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
吳代興步步緊逼,“被告是在拖延時間,意圖顛倒黑白,非法侵占我當事人財產,懇請審判官大人批準結案陳詞。”
但反對無效。
審判官依據相關條例,準了休庭半小時。
吳代興想要抗議,經驗告訴他不能往後拖,容易起變數。
真要有關鍵性的證人和證物,這場官司可就難打了。
江永福卻摁住了吳代興,說“半小時就半小時,我等的起。”
“江先生,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沒事,她們母女拿不出證物,更找不到證人。”
指腹為婚已經是快四十年前的事,溫家人不可能把證物保存這麼久。
當年那位見證人,也在很多年前就舉家搬遷,離開了麓城,說不定早就埋黃土裡麵了。
所以他江永福才把握打這場官司。
“吳律師。”
江永福翹起二郎腿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也是個男人,不能讓人在背後戳我的脊梁骨,說我為了錢,不給老婆孩子留情麵。”
又說“這場官司我們贏定了,就給她們母女半小時,讓她們母女輸得徹徹底底,明明白白。”
“我也仁至義儘,對天對地對得起良心。”
“一會兒判決下來,你就去幫我辦手續。”
“將宜新飯店過到我一個人的名下,還有那五萬塊的賠償。”
吳代興也想贏這場官司,贏了有更多的律師費,還會聲名大噪,就再跟江永福確認了一遍,“真沒有證人和證物?”
江永福斬釘截鐵,“沒有,絕對沒有。”
那好吧。
吳代興拿上卷宗,去候審室跟江永福對一下結案陳詞的內容,理理有沒有遺漏的地方。
江永福特意把親爹親媽和兩小妾留在家裡,他自己一個人來出庭。
本想兒子也能來,可兒子被打斷了骨頭,吃喝拉撒都費勁。
這樣也好。
沒人跟他分宜新飯店和賠償款。
可是江老爺子江老夫人來了,張琴也來了,帶著兩個幾歲大的孩子。
劉玉仙推著江耀宗,總是想往前麵擠。
江耀宗坐在輪椅裡,渾身纏滿繃帶,眼睛腫得隻剩兩條縫,也不斷催促著劉玉仙快點快點。
幾人攔下江永福,爭著問來問去。
江老爺子兩眼發光,“官司打贏了嗎?溫氏母女賠了多少錢?”
江老夫人急不可耐,“宜新飯店呢?有沒有寫我的名字?”
劉玉仙一把鼻涕一把淚,“耀宗被打成這樣,雪莉關在瘋人院出不來,要是拿不到賠償,宜新飯店也沒我們的份,我們母子母女三人還怎麼活得下去啊!”
江耀宗咬著一句話,越說越費勁也反複說“我…我是,長長長…長子……”
張琴狠心地掐哭兩孩子,自己也掉起了眼淚,“老爺,官司贏了也好,輸了也罷,我們都是一家人,我這兩孩子都江家的骨血。”
江永福被吵得受不了,更加不想分宜新飯店和賠償款,就往候審室裡躲。
幾人拚命般擠進去,聽聞官司還沒判,又都想多分一份,就不依不饒的要江永福立字據,讓吳代興代筆。
吳代興頭都大了,不知道該聽誰的。
審判官和陪審團,還有旁聽的人群,一陣一陣歎為觀止。
見過分財產的,沒見吃相這般難看的,就像惡狗撲食,又還狗咬狗一嘴毛。
江永福氣急敗壞地拍著桌子說“這場官司我是原告,宜新飯店和賠償款,就該是我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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