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軒和王雅雅徹底絕望了。
沒有辦法了。
王國勝不願意寫諒解書。
那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
王文軒和王雅雅歎了口氣。
而這個時候,已經到了重新開庭的時間。
審判長張金秀敲響了法槌。
“現在,宣布終審判決!”
聽到法院要直接宣判。
王文軒和王雅雅徹底慌了。
王文軒以為他還有說話的機會。
他還想要態度好一點,道個歉,認個錯,表示願意還錢。
這樣的話,說不定他就不用坐牢這麼長時間了。
法官怎麼樣也會看在他態度好,願意配合的情況下輕判的。
但是沒想到...是這個結果。
法官根本不給他開口的機會啊!
他連一句開口的機會都沒有!
怎麼求情?
怎麼認錯?
法院都要直接宣判了!
一切都來不及了!
此時此刻,王文軒和王雅雅的內心都有些後悔。
早知道,他們就應該早一點道歉,認錯,不管怎麼樣,也不會到這個地步了啊。
審判長張金秀開口:
“第一、王文軒、王雅雅,欠王國勝一百萬元長達十年未還,,欠債時間長達十年,按照利息3.5來計算,至少要歸還王國勝一百三十五萬元的欠款,如拒不支付欠款,應當查封名下所有財產,進行拍賣,拍賣一百三十五萬元後歸還王國勝。”
“第二、王文軒,王雅雅,在法院判決後,惡意轉移資產,對於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並且為了逃避法律,自己製造欠條,已經犯下了偽證罪,知法犯法,數罪並罰,判處王文軒有期徒刑七年,判處王雅雅有期徒刑五年;王雲霞和王文軒共同製造偽證,判處王雲霞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第三、王浩,張豔豔,毆打執法人員,聚眾鬨事,已經犯下妨礙公務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判處王浩、張豔豔,有期徒刑七個月。”
“第四、本案件的所有訴訟費用,應該由被告方王文軒,王雅雅全部償還,共計二十五萬元。”
“第五、對於王國勝要求精神損失費補償二十萬元,法院不予支持,王文軒應當賠償王國勝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各項費用加起來合計五十萬元。”
聽到審判長這麼判...
王文軒和王雅雅都傻了。
原本他們還以為不用賠償精神損失費二十萬了。
結果現在居然要賠償五十萬!
而且王文軒已經人麻了。
他居然坐牢要坐七年啊!
他老婆坐牢都要坐五年!!
完了!
一切都完了!
連他爸媽也要坐牢七個月啊!
就因為毆打執法人員,現在也被判刑了!
之後審判長再說些什麼,王文軒和王雅雅都聽不清楚了。
兩個人心亂如麻,眼神都有些空洞了。
他們心裡都有些後悔。
如果早知道會這樣,早知道當老賴也沒用的話,他們就把錢還給王國勝了。
如果再早一個月,王國勝說不要利息,他們還給王國勝一百萬,這事情也就這麼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