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大人,我有問題想要請教。”塞布林娜有點難為情。
說來說去都是些玄乎的玩意。克萊蒙德這個大老粗早聽得不耐煩了。
“你走開。帶著你手上那個臭小鬼到一邊去。”小姐把他趕走。談話隻剩下塞布林娜和弗拉維。
“主教大人,愛,都是向著美好的事物嗎?會不會我看走了眼,愛上一些平庸的東西呢?”
“哈哈!”弗拉維似乎一下子體會到小姐的心情。
“這世間沒有一種造物是平庸的。即便一棵花,從種子萌發出來,根係分布在地下,枝葉有序地生長。雨露滋潤、向著太陽綻放。仔細看它的結構,葉片的脈路、花瓣的次序,還有花蕊的形態,散發的芳香,它怎麼會平庸呢?任何一件造物都是傑作啊!”
塞布林娜聽完在那傻笑,低聲說“我愛的那個人,傻得冒氣,沒文化還活到這個歲數,也是造物者的傑作呢!”
在教堂的花園稍事休息。傍晚幾位騎士又護送女士們去修道院住宿休息。男女有彆嘛。那裡是女士們落腳的地方。夫人打算在這裡住上一個禮拜。送她們安頓好了,騎士們回到教堂的宿舍。
二人照例住在一間宿舍。明早是去是留有點尷尬。總不能一直住在這等她們吧!夜裡卡拉西斯一直在叨叨恩師的事情,看來今天講的故事刺激了他的某一根神經。騎士長則被煩得也輾轉難眠。
“卡拉西斯,你成天說那個故事是真的,你的意思是這世界上真的有龍嗎?”
“龍是一種隱喻啊,耿直的蒙特大哥……”
卡拉西斯翹著二郎腿。
“故事誕生的地方,兩個交戰的國家彼此仇恨多年。各自版本中的騎士,都是屠殺對方士兵的猛將。每次打勝仗的一方就大肆宣揚這個故事。終於後來有個人改了這個故事,將凶惡的敵人改寫成地獄的惡龍。這樣一來兩個國家敵對的故事成了同一個版本,慢慢地彼此之間的爭鬥也日漸平息。”
克萊蒙德一聽,恍然又覺得自己被他騙了。
“你這人怎麼這樣!既然故事是瞎編的,就不要欺騙我們家小姐啊!”
“這不是欺騙,笨蛋。你讀書少才不明白。她的心裡可明白著呢。”
“你確定,她明白?可是今天告彆的時候她還問我,可不可以為她殺死一條惡龍……”
“哈?”卡拉西斯先是小小地吃驚了一番,而後又笑得在床上打滾。“哈哈哈——她讓你殺,那麼你就去啊!勇敢的騎士!”
“媽的,要去你也去。這是你忽悠她的,你也有份。”克萊蒙德氣不打一處來,“現在你說吧,哪裡去找惡龍?”
“蒙特你彆這麼教條嘛。你就去外麵殺一頭野豬,把獠牙砍下來送給她,就說是龍牙不就好了。”
“她傻,彆人也傻嗎?我怎麼不把你這個油腔滑調的家夥宰了,把你的肋骨送給她說是龍骨呢!”
“欸,彆這樣嘛……”卡拉西斯眼珠轉一轉,“類似於龍的生物,自然界裡也有的。我聽說過一種——蜥蜴。個頭特彆大的蜥蜴,就是龍的原型。我們去外麵找一頭宰了,牙齒拔下來送給小姐吧。”
“說得真輕鬆。”
“哈哈,走嘛,去吧!這幾天你閒著也是閒著,姑且為公主殿下宰頭龍取樂吧。”
第二天一早,他們相約去找“惡龍”。為此他們還去請教那位博學又和藹的弗拉維主教。主教大人似乎每天會很早起身,在花園裡修剪玫瑰花。
主教覺得他們的想法很有趣,也給了建設性的答案。
“廣袤的荒原上,有這種動物棲息。我在一本古老的旅人筆記中讀到過。你們可以嘗試著去找找看。”
弗拉維找來那本筆記,將帶著“龍”的書頁扯下來借給他們。
二人一看,就是一條烏漆墨黑的怪物,四隻腳在地上爬,張著血盆大口,全身疙疙瘩瘩地。
那二人純粹是抱著出去玩順便試試看的心態,誰也沒當真。簡單準備了行李,帶上一周的乾糧。辭彆修道院裡休假的幾位貴婦,踏上前往荒原的旅程。
而那個調皮搗蛋的屁孩子安塞爾,被隨手塞給一名年幼的仆人。那仆人特彆老實,從來不講話,自然也不會拒絕。反正大人們不用操心他們了。
深入荒原以後,需要野蠻人的向導。
長期以來,城堡與荒原上的野蠻人共存。總會偶爾有那麼幾個落單的野蠻人來到城裡定居。荒原上經常會看到遊牧的野蠻人家族經過。在野蠻人崛起之前,他們井水不犯河水。
那些定居在城市邊緣的野蠻人非常聰明,能夠掌握北方人的語言。支付一點點錢就可以請他們做翻譯。當然,他們對自己的家鄉已經不夠熟悉了,還需要找一個更加“野蠻”的向導。
二人先是請了一位翻譯,翻譯會為他們找一個信得過的蠻族獵人。
原計劃三天的路程,走了整整一周。來到真正的荒原以後,翻譯終於搭上一個打獵的野蠻人。那種野蠻人臉上臟兮兮的,講得話沒一句聽得懂。他的身上還帶著野獸一樣凶猛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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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甚至沒有支付錢幣。野蠻人更喜歡實物,尤其是金屬製品,他看上中克萊蒙德隨身燒飯的鍋。談妥了價錢,翻譯又描述了一通大家想要找的那種生物。
這個翻譯的北方話說得不算好,很多詞都不懂。至於說到蜥蜴是什麼玩意,卡拉西斯乾脆拿出那張旅人筆記的單頁——“就是這種肥得像豬一樣、有一個大尾巴,還有大嘴巴,四隻腳在地上爬的動物……”
翻譯支支吾吾了半天,那獵人向導倒是一看就懂了。嘰裡呱啦又說了一通。
“他說什麼?”
“他說他認得。這種動物住在山穀的碎石堆裡。就在前麵。”
二人一聽,既然不遠,立即趕過去吧。
可是上了路才知道,野蠻人的“不遠”是三天打底的。每天都說“不遠、明天就到了”。一口氣走了三天,還是“不遠、明天就到了”。
這時候他們才知道,野蠻人的語言很簡單,一年之內的路程都是“不遠”,不管多少天以後,都叫“明天”。
克萊蒙德氣得要罵人了。
“一轉眼就要兩個禮拜,我可不是雲遊四方的閒漢!”
身為騎士長,家裡一坨坨事情等著他呢。一直這樣下去不行,他打起退堂鼓。
“蜥蜴找不到就算了吧。”
一看他要放棄,那個翻譯又著急了,反複和獵人確認,這次真的“不遠”了。哪怕承諾支付給他們足額報酬,那兩個淳樸的家夥也不肯放棄。他們覺得既然已經決定出發尋找“大哆咯”(喂,作者不要光想著好吃的啊),向獸主發了誓,必須得去。獵物在那裡等著他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