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幫張南姝視察、監理的。
這段日子,駐地諸事落定,他回城休沐一周。
顏今薏叫張南姝派個人定製輪椅,孫牧領了這個差事,辦得很快又周到,顏今薏對那輪椅滿意極了。
而這幾天,孫牧一直在新房睡地鋪。
今晚也是。
張南姝上床後,就關了燈。她在黑暗中有點惱火,心想:“這人到底什麼時候去東間?地鋪難道很舒服嗎?”
孫牧卻開口了。
“南姝,咱們倆是夫妻。”他說。
張南姝頭皮一緊。
他怎麼好像能聽到她的心裡話?是她剛剛發出了不耐煩的聲氣嗎?
“沒說不是。”她回答,聲音有點冷。
孫牧在暗處坐了起來:“你不能指望把我趕到彆的地方去睡,我要睡床。”
張南姝微微咬住唇。
“這個要求過分嗎?”他問,“當然不是今晚。除服之後。”
張南姝在帳內,不接話。
她結婚是為了什麼?
她必須有個丈夫,否則她是獵物,也是禮物——她哥哥們會這樣看待未婚的她。
世道很殘酷,她爹爹能預料到她的前途,故而必須在死前看著她結婚才安心。
她的婚期定得很急。
一個女人有了丈夫、有了孩子,她在世俗上講,才算真正立足。要不然,說得好聽是個“寶藏”,說得難聽是一件財產。
婚姻不是兒戲,它必須是真的,也是她爹爹的苦心。
不單單需要丈夫,張南姝還需要孩子。
“除服後。”張南姝道。
她並不是患得患失的人,她有底氣。既然結婚了,她的丈夫的確不適合天天睡地鋪。
孫牧躺了下去。
他嗯了聲。
除服這日,天氣有點悶熱,隱約是要下暴雨了。
張家燒完了五七的紙馬,家裡摘掉了白色帷幕,恢複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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