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是會變的,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說著不同的話,做著不同的事。
有的是因為自己閱曆的改變,而改變了行事方法;有的是因為外界環境的變化,而被迫改變。
作為領導,縣政法委的馬書記,也不能置之度外。
四爺和馬書記,是從一個很小的傷害案件認識的。
按說,一個小小的傷害案件,是不可能驚動馬書記的。
可是,有領導關注這事了,確切地說,是有領導讓馬書記關注這事了。
這個傷害案件,是四爺接的很普通的一個打架案件。
案件發生在龍源鄉前高村,那天剛好輪到四爺接案。
前高村民老古和老李平時關係很好,都是該村的能人。
這個村和附近其它村不同,村裡有很多能人,這些能人開了很多私人廠礦。
老李開的廠搞翻砂冶煉,老古開的廠是轉運煤炭賺差價。
老李長期用老古的煤炭,賒了一部分賬,遲遲不給,老古多次討要,老李都說明天就給。
明天是哪天,中國人都懂。
這天傍晚,老古的兒子小古和幾個朋友吃飯,喝酒喝大以後有點興奮,他想起老李欠債的事,就和幾個朋友去老李的廠裡要錢。
到了地方,小古看到老李的廠門緊閉,就隨手用手拍著大門,喝了酒,手勁就大了些,拍的大門啪啪響,還老李老李一直的喊。
老李以廠為家,一般不走,那天正和幾個工人加班生產,聽到重重的拍門聲,就有些惱火,出門就和小古吵起來。
小古喝了酒,自認為要債有理,不免大聲吆喝,說老李不論理,欠債不還,是個老賴之類的話語。
老李一大把年齡,在工人麵前丟了麵子,一時氣惱,隨手從地上揀起個東西,向小古扔去。
天剛擦黑,小古又喝的醉眼朦朧,哪會看清這些,隻聽哎呦一聲,小古雙手捂眼,倒在地上……
老古聞訊趕來,報了警,把小古送到醫院檢查,結果是眼眶骨折,法醫鑒定輕傷,這下事大了。
四爺接了這個案件,調查過程一波三折。
小古的朋友都說老李拿個東西扔到小古眼上,導致小古眼眶骨折,拿什麼沒看清,基本符合事實。
老李的工人卻一致說,老李和小古隻是發生爭吵,老李根本沒有拿任何東西扔小古,全都拍著胸脯,信誓旦旦。
老李呢,和工人說辭完全一樣,他否認打傷小古的事實。
四爺明明知道老李一方說了假話,可就是推翻不了。
這就是檢察院常說的兩殼材料,排除不了矛盾點,事實認定不了,案件一直沒有進展,老李就一直逍遙法外。
四爺乾著急,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老古很生氣,就到省市縣信訪局反映此事,把四爺告了,告四爺推諉扯皮,遲遲不予處理。
當時正是全市信訪大清零階段,信訪局的工作人員還是很認真的,沒多久,批複件到了時任政法委書記的馬書記辦公桌上,限期彙報結果。
馬書記認真看了四爺的調查材料,認為四爺調查的材料客觀公正,沒有多大問題。
老古又及時到馬書記家去了幾次,彙報了自己的想法。
為了儘快讓老古停訪息訴,結合本案實際情況,馬書記當場表態小古的朋友所述證詞符合事實,可以相信。
老李和他廠裡的工人,雖然證詞一致,都說老李沒有拿任何東西朝小古的身上扔。
但是很明顯,老李和工人之間是有利害關係的,並且,他們對小古致傷的原因,也沒有作出合理解釋,他們的證詞明顯可信度不高。
綜合所有材料,可以認定老李故意傷害事實成立。
在馬書記的指示下,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罪名,立即批捕了老李,並要求四爺繼續補充偵查,想辦法辦成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