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趙誌超開口:“肅靜!”
“趙樂樂,如果繼續擾亂法庭秩序,將會嚴重追究你的責任。”
趙樂樂聽完之後更加生氣了,“這也叫擾亂法庭秩序?我這是維護我自己的權益!”
趙樂樂手掌怒拍桌子:“我怕你審判長?有本事你拿槍打死我啊。”
審判長趙誌超沒說話。
趙誌超開口道:“現在,宣布對本案進行判決!”
直播間的網友都是期待起來了。
【終於要來判決了!!】
【顧律師牛逼!!給我把趙樂樂送進去!!】
【趙樂樂這也太囂張了,也敢和審判長裝逼?】
【必須判刑!!顧晨牛逼!我沒想到這個案子顧晨還真能打贏!】
【廢話,顧晨可是法外狂徒!估計顧律師也沒想到,趙樂樂會這麼囂張吧?】
蔡謙在被告席上,看著趙樂樂都有些傻了。
他竟然會喜歡上趙樂樂這樣的人?
蔡謙的媽媽閆桂珍也在看著,希望她兒子能無罪釋放啊。
審判長趙誌超開口了。
“第一、原告趙樂樂起訴蔡謙強女乾一案,經本院審理之後認為,蔡謙不存在強女乾行為,沒有強女乾意圖,本院宣布蔡謙無罪釋放。”
“第二、趙樂樂和蔡謙沒有結婚關係,蔡謙給了趙樂樂三十萬彩禮,證據屬實,趙樂樂需在本案結束後三日內無條件歸還蔡謙三十萬彩禮。”
“第三、趙樂樂報警蔡謙強女乾,偽造證據,想要威脅蔡謙將房產過戶給趙樂樂,已構成敲詐勒索和誣告,後果嚴重,對蔡謙造成重大人身影響。
根據證據來看,趙樂樂長期騙婚,騙彩禮,騙取房產,已經構成騙婚罪,並且趙樂樂騙婚間接導致他人死亡。
哪怕趙樂樂不存在主觀故意殺人行為,但趙樂樂的行為間接導致了他人死亡,趙樂樂詐騙行為後果嚴重。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三百六十條規定,趙樂樂犯下騙婚罪,誣告,詐騙,敲詐勒索,間接導致他人死亡,過失致人死亡,數罪並罰!並且趙樂樂侮辱國家公職人員!認罪態度惡劣。
現本院判決趙樂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必須無條件歸還詐騙他人財物。”
“趙依萍和趙樂樂合夥進行詐騙,敲詐勒索,偽造證據,後果嚴重,詐騙金額超過兩千萬元,數罪並罰,考慮到認罪態度良好,從輕處罰,判處趙依萍有期徒刑十六年。”
“趙樂樂夥同多魚相親進行詐騙,判處多魚相親負責人閆凱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本案判決完畢!”
判完了!
法院全都判完了!
直播間炸了!
蔡謙高興的跳了起來,他無罪!他真的無罪!!
閆桂珍也是一樣,有些激動,他兒子無罪!!
他兒子這下清白了!
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發著彈幕。
【判的好!這下真給趙樂樂判死刑了!】
【舒服了,趙樂樂死刑!必須死刑!】
【趙依萍也被判了十六年!就算她兒子生病了也不是騙人的理由,可以找其他途徑啊,騙人就是要判刑的!違法必須判刑!】
【趙樂樂居然還敢打國家公職人員的臉,居然還威脅審判長,判死刑判的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