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李康的意思也非常簡單。
也就是說現在案子的證據已經差不多了。
如果顧晨沒有什麼要補充的話,這個案子就可以判了。
畢竟聊天記錄都在這裡了,如果顧晨還有什麼彆的證據也可以一起拿出來的,法院這邊都會來判決的。
顯然如果根據法律來的話,劉軍的錢的確不可能全部都退回來。
因為一旦把財產自願贈與了彆人,那就要不回來了。
財產的所有權已經歸了王株所有,就是劉軍現在自己都要不回來,何況是劉小年來要錢?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已經把所有的證據都整理過了,我方當事人的第一個訴求非常簡單,要求王株將所有的錢全部都退回來,一分錢都不能少。”
“我方當事人的第二訴求:王株涉嫌詐騙,要求以詐騙罪對王株判刑,並且我還發現了新的證據,劉軍的確是自殺的,但是劉軍自殺和王株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請求判處王株十二年有期徒刑。”
顧晨兩個訴求一說出來。
就連審判長李康都是愣了一下。
讓王株把所有的錢都退回去也正常。
可顧晨直接就要判王株十年有期徒刑!
十二年有期徒刑,就算是詐騙也判不了這麼久!
王株愣了兩秒,說道:“憑什麼讓我還錢?憑什麼讓我坐牢?憑什麼?我又沒犯法,劉軍跳江和我有什麼關係嗎?判我十二年?為什麼?顧律師你要是本事這麼大,你不如直接拿槍打死我,你欺負我沒有律師對吧?”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請求肅靜,被告當事人已經嚴重影響我當庭陳述。”
審判長李康皺了皺眉,看向了王株,說道:“請被訴訟人保持安靜,經過法庭允許後可以當庭陳述,不然就是擾亂法庭秩序,無故擾亂法庭秩序,法庭將會追究責任。”
王株看了顧晨一眼,沒有再說話。
她才不信自己會被判刑。
隻要這個案子這次判出來了,她回去就寫小作文曝光顧晨,順便她還要重新找一個律師,把顧晨也送進去。
誹謗她也是犯罪的!
顧晨開口道:“我方當事人訴訟一要求王株把所有的錢全部都還回來,理由非常簡單,雖然劉軍和王株在談戀愛期間,劉軍多次給王株轉賬,甚至備注了自願贈與,多次是特殊意義的轉賬....”
“這裡有一則聊天記錄。”
“劉軍和王株在談戀愛兩個月內,其實劉軍並沒有給王株轉過一分錢。”
“而劉軍第一次給王株轉錢轉了520,是因為王株對劉軍說的這樣的一番話。”
所有人都能夠看到當時的聊天記錄。
王株沒錢花了,想問劉軍要錢,但是又怕劉軍以為她是撈女。
所以王株就說,想和劉軍結婚...想和劉軍在一起生活。
王株:“好想和你結婚呀,想和你在一起,想給你生孩子,想和你一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們談兩年戀愛,後年的12月份我們訂婚吧好不好?”
劉軍一高興就答應了。
王株:“老公,我現在沒錢了,想和閨蜜出去吃好吃的,老公能不能給我錢?”
於是劉軍就給王株轉了第一筆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