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擺地攤開始的奶爸生活!
有句跟很老套的約會術語今晚的月亮不錯,我們出去走走。
這裡的走走,就是軋馬路!
兩個有情人親密的牽著手,從馬路的這頭走到那頭,再從那頭走到另一邊……
路上的風景在好,也沒有身邊的人好!
……
現在的人一提到談戀愛,好像就剩下吃飯、看電影、到處瘋玩和開封菜。
好像沒有這些項目就不是談戀愛一樣。
其實兩個人談戀愛,談的心、用的是情,跟那些吃吃喝喝深入交流的事情,相關不大。
你是否還記得第一牽喜歡人的手掌,那種莫名的悸動,那才是真實的愛情味道。
可惜,這個煩躁的時代,大多隻剩下雞凍了。
……
陳琛拉著莫默的手掌,兩人緩緩地邁步在影視城的道路上。
影視城的建築大多是仿古建築,所以地麵也同樣是仿古的坑坑窪窪的青石路。
“哎呀!”
穿著跟鞋的莫默走在,凹凸不平的青石路上,甚是感到不適。
“怎麼了?”
“腳崴了一下。”
“沒事吧?”
“沒事兒,隻是崴了一下,穿著跟鞋就是這樣,早就習慣了。”
陳琛蹲下來,看看莫默穿著跟鞋的腳白皙粉嫩無暇之玉。
“老婆,你穿我的鞋試試。”
“啊?”
“你不是覺得走路不舒服麼,穿我的鞋就不會了。”
“哦。”
聽到老公的話,莫默有些蒙蒙頓頓得,但還是下意識的蹬掉自己的跟鞋,穿上了陳琛的大碼鞋子。
“老公,你的鞋好大啊。”
“你當拖鞋著穿著就好了。”
“哦。”
莫默走了兩步,果然覺得的舒服了許多。
不過……
“老公,我穿你的鞋,你穿什麼啊?”
“我光著腳走。”
“啊?”
“啊什麼啊,笨蛋!”
陳琛拍拍莫默的額頭,率先往前方走去。
看到老公提著自己的跟鞋,大步的走在前邊,莫默小跑著跟了上去。
其實,莫默穿著陳琛的大鞋,一點也不舒服,就跟小孩子穿大鞋一樣,其實並不舒服,隻是感到好玩而已。。
而且莫默看到前方的老公,跟個小傻子一樣,以為自己很偉大,光腳走在前麵,心裡頓時感到很是好玩!
嘿嘿嘿!
兩人又走過一段青石路,莫默看到前方的拐角處有售賣衣服鞋子的小攤,快步小跑了過去。
“老板,買雙鞋。”
“好嘞。”
商家看到光腳的陳琛,拿出一雙大碼的男鞋來。
莫默把男鞋推回去,再次開口道“老板,是我要買鞋!”
“哦,”
商家不緊不慢的把男鞋收回去,又取出一雙女鞋來。
莫默扶著陳琛的肩膀,試了試商家的女鞋,不大不小剛好合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