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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十五歲的照片,當時陸婷心血來潮要去看大海,我便偷了家裡的錢,打算帶她私奔。
我在動車站等了一夜,回來後被吊打,發燒了三天三夜,好不容易身體好點,委屈去找陸婷,問她什麼情況。
陸婷不但沒有愧疚,反而大發雷霆,質問是否在乎她。
我急忙表示在乎。
陸婷卻讓我拿出行動來,否則就是說謊。
她讓我在步行街,隨便找個乞丐,然後欺負對方來證明。
那陣子陸婷迷上電視劇,屏幕上的情侶動輒考驗對方,愛得死去活來。
為了證明我在乎對方,便在步行街尋找對象。
可惜找了很久沒有目標。
陸婷拿著攝像機在後麵跟著,催促我快點,不得已,我找了一個賣花的小女孩兒。
我上去便搶對方的花,飛奔離開。
小女孩兒站在原地,眼淚不斷掉落,沒有追上來。
陸婷在原地哈哈大笑,記錄下這一幕。
看到小女孩兒的眼淚,我心裡難受,這是我這輩子做過最殘忍的事情。
光榮榜上的照片便是我欺負小女孩兒的一幕。
我讓陸婷燒掉,她卻說是愛情的見證。
沒想到留到現在用來惡心我。
光榮榜上的學生品學兼優。
我能做出搶花的事情,陸婷要汙蔑我人品問題。
陸婷的目的達到了。
我被推上風口浪尖,眼看要被取消光榮榜。
學校對此事高度重視,找我談話。
我站在辦公室,麵對教導主任和校長質疑的目光,內心很平靜。
如果陸婷找其他照片,我或許還有機會自證清白。
偏偏挑了一張搶花的。
不得不說,陸婷很可惡,但也很可憐。
她妒忌我獲得的一切,想要毀掉我。
光榮榜事情在陸婷的操作下,很快傳播開來,很多學生覺得我人品不行,沒資格上榜。
班級同學看我的目光不再是以前的欽佩,反而是厭惡和嫌棄。
我承認陸婷快成功了,把我的名聲搞臭。
兩個多月來,我努力打造的人設,眼看要崩塌。
不過事情很快發生轉變。
學校發出通告,說我人品沒問題,並且有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