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在齊酥記憶裡最深刻的一件事情就是
廣濟河細柳橋頭,袁婆婆餛飩食肆。
那家的餛飩,皮薄餡鮮,肉糜裡摻著剁碎的小蝦仁,滾燙的骨湯裡衝泡著碎碎的乾海菜。
出鍋時再撒點蔥花,鮮得能讓人把舌頭都吞掉。
但這隻是一家行腳店,上不得台麵。
傳出去更要被昌平伯府中那些金尊玉貴的姐妹們嘲笑。
說她是山豬吃不了細糠。
即便這是齊三娘子心中的最愛食物,她也壓抑著,偶爾才吃一次,從不敢放肆。
不過現在的齊酥可就沒有這樣的顧慮了。
齊酥循著記憶的方向,牽著馬一路走一路問。
找了半個時辰,果然就找到了。
青白食幡在晨風中翻飛。
一口鮮肉小餛鈍入口,齊酥眼淚簌簌落下來。
妹妹,雖然很好吃,但也不至於這樣吧。
一碗餛鈍,合著眼淚吃進了肚。
餛鈍食肆的老板娘,看她可憐,又給她免費饒了小半碗過來。
齊酥吃完了餛鈍,也就把那合著眼淚吞咽下去的過往都理清楚了。
好啦。眼淚不是白流的。
苦難也不是白受的。
既然進了城,也吃完了飯,下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也該提上日程了。
——對,買衣服。
…
要說這乾京城裡,賣衣服的鋪子大大小小得有幾百家。
但其中名聲最響亮,審美最好的高檔奢侈品店鋪,不過家。
齊三娘子最喜歡其中的留仙閣。
但作為一個月銀十兩的小姑娘,她根本買不起那裡的東西。隻是作為姐姐的陪襯,曾經跟著來過一次而已。
現在的齊酥,今時不同往日。
她已經是個身價不菲的小寡婦了。
從金城離開的時候,作為遺孀,她自動繼承了孫二這些年攢下來的古董金銀珠寶。
不管孫家知不知道,這都是她應得的。
她托了宋長史把這些都換成方便攜帶的銀票。
現在不說買下留仙閣,做個超級肯定沒問題啦。
“這個,這個,這個,不要。其它通通拿下來,全買了。”
齊酥在留仙閣裡換上自己喜歡的衣服和釵環,還用店裡的胭脂畫了個美美的桃花妝。
看,這麼漂亮的姑娘,也才十八歲啊。
買買買果然讓人快樂。
齊酥挎著新買的包包,提著新買的胭脂粉盒下了樓。
冷不防聽到身後一句呼喚。
“三娘子?”
這聲音聽起來有一點點耳熟。
齊酥回頭看去。
卻見是一個穿著月白袍,斯文清秀,年歲約莫二十上下的年輕人,正一臉複雜地望著她。
過了那麼兩三秒,齊酥記憶裡才浮現關於這人的相關信息。
哦——是他。
不是冤家不聚頭
才進了帝京,竟就在這留仙閣裡,見到了姐姐的未婚夫,曾經的故人。
這可是個重要的男配。
準確來說,他曾經跟齊三娘子有過“一段情”。
就是這人,引得昌平伯府姐妹相爭,鬨出影響極其惡劣的事情來,損壞了家族顏麵。
齊三娘子也是因為這件事,才被嫡母匆忙發配嫁人的。
就見這位“準姐夫”,表情複雜,往前走了兩步。
看上去有跟齊酥攀攀舊交情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