”
“我在南亰的一個朋友可以聯係上她,但她就是不接我電話”
那警察笑了,把手機遞給我以後說“你們小兩口鬨彆扭人家女孩子有意躲著你吧?”
“這……”
“回去吧!人家女孩子有自己的行為主權。人家躲著你你應該自己好好反醒,想想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事,我們要是幫你找那豈不是違背了對方的權利,好啦就這樣吧!”
我忙說“但是我怕她出事,警察同誌,你們不是可以手機定位嗎?你幫我定位一下她的位置我自己過去就行了”
警察同誌耐心的說“小情侶打打鬨鬨都正常,要是像你這樣拌了兩句嘴我們就派出警力去滿上塰找人那豈不是占用警方資源,最重要的是彆人可以聯係上她隻有你一個人聯係不上,這不明擺著是躲著你嗎”
“叔叔,你就幫個忙吧!”
“那好,我用我們警局的電話給你打一個,你跟她說,如果她不接那我們也沒辦法,如果她接了電話你可要好好哄哄人家,男孩子彆肚量這麼小,談戀愛就要甜言蜜語”
說著那警察同誌拿起了桌子上的電話,我把手機號報給他,他順勢撥了號碼。
我要聽,警察同誌卻製止了我。
“人家願意接我才能把電話給你,這是人家的權利”
“好吧!”
忽然那警察同誌對著電話說“是閆鳳琴嗎?”
我開心壞了,通了,太好了。
警察同誌又說“你男朋友來我們警局報警了,她想跟你通電話,你看是不是要給他”
我伸手去拿電話,警察同誌又製止住了我。
“不想聽到他的聲音是吧!那好,我們這邊主要是確認你本人現在是安全的就行,那先這麼說”
我壓製不住了朝著電話喊道“小琴,你在哪,我找你找的好辛苦,你不要丟下我好不好”
警察同誌聳聳肩“沒用的,對方已經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