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四年,炎夏。
聊城,和平縣。
一頭鷹隼,在熱浪肆虐的高空中,鷹鳴一聲,扇動翅膀,如離弦之箭,俯衝而下。
鷹爪落在和平縣縣衙瓦片屋頂上。
一爪抓著簷。
一爪在腹部上下抓撓。
抖動身體,整理羽毛,眼神落在縣衙。
一聲慌亂的聲音,在空氣中回蕩。
“大人,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一名衙役官靴踩踏在鵝卵石鋪設的地麵上。
慌亂的背影,踉蹌地跑進縣衙廳堂。
廳堂中,縣令林坤輕抿手中的茶水,緩緩放下茶具,抬頭看向跪地的衙役。
“什麼事情,慌慌張張地,成何體統!”
衙役驚呼:“林一銘失蹤了!”
縣林林坤一時半會想不起這一人名是哪個?
不解詢問:“林一銘是誰?”
“二傻子!”衙役提醒。
“二傻子?”縣令林坤若有所思,“你說的可是縣裡的癡呆兒,二傻子?”
縣令林坤站起身,來回踱步,自言自語,“二傻子?那個整天呆坐在大榕樹下看日出日落的傻子?一看就是一整天的癡呆兒?好端端地怎麼就失蹤了呢?”想不明白一個傻子,怎就走丟了呢?
衙役補充,“卑職不知,前兩天,他姐姐說他去紅廬山看日出來著,結果就不見了,哭喊著讓衙役跟漁民出去幫忙尋找。”
縣令疑惑,好端端地跑紅廬山做甚,大榕樹下看到的日出日落,沒有在紅廬山上看到的好看?
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人怎樣了,“哦?竟有此事?人找到沒?”
“大人,沒呢?漁民在紅廬山一處懸崖上,隻找到一隻布鞋,還有一半魚符。”衙役說著,把布鞋,跟魚符交給縣令林坤。
縣令林坤湊近,一股酸臭味撲麵而來。
一手捏緊鼻子,一手指著衙役,連連後退,怒瞪衙役,“布鞋你給我乾嘛?扔了扔了!”
衙役心裡呐喊,很想說,這是物證啊大人,但斜眼看到縣令那要殺人的眼神,把想說的話硬生生地咽到肚子裡。
“那找到屍體了嗎?”要是找到屍體,直接出具死亡文書,然後銷戶便可,雖說是同族人,但沒辦法,生死有命。
“大人,沒呢?漁民在懸崖底找了好久,依舊什麼也沒有找到!”衙役如是說。
“這就奇怪了!”縣令林坤呢喃。
“大人,他該不會,想不開,跳崖吧!”
“跳崖?那不會,他活著簡單,一個癡呆的人,怎麼會想著跳崖?”縣令林坤一臉篤定,搖頭。
看到跪地的衙役一臉不解,解釋,“跳崖這種事,隻有內心複雜的人,才乾得出來。頭腦簡單的人,乾不出來。”
看著衙役還在撓頭冥思,縣令林坤接過魚符,擺手道,“行了,下去慢慢想吧!”
見衙役躬身後退。
縣令林坤突然看到地上一隻布鞋,朝衙役怒喝,“鞋!”言畢一腳踢向布鞋。
布鞋滑出一個優美的弧線,不偏不倚,砸在,剛好轉頭的衙役臉上。
縣令林坤看著踉蹌而逃的衙役,捧腹大笑。
魚符是用動物骨頭雕刻成魚的形狀。
魚符有兩半,一半在官府,一半在當事身上。
上麵雕刻著,當事人的身份信息。
縣令林坤眼神落在魚符上,喃喃自語:
“姓名:林一銘
性彆:男
年紀:十八
戶籍地:聊城和平縣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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