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郊外的彆墅裡。
黑道金牌打手雙胞胎兄弟,正穿著白襯衫,背帶褲,正一臉嚴肅的守在門口。
彆墅周圍全是穿著西裝,端著衝鋒槍的黑手黨精銳成員,將周圍守的嚴絲合縫,連隻蒼蠅都飛不出去,更飛不進來。
“啊!”渾身濕漉漉的戈登,被人從浴室裡拽了出來,狼狽不堪的扔在了柔軟的地毯上。
瘦骨嶙峋的身體上滿是傷痕,戈登張口再次嘔吐了起來,把這昂貴的金羊毛地毯染臟了。
不過,房子的主人並不生氣,反而打了一個響指,讓旁邊的兩名保鏢,將戈登拉起來。
給他穿上了一件毛絨的睡衣,以及一杯遇到火都能燃燒起來的高度烈酒。
“詹姆斯,很高興能見到你,你瘦了。”
法爾科內的神色不錯,穿著一身得體的黑色西裝,在胸口插了一朵紅色的玫瑰花。
看起來就像要去參加什麼宴會一樣。
不過,他確實要去參加一個重要的場合,拿回他的一切,所以他的心情不錯。
就連他懷裡的那隻白色的貓咪,都很愜意的趴在他的腿上,高興的打著呼嚕。
戈登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辛辣的酒水,刺激著他受傷的喉嚨,但是疼痛也讓他清醒了一下。
他被綁架了,就像一隻褪了毛的鴨子,被人摁在水槽裡,用粗毛刷子,把他臉上,身上那些用黑鞋油染黑的地方,全都擦掉了。
皮膚火辣辣的刺痛,可真不舒服,尤其是他們檢查出了他體內的定位器,那更是讓他吃儘了苦頭,上吐下瀉的讓他都懷疑自己都要死了。
“呼……你回來了……”
戈登也不知道是在笑,還是在嘲笑。
法爾科內倒是很有時間跟他解釋一下,“我一直都在,你知道嗎,在我放手後,哥譚的治安環境不僅沒有變得更好,反而更差了。”
“你總是以為,我才是壞人,現在你看看,失去了秩序,那些野心勃勃的家夥,隻會不擇手段,你們警察……相當無能啊!”
這句話就像一把尖刀,刺在了戈登的心裡,他立刻扔下酒杯,瘋了一樣的撲了過去。
卻被旁邊的兩名保鏢一把抓住,重重的摁在了地上,戈登神色猙獰的喊道:
“你以為我是傻子嗎,如果不是你在這裡麵從中作梗,哥譚能有這麼亂,從芝加哥來的那群婊子養的東西,能這麼亂來!!!”
法爾科內的臉色陰沉了下來,“詹姆斯,你可以辱罵我,但是不能羞辱我的家人,雖然維蒂確實做的很過火,但也不是你能說的!”
啪!啪!
兩聲清脆的耳光,重重的抽在了戈登的臉上,戈登嘴裡蠕動了一下,吐出了一顆牙齒。
“我說過……我會親手逮捕你,終結你的犯罪帝國,法爾科內!!!”
戈登喘息的怒吼著。
法爾科內隻是點了點頭,“我很期待,跟我作對的人很多,唯獨你,我不想動手,因為你是一個傻子,一個被信條和規則束縛的傻子。”
“你知道嗎?你想做的話,就這樣……”
法爾科內抬起手,比了一個手槍,指在自己的額頭上,然後嘴裡“砰”的一聲,模仿槍聲。
“殺了我,是好做,也是最快捷的方式。”
“可你呢?居然想讓法律來審判我,讓那些拿著我的薪水,為我服務的官員來懲戒我。”
“天呐。”法爾科內忍不住笑了起來。“你可真是一個執迷不悟的傻瓜,你所信仰的一切,都在阻止你做出最正確的事情。”
戈登嘴裡向外滴落著鮮血,他看著法爾科內,始終堅定自己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