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安以甜陸北宸!
林千驀的起身,“有這麼好的事嗎?我們去。”
遺產找上門來,林千是真的沒見過,她覺得要是真的,不要白不要。
林錫擰眉,“小財迷!”
林千揚了揚頭,“在這個世界上不貪財的人才是笨蛋。”
她已經往樓梯走去,“我去換衣服,十分鐘後見!”
林錫看她真的要去,忍不住好笑。
林千確實很喜歡錢的,因為過過苦日子,隨時會餓肚子,沒地方住。那種滋味,現在想起來,她都覺得難受。
所以她對錢財看的很重,就算被人說她是財迷也無所謂。
她唯一衝動的就是那次,把林錫給她的錢全捐給了孤兒院。
之後的好長一段時間,她都特彆窮,窮到她拚命的工作,就算當時的老板想讓她做同妻,她都差點答應了。
林千下樓來的時候,林錫也換上了禮服,白色的燕尾服,黑色的領結,他穿這樣的衣服特彆紳士,有點像電視裡的王子。
他的氣質也像,要不是他們有那樣的過去,她覺得他一定出生在貴族。
林錫站後院落地窗邊抽煙,時不進往後院的兔子窩子看了一眼。
那些小家夥好像越來越胖了,應該是最近千千在的時間多,老喂它們。
他們不在的時候,這個莊園他有派人每天來打掃,整理。
林千到了樓下,喚他一聲。
“哥,走了!”
林錫聽到這話的時候,投過目光,此時的千千穿著白色的短款禮服,應該是她自己設計的,抹胸款式的,胸前有一個黑色天鵝的鑽石胸針。
整體看上去很簡潔,但是卻把她的雙腿襯托的很修長,脖頸也很修長,還露出了她漂亮的蝴蝶骨。
這樣的千千看上去,高貴中透著一絲調皮,與她的個性很符號。
林錫的目光深了一些,抬手摸上她性感的鎖骨。
“怎麼沒戴手飾?”
他的那些女朋友,最愛配戴各種手飾,越名貴的她們就越是喜歡。
林千挽上他的手,“這樣會丟你的人嗎?”
其實也不是她沒有漂亮的手飾,隻是她不太喜歡,戴上總覺得有些累贅,弄丟了又心疼。
好幾次宴會她丟了耳環,現在盒子裡單隻的耳環就有好多,搞得她十分心疼。
所以,她再參加宴會,就不帶飾品了。
最多像今天一樣,戴枚胸針,這胸針也很貴的,價值七位數。
林錫掏頭,“當然不會。”
他覺得千千怎麼樣都是最好看的,怎麼會給他丟人呢?
兩人離開了麋鹿山莊,往城內駛去,這次去的就是林家,他小叔叔最近回國後才置辦的彆墅。
當然這些他也是聽彆人說的,兩人還從來沒見過麵,他隻是收到了請柬而已。
到了林家彆墅,他們的車停在外麵的停車場,兩人往彆墅走的時候,有穿著統一製服的傭人守在門口處。
進門的人必須要有請柬才行。
兩人相攜著朝門口走去,門口的傭人對著兩人行禮。
“兩位,請出示請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