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名!
趙旭覺得李順才說的話,簡直就是說出了自己的心裡所想。
“假使我從不知道自由,我本就可以忍受奴役。黨項人如今這樣的甘於墮落消沉,那由得他們,我李順才即便今後成了脫了毛的鷹,也不會和一群待宰的錦雞為伍。”
趙旭聽的熱血沸騰“李叔叔不要先將經書送到龍泉寺?”
李順才手裡抓著一塊石頭猛地扔了出去,石頭“呼”的飛出,也不知道落到了何處,說“書是死的,沒有人看,書寫的再好,又有何用!”
“好,我和李叔一起到太原!”趙旭大聲說道“殺高雲翔!殺謝樂迪!”
李順才猛然的看著趙旭的腿問“你的腿上是不是有負重?”
趙旭臉一紅,拉起外衣讓李順才看自己的腿。
王若熙也瞧了過去,看到趙旭腿上綁著一個扁平的布袋一樣的東西,裡麵鼓囊囊的,也不知道是什麼。
“我見到思德兄行動敏捷……他言說,他在大悲寺每天挑水,日積月累,水桶越來越大,他的行動也越來越是輕捷……”
“……我是想……”
這個心思深沉,比自己遇到的同齡人成熟的多的趙旭,竟然還會不好意思。王若熙覺得自己看到了趙旭的不同麵。
李順才已經明白了趙旭的意思“思德身輕,雖然和挑水有關,但主要還是因為家族血統。我的父親,我的兄長皆是如此,都是天生跑得快。”
李順才眼神變得有些黯然“跑得快,似乎有用,但跑來跑去,到處漂泊,哪天是個頭?”
李順才從個人的“輕身”引喻到了族人的顛仆流離。趙旭心說難道我做的都是沒用的努力?
趙旭從打定主意起,這兩隻腿上綁縛的鐵砂袋就從沒離身,即便平時睡覺,即便救王若熙的時候落水,即便這一路餐風露宿,都沒有解開過。
“你也不要失望。但凡用心,付諸精力,總會有收獲。”李順才說著跳到了殘牆外麵,讓趙旭過來打自己。
趙旭知道李順才有心試自己的本領,但這會用刀已經不妥,就從沙土裡撿了一支木棍當做刀,使出全力對著李順才劈去。
“嘭!”李順才躲都沒躲,提腿一腳,踹中了趙旭的胸口,一下就將趙旭給踹的倒飛出去,仰天摔倒在地上。
趙旭暗自咬牙,騰身而起,再次拿著木棍對著李順才刺了過去,李順才側腿,又是一腳,踢在趙旭的手腕上,趙旭登時手臂發麻,將木棍給丟了。
“啊!”趙旭猛地大叫一聲,全力對著李順才撲過去,快到李順才身邊的時候,腳尖挑起沙子,朝著李順才臉上蓬,而後倏然倒地,雙腳對著李順才的襠部猛踢。
“嘭!”幾乎沒看清李順才的動作,趙旭右腿腿彎又被踢中,整個人在沙子上溜出很遠。
完蛋了。
自己真是沒用。
趙旭十分的沮喪。李順才用兩隻不一樣的眼睛看著趙旭,問“你最拿手的本領,是什麼?”
趙旭聽了瞠目結舌。
我最拿手的本領,是什麼?
我有最拿手的本領嗎?
李順才又問“如果你現在遇到仇敵,你準備用什麼方法、什麼手段去殺死他?”
我用什麼方法?
我有什麼手段?
沒有!
完全沒有!
趙旭猛然的一身冷汗,感覺自己能活到現在,純粹的是靠運氣。
用刀,自己殺傷殺過幾個人,用箭,自己射死射中過幾個人,用彆的方法,自己也傷過殺過幾個人,可是到底哪種方式,才是自己最厲害的防身之術呢?
自己哪有什麼一技之長!
似乎自己什麼都會,可是什麼都不精通,每次遇到危險,逮住什麼用什麼,一旦碰到了如劉知遠和高雲翔這樣的人,就相形見絀,不是一星半點的不及,簡直就是立刻就要逃之夭夭才行。
“像我這樣跑得很快的人,不是很多,”李順才說道“藝,貴精不貴多,我認為,殺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箭。”
趙旭問“用箭?”
“是,用箭。為什麼說用箭,因為弓箭的射程遠,隻要你瞄的準,力道足,一箭中的,目標就或死或傷,而你也不會有什麼危險,因為你站的遠,等有人追你的時候,隻要箭矢還有,你還能再射。況且,你已經達到目的,就可以跑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