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瑪一開始,隻是想讓她進府裡,當一個丫鬟來著。”
“後來見她不僅能寫會算,說話做事還落落大方,自有一股文人氣質。”
“我阿瑪覺得讓她當個丫鬟,太屈著她了,就直接讓她給我當了一個側福晉。”
說到這裡,他見王平一臉的懵逼,就笑了笑,解釋道“自從民國了以後,就沒有‘側福晉’一說了。
不過,在民國的時候,那些個大財主、大商家,在娶了大老婆後,一般還會娶一些年輕漂亮的姑娘,當小老婆。
這個‘側福晉’,就是介於大老婆和小老婆之間的。”
王平點了點頭,又些好奇地問道“你這個側福晉跑了後,你之後就沒再娶?”
那二搖了搖頭,略顯無奈地道“像我這樣的人,好人家的大家閨秀不可能嫁給我,那些個普通人家的姑娘,我又瞧不上。
而且,我也怕找的老婆,再卷了我的錢跑了。
那個時候,我可是就指著買點祖產過日子了。
要是再來一次的話,那我可就真得餓死了。”
說到這裡,他猶豫了一下,才又接著道“其實我那個側福晉,後來托人給我捎信,讓我去山西救她?”
“救她?”王平有點懵逼地看著那二。
“對!”那二點了點頭,“她那個同學,之所以帶著她私奔,其實也是看上她手裡那張十萬大洋的存單了。
兩個人到了山西後,她那同學就用這筆錢,在山西謀了個官。”
說到這裡,他‘嘿嘿’冷笑了一下,臉上浮現出一絲嘲弄。
“這兩個人乾了這麼缺德的事,可能老天爺也看不下去吧!”
“沒過一年,山西那麵就發生了兵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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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個男同學,據說是在衙門裡直接讓大兵給斃了。”
“她自己也讓人販子,給賣到了窯子裡。”
“再後來,她就托人給我捎了個信兒!”
“啊!這”王平看著那二,有些好奇地問道“那您去了?”
“去了!”那兒點了點頭。
說著,他又抬手指了指前麵,“不光這個胡同,原來是我們家的。
前麵那個胡同,至少有一半,也是我們家的。
我把那半個胡同大的宅子賣了,湊齊了路費和給她的贖身錢,就去了山西。
可等我到的時候嗬嗬她都已經死了。”
“死了?”王平愣了一下,疑惑地問道“怎麼會死了呢?”
那二苦澀地笑了笑,有些傷感地道“我媳婦那人,不僅模樣長得周正,而且因為她上過洋學,身上更是有一股文人的素雅氣質。
她這樣的女人,陷進了窯子裡,那還不跟羊入虎口似的。
她她沒堅持到我過去啊!”
說著,他眼眶還有些發紅了起來。
王平則又些奇怪地看著他。
作為一個男人
你老婆卷了你的錢,跟著彆人跑了。
你雖然恨她,但等她有難的時候,卻又毫不猶豫過去救她。
那二這是舔狗附體啊!
或者說,這老頭雖然嘴上不說,但在他的心裡,其實是非常愛他的老婆的。
要不然,也不至於一輩子沒有再娶媳婦。
至於他老婆要是放到現代社會,那妥妥就是海王一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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