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出了正當防衛最正確最合理的司法解釋:“那就是最先施暴者是否還擁有侵害意圖!”
林默可是深入學習過這個案例的。
不僅是林默,所有的律師都深入學習過,就連國外的許多律師和法官都關注學習過。
當時的龍哥,他的砍刀掉了之後,還企圖回車內拿另外的凶器,這個舉動被法官認定為“還具有侵害意圖。”
結果人家老實人撿了刀追著他砍,還是被認定為了正當防衛。
龍哥一個黑澀會,以自己生命為代價,推動了司法的進步,可謂是非常的偉大!
回到現在。
林默隻需要參考當時的庭審就行了。
就這個王皓反殺案例而言,如果被反殺的趙武沒有了侵害意圖,那麼王皓繼續追砍確實觸犯了“防衛過當”。
而恰好,趙武轉身想要跑的方向是他身後的櫃子,而恰好櫃子上全都是他們團夥的各種管製刀具。
那麼就可以認定趙武還想去拿凶器對王皓施暴,還保留侵害意圖。
所以王皓的追砍行為還是在正當防衛的範疇的!
經過林默這麼一解釋。
法庭上,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各大直播平台的法律大v們,也是都愣了一下。
就連審判長和兩個審判員也都愣住了。
隨後,他們一個個都瞪大了眼睛,他們聽到了一個很少提及的詞語——“侵害意圖”!
下一刻,身為審判長的陳廣泰眼神露出了光芒。
仿佛一下豁然開朗了!
對啊,隻要趙武還有侵害意圖,那麼王皓就一直屬於正當防衛啊!
此刻,羅大翔直播間。
網友們倒是非常的懵逼。
“羅老師,林律師說的啥啊,字我都認識,怎麼聽不懂啊!”
“有很多司法用語,我們沒學過的完全不理解,羅老師解釋一下唄。”
而這時候,羅大翔則是非常的激動!
眼神中綻放出了光芒,立馬興奮的解釋道:“很簡單!林默的意思就是,趙武一直都想殺王皓,他轉身並不是逃跑,而是去拿身後櫃子上的武器反殺王皓,所以王皓的追砍過程,還屬於是正當防衛!”
羅大翔沒提侵害意圖。
這個詞語有些抽象,所以他就用最簡單的話術解釋了一下。
他萬萬沒有想到,林默竟然會提這個詞語來反駁汪聰的“防衛過當”!
太牛了!
而此刻法庭上。
汪聰也有些懵逼,他完全沒有想到,林默竟然真的反駁了!
還有理有據,還非常的有道理!
對啊,趙武最開始就有傷害王皓的意圖,那麼轉身去拿武器也是保留侵害意圖啊!
那麼不就是反過來說明,這個時候王皓的追殺,還是在保護自己嘛!
汪聰不由的皺了皺眉頭。
這種解釋他林默都能想出來?