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瀛收到一封家信,皇帝老爹手書,也不知這玩意算不算聖旨。
大意為
你小子在福建的所作所為朕全都清楚,因為彈劾的奏本幾乎可以搭床睡覺了。朝中的官都在反對你提舉市舶司,說擾亂了官製;地方上說你巧立名目設關收稅,任人唯親欺壓鄉宦。
朕把這些奏本都留中了,年底看你業績,若業績不達標,有你的好看。
大抵就是這個意思吧,皇帝撐腰到年底,若沒有業績就收拾包袱滾蛋。
至於寧波市舶司,皇帝明確拒絕但並沒有把話頭說死,隻說‘時機未至’。而這個時機,自然是年底拿銀子說話。
雖然沒有達到目的,但眼下所作所為得到皇帝默許,也很可以了。
至於那些所謂的彈劾,朱常瀛從來也是不在意的,隻要不彈劾他有造反圖謀就行,而這個罪名,不是一般人也不敢輕易出口,一不小心就是誅滅九族的大罪。
這也是為什麼當初寧王那種弱智都險些攻入南京的原因,藩王沒有提兵動武,誰也不敢上告。
福建官員走後,朱常瀛核算了一下為籌建市舶司以及督查福建商稅耗用。
商行剔除在外,動用人力近1500,船隻64艘,單單這兩項,每月耗用銀4800兩,各類建築,陸續投入銀3000兩,而看建築預算,還要投入至少5000兩。
而收益麼,北洋商行從廈門島發出兩艘貨船去往北塘,載重130萬斤,貨運毛利兩,市舶司收稅兩。至於車轎通行稅等收入還沒有核算出來,暫時收入就這麼多。
不過後日就不同了,後日是9月1日,市舶司條例正式實施。
然而就在這個當口,曹化淳將一份情報擺在朱常瀛麵前。
發現走私商李錦在海澄縣活動蹤跡,此人正在秘密招募人手,意圖不明。
李錦,字興浦,漳州府海澄縣人,早年去往暹羅國經商,後落腳大泥國,也即北大年。
據情報,此人曾隨荷蘭商船去往荷蘭,返回大泥國之後便鼓動荷蘭人占領澎湖,並從大明沿海抓捕千餘人築城,後荷蘭雖被沈有容逼退,但已造成五百餘人死亡。
這貨曾被福建有司抓捕過,但最終卻被釋放,據傳是用他來做信使。但朱常瀛確信,一定是賄賂在做鬼。
隻是事件過了這麼多年,也無從追查。
但這廝一直沒有消停過,即便南洋商行商館遍布南洋,這廝仍舊頑固走私,為荷蘭東印度公司效力,比荷蘭人還荷蘭人。
西婆羅洲遠征軍占領蘇加班那之後,審問荷蘭戰俘時,得知就是這個李錦向荷蘭人透漏金礦所在,才導致蘇加班那土酋被滅,大明人慘死40幾人,100多人淪為礦奴。
三十幾個荷蘭東印度公司匪徒自然得到了應有懲罰,全都被吊死然後挖坑埋了。
所謂的通商並不妨礙雙方互搞。
朱常瀛的報複遠不止於此,南洋艦隊撕破協議,占領安汶島之西一座大型島嶼,此島名布魯島。其實就是在島上設立一個軍事據點,然後就宣稱此島屬我所有。
現在的海上強國都是這個做派,瀛州也要入鄉隨俗。
而這之後又占據班達群島其中兩座小島,一曰嵐嶼,一曰倫島。
造物主真的很隨性,整個班達群島微小而孤懸海上,但卻有著歐羅巴最為昂貴的貨物,肉豆蔻。
這個肉豆蔻同中國傳統豆蔻完全不是一個東西。
有且隻有班達群島才有。
這兩座島,朱常瀛原本是不知道的,還是昂撒匪幫透露的信息,才知曉的具體經緯度。
為此,雙方險些爆發一場大戰。但轉瞬又達成了貿易密約。
第一,荷蘭東印度公司以3倍價格收購二島肉豆蔻,而剩餘肉豆蔻也不能賣給葡人或者西班利亞人。
第二,任何一方都禁止將肉豆蔻移植或者播種他處。
第三,雙方爭端由談判解決,儘量不訴諸武力。
這是一份極其寬鬆的協議,並沒有什麼實際約束力,隻不過在避免戰爭罷了。
雖然如此,這個明奸李錦一定要得到應有的懲罰,隻是大海廣闊,蹤跡難尋,
卻沒有想到,這廝居然膽敢返回大明!
“是如何發現其蹤跡的?可確認為李錦本人?”
“海澄縣有富商名苗允貞,經營茶葉鐵器為業,這人早年同李錦相識,是他告發的,言李錦從他這裡采購大量木炭,並帶走十幾名同鄉。隻可惜,苗允貞也不知李錦落腳點。
奴婢已在苗家安排好人手,一旦此人現身,必定能將其擒拿。”
“采購木炭?”朱常瀛麵色微冷,“如今天又不冷,他要木炭作甚,莫不是要製作火藥吧?”
“奴婢也是這般猜測。”曹化淳斟酌一番,言道,“但經詢問我巡邏艦隊,並未發現有不明船隻出現在海澄近海。”
“不對,誰說一定要不明船隻,若是已注冊船隻呢?”
曹化淳神色大變,“奴婢明白了,這就去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